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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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概况】高水平编制完成保护区总体规划,一次性通过省文化厅、文化部组织的专家评审论证会,2013年5月获文化部正式批准实施,被评为山东省非遗保护十大亮点工作之一。组织开展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代表性传承人和第四批市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工作,完善非遗名录体系和传承人体系。制定《潍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考核管理办法》。在青州市试点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活态传承新模式(县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三五”模式),被评为“首届山东省文化奖”。加快推进规范化非遗博物馆、传习所和传承基地建设,评选命名50个市级非遗传习所、10个非遗传承示范基地、6个非遗传承教育基地,规划建设寿光盐业、青州范公亭等10多个非遗展示厅和博物馆。有7个县(镇)被评为“山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编辑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校园传承教材》,在育华中学使用,并逐步在全市中小学推广。
(呼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