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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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管理

【概况】 2012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7%,较2011年同期涨幅(4.4%)缩小2.7个百分点,低于全国(2.6%)、全省(2.1%)平均水平,按涨幅从高到低排序,列全省第13位。

【价格调控与成本】 进一步完善并实施了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应对价格异常波动、价格监测预警、价格形势分析通报和价格调控督查等工作制度、措施。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提高潍坊城区城乡低保以及农村“五保”保障标准,城区(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四区和高新开发区、滨海开发区、峡山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城镇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由2011年的340/人·月、2000元/人·年提高到360元/人·月、2300元/人·年;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2011年的2700元/人·年、1800元/人·年提高到3000元/人·年、2200元/人·年。对水利工程、民办学校培养费、旅游参观点门票等27个项目进行了定价成本监审;完成了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与收益、农户种植意向等调查工作。

【价格管理】 电价:落实了利用新能源发电价格补贴政策,争取国家补贴资金7300余万元;实施超标准耗能电价政策,对列入名单的高耗能企业实施惩罚性电价。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政策。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10千瓦时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10~400千瓦时之间,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0千瓦时以上,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元。水价:继续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以及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成品油价格:落实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先后七次调整了成品油价格(三升四降)。农产品价格:落实了省物价局烟叶、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政策:中准级烤烟每50公斤价格为910元,白小麦、红小麦、混合麦每50公斤价格为102元。房价:落实商品房销售“一价清”规定和销售价格备案制度,制定了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制定了潍坊城区供电设施配套费标准,普通商品住宅、经营性用房、办公用房、公建配套房标准为:多层建筑每平方米90元,高层建筑每平方米110元;出台了《潍坊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制定了潍坊城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试行了物业服务收费菜单式管理办法。

【收费管理】 收费年审:对市直344个部门单位2011年度收费情况进行了集中审验,审验收费许可证170个,审验收费总额145.37亿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制定并实施了《潍坊市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及标准。停车服务收费:制定并实施了《潍坊市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出台了潍坊城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完善全市2009版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并在全市12家公立医院进行试点;自2013年1月1日起,在8家县级公立医院试点推行药品零加成销售政策,全市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已全部落实了基本药物零加成销售政策。教育收费: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中小学教材及教辅材料指导价格规定,从严审批民办学校培养费标准。清理整顿收费秩序:加强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环境监测、检验检疫、道路通行、银行服务、殡葬等垄断部门、行业收费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搭车收费、强制收费等违法行为。

【价格监督检查】 开展物流、公路、电信、涉农、教育、医药、工商、商品房、成品油等方面的价格监督检查,服务业价费政策专项检查,强化了明码标价督查。2012年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68件,实施经济制裁1140多万元;12358价格服务电话及物价网络咨询受理平台共受理价格咨询、投诉、举报5300余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3.8万元。

【价格调节基金】 大力推进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建设,全市已有近半数县市建立或初步建立了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全年全市累计征收价格调节基金2630万元。

【价格鉴证】 2012年,全市共完成各类业务案件15300多件,总标的额约14.5亿元。安丘、诸城、临朐、昌邑、昌乐等地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进展顺利,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基本覆盖全市。强化价格认证系统机构和队伍建设,聘请20名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专家,进一步完善了价格鉴证专家人才库。

【价格法制】 进一步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和行政执法行为,出台了《潍坊市政府制定价格程序规定》,推进了行政执法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和管理工作,全年共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1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