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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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

【概况】2013年,全市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834家,较2012年增长13.2%,卫生技术人员75937人,增长11.75%。2013年门诊、急诊人次5939.43万人次,增长2.6%。资产总值181.68亿元,增长13.17%;总收入129.6亿元,增长11.24%,其中财政投入12.7亿元,增长12.4%;总支出122.5亿元,增长11%。房屋建筑面积423.32万平方米,增长5.1%,其中业务用房面积256.95万平方米,增长2%。万元以上设备28118台,增长21.2%,总价值72.8亿元。另外,设置村卫生室5592家,乡村医生12025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市农民参合率达到99.98%,累计筹集资金21.5亿元,完成报销1865.52万人次。新农合实际住院补偿比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提高到80%、75%~85%和60%,国家基本药物和中医药补偿比再提高10个百分点。补偿封顶线提高到20万元,重大疾病最高补偿30万元。推进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对20类大病实行“二次补偿”,累计为6.8万人次补偿1.02亿元,为参合农民建立了“二重”健康保障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惠民利民便民工作的意见》,推动建立新农合便民服务机制,群众满意率达到98.6%。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44项,总建筑面积35571平方米,总投资885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补助4486万元。投资50万元,为中心城区80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备200辆“健康电动车”。创建1家“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省共9家)、4家“省级星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市省级以上星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数达到20家,已形成覆盖全体社区居民的服务网络。启动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完成1.4万名乡村医生医改专项培训。潍坊市中医院滨海分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成投入使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医疗联合体的指导意见》,采取“医疗集团、院办院管、纵向一体、委托经营、技术合作和对口帮扶”等多种形式,组建医疗联合体27个,全市80%的各级医疗机构均纳入到了不同的医疗联合体中。支持发展民营医院,新审批社会办医机构18家,新增床位539张;全市民营医院总数达到82家,较2010年翻了一番,多元化办医格局初步形成。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实现乡、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全覆盖”的基础上,延伸到8家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国家级试点医院。全市28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982处村卫生室和参与国家试点的8家县级公立医院均推行了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省级集中采购、统一配备和“零差率”销售,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明显减轻。严格药品采购管理,全市网上采购药品共计4.51亿元,总到货率达到96.3%,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采取多种形式落实对村卫生室的补助政策,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标准由25元提高到30元。健全完善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政策体系,组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专家库, 完善“第三方”考核机制。全市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5.05%,其中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79.94%,均超出省里确定的指标值;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化管理人数分别达到76.19万、15.83万和4.04万人,管理人数再创新高;全市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27.3万人,农村妇女增补叶酸23.3万人,两个项目完成率均居全省前列。3个“两癌”检查国家级项目县,分别提前完成14000名和4000名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任务;新增“两癌”筛查省级项目县4个。推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项目,对查出的患病孕产妇均给予及时指导和治疗。

【重点疾病防控与卫生应急工作】加强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落实疫情研判、监测和干预等综合性防控措施,全市法定传染病累计报告发病数与2012年持平,实现了无重点传染病暴发流行的目标。重点传染病监测人数创历年最高,数字化接种门诊建设数量和质量位居全省前列,新建成2个“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1个“山东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通过省地方病“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6个县(市)创建为“潍坊市精神疾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全市没有发生H7N9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市卫生局被国家卫计委表彰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在全省率先按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对苯丙酮尿症患儿进行特殊食品补助。年内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继续保持全省较低水平;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 9.6万例,筛查率为99%;筛查高危孕产妇2806人,产前诊断异常661人,均给予有效治疗;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顺利通过省委、省政府《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加强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相关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卫生监督执法】公共卫生和医疗机构监督执法覆盖率达到100%;启动为期一年的“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个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对全市16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150名卫生监督人员及356件卫生执法案件进行稽查,查处投诉案件127起。开展创建法治卫生局、法治疾控中心、法治医院和法治血站“四个法治创建”活动;围绕优化软环境,制定《关于努力打造最优发展环境,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服务的意见》,就卫生行政部门所有审批事项、时限、收费、自由裁量权等进行了全面清理,下放卫生行政审批事项5项,办理许可事项4686件,打造最优的卫生软环境。全面完成省卫生厅下达的全部1000份食品样品的安全风险检测任务;配置价值270万元的检验检测设备,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能力大幅提高。

【行业管理】医政管理取得新进展,以医院评审为抓手,指导12家三级和二级医院通过了省、市评审,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对6857家基层医疗机构的制度建设、执业行为等进行清理清查和规范整顿。组织无偿献血2462.4万毫升,满足了临床用血需要。组织救治手足口病患儿1668例,其中重症12例。组织为152名唇腭裂患儿实施了矫形手术。组织“服务百姓健康”大型义诊活动周,服务群众2.6万余人次。中医药工作蓬勃发展,推动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在全市巡回举办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大型巡诊公益活动。全市8处中医医院均以优异成绩通过等级评审。

【全省第一家在全域内规划健康产业】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市健康产业区域中心的决定,自2013年8月份开始,市卫生局牵头,委托华南理工大学现代服务业研究院组织编制《潍坊市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简称《规划》)及《推动健康产业突破发展行动计划(2013—2015)》等成果,市政府办公室于10月25日印发。《规划》内容涵盖与健康产业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范围涉及全市每个县(市、区)(开发区)。潍坊市成为全省第一家在全域内规划健康产业的地级市。

【全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顺利通过国务院评估】全市6市2县全部被列入全国首批311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市),试点数量全省最多。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对列入试点范围的8家县级公立医院启动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形成公立医院“一三三三”改革模式。试点工作通过国务院医改办的总结评估。年内,全国政协副主席马飚,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副省长王随莲,省政协副主席王新陆,省卫生厅厅长刘奇等领导,先后到潍坊调研医改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共5次在国家、省有关会议上介绍经验做法;接待河北、天津、深圳等试点工作考察团6批50余人次。

【全省率先建立市、县、镇(街)、社区四级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为及时有效向城乡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服务,降低精神疾病发病率,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市政府确定集中三年时间在全市率先启动市、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和其他精神卫生服务。截至年底,全市已建成市、县两级心理健康服务中心13处,开通心理援助热线电话13条;在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建成心理咨询门诊35处;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心理健康咨询室87处。以上均超额完成年度规划任务。
(郭小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