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博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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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博物

【概况】2013年,全市新增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省级88处,市级166处。全市普查登记的4099处不可移动文物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到 17处,省级132处,市级237处、县市区级1000余处。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数量和质量位居全省前列。
截至2013年底,全市批复成立的各类博物馆、纪念馆13个,其中,综合性博物馆7个, 风筝、民俗、古建筑、古生物化石等专题类博物馆5个。青州市博物馆为全国唯一一家入选首批国家一级博物馆的县级综合性博物馆,潍坊市博物馆为国家二级馆,临朐山旺古生物化石博物馆、诸城市博物馆为国家三级馆。全市首家传统工艺民营博物馆——潍坊鸢都红木嵌银漆器博物馆申报工作进展顺利。全市馆藏品9万余件,其中珍贵文物6200余件。全年全市各级各类博物馆共布置基本陈列30余个,举办展览138个,开展教育活动396个,接纳观众179.75万人次,其中未成年观众66.8万人次。
2013年,潍坊市文物局正式批复成立,为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进一步明确了文物保护的责任主体。全市各级各类文物机构达到24个,其中管理机构16个,潍坊市、青州市、坊子区设立了文物局,奎文、潍城、寿光、安丘、高新、滨海、峡山7县(市、区)在文广新局内部设立文物管理科,寒亭、昌邑、昌乐3县(市、区)设立文物管理所,临朐县设立文物管理办公室,高密、诸城由博物馆代行文物管理职责。市县两级均成立了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进一步明确各乡镇文化站的文物保护管理职责,乡村设立了文物保护小组和文物管护员,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文物保护网络。健全完善文物保护规章制度,制定印发了《潍坊市博物馆藏品征集暂行办法》《潍坊市文物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全市文博系统从业人员286人,专业技术人才197人,占68.9%,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6人,副高职称17人;文物科技保护骨干46人,包括副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25人;文物科技保护修复人员61人,包括副高职称7人,中级职称25人,初级职称17人。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维修稳步推进。2013年,全市利用各类专项经费和配套资金4000余万元,其中国家、省里专项扶持资金3230万元,各级文物管理保护机构财政拨款823.6万元。十笏园古建、齐长城、德日建筑群等一批重点文物保护维修项目实现立项或完成方案的编制。十笏园、陈介祺故居、寒亭于氏宅院、峡山郑玄祠、驼山隋唐佛教石窟造像、青州真教寺、临朐东镇庙碑林等一大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经过维修后重现历史风貌,周边环境也明显改善,城市特色更加突出,城市文化内涵更加丰富。
(呼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