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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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建设

【城镇化体系建设】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建设新型城镇化作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按照“农民市民化、农村社区化和农业规模化”的总体思路,统筹推进中心城市、县城、小城镇、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加快推动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编制《潍坊市城镇化发展规划》,制定引导城镇化发展的策略,全市初步形成了1个中心城市、8个县城、62个镇、954个农村社区层级清晰的四级城镇体系。2013年全市人口城镇化率提高2.01个百分点,达到51.76%,城镇人口数量首次超过农村人口。2013年11月底,召开了全市新型城镇化体系建设观摩交流会议,对各县市区新型城镇化体系建设进行现场观摩。起草了《推进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城镇化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小城镇建设】坚持示范引领、重点突破,支持16个省级示范镇加快发展。2013年,全市新增省级示范镇7个,新增财政收入过亿元的镇5个,全市16个示范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23.3%。制定实施小城市试点培育意见,引导扶持羊口、景芝、红河、辛寨等镇向小城市发展,用小城市培育“点亮”新型城镇化。开展特色镇试点,先期策划打造安丘辉渠(文化旅游)、昌邑下营(滨海旅游)、昌乐红河(县域副中心)、坊子九龙(都市休闲)、青州黄楼(花卉产业)5个特色镇街,探索建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的“潍坊模式”。

【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开展新一轮农村新型社区规划调整,确定社区总体布局、建设时序和人口规模,在已初步建成965 处农村社区的基础上,规划布局农村新型社区753个,积极稳妥地分期分步提升完善。适度超前建设农村社区道路、供水、路灯、通信等基础设施,深入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和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2013年全年,申请农村新型社区污水处理设施专项资金4400万元,列全省第二位。9月底,全省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在诸城召开,推广潍坊市先进经验。

【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2013年全年完成农房建设6.45万户,完成任务的125%;危房改造完成9687户,完成任务的121%;村容村貌整治完成1566户,完成任务的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