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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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概况】 2012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711起、死亡347人,同比分别下降6.8%和8.4%,连续11年实现“双下降”。
2012年,市委、市政府将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升格为副县级单位,增加编制5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为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增加编制8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量。12月25日,根据市编办《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规定,市安监局主要承担职业卫生监管六项工作职责:1.起草职业卫生监管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全市职业卫生标准中的用人单位(不含煤矿,下同)职业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相关标准。2.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3.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不含煤矿)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不含煤矿)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4.负责依法管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不含煤矿)的颁发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不含煤矿)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不含煤矿)培训工作。5.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6.负责汇总、分析职业危害因素检查、评价、劳动者监护等信息,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隐患整治】 2012年,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安全月”“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确保了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党代会等重大节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全市累计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3万余处,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优化。

【示范创建】 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班组和安全社区“四创建”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上档升级。截至2012年底,全市共有1876家企业通过三级及以上标准化验收;45家企业获市级以上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称号,其中省级8家,市级37家;61个基层班组受到市级以上安全班组表彰,其中省级8个,市级53个;奎文区和8个街道被命名为全国安全社区,11个镇街被命名为省级安全社区。诸城市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市,并在诸城市召开全国现场会推广经验。

【科技兴安】 加强安全专家队伍建设。在全国范围聘请知名专家,建立起了覆盖全市的隐患排查治理专家库,其中市级专家组37名,县级专家组186名,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全市组建完善了36支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活动,共组织各类应急演练5800余次,参演人员达60余万人次。加强危险源安全监管。对全市1384家企业的3368个危险源进行了技术分类,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逐个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能控可控。加强科技支撑。危险化学品领域,120家未按正规设计化工企业安全设计诊断基本完成;非煤矿山领域,8家井工开采非煤矿山六大避险系统基本完成;烟花爆竹领域,2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全面完成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高危行业安全技术应用明显加快。严格落实经济政策。督导高危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全市共有590余家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额43.58亿元,安保良性互动机制逐步完善。

【执法监察】 全市各级安监执法队伍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时期以及不同行业的工作特点,定期对重点时段、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方位检查。先后组织开展了劳动防护用品、基建矿山停产整顿、地下非煤矿山提升系统等专项执法检查,全年累计依法检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5853家(次),实施行政处罚1206次,执法检查家次、实施处罚次数同比分别增长17.8%、25.6%。建立安全监管与执法监察内部协调运行机制。实行行政许可审查执法前置,推行行政审批事前延伸,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显著提升。2012年,市监察支队共对104个建设项目安全设立实施执法前置审查,查处非法违法建设行为41起。严格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依规对工矿商贸领域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进行调查,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共有31人受到责任追究。制定下发了《潍坊市安全生产约谈警示和黄牌警告制度》及实施细则,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及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不力的有关县市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实施约谈警示或黄牌警告,产生了积极的警示效果。

【重大事故】 2012年5月19日凌晨2时15分许,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西街与拥军路交叉口西500米处,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辆小型客车(鲁GKA068)追尾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挂厂内鲁GA3378),造成乘坐小型客车的12人中10人死亡,2人受重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小型客车超载和客车司机疲劳超速驾驶。
(孙垂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