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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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

【概况】 2012年,潍坊市被推荐申报为“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市司法局荣获“全国司法考试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在全省司法行政年度考核中名列前茅,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

【特殊人群管控工作】 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对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开展了“大排查、大走访”活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人员落实了包靠措施。建立了情况日报、周报、月分析制度,十八大期间开展了专项督查,及时掌握人员动态。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市司法局成立了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召开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现场会,就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执法行为、档案管理、基础设施等进行了统一规范。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思想汇报、禁止令执行等制度,有效防止了人员脱管、漏管。做好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工作,开展了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活动。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协调落实就业服务、困难救助等方面的政策,促进了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年底,全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5503名;共有刑释解教人员7272名,安置率达97.8%。

【人民调解工作】 积极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纵向上建立健全县市区、镇街、村居、村民小组(居民楼院)四级调解网络,全市共有调委会8680个,其中镇街调委会130个、村居调委会7327个。横向上按照农村每30户、城区每50户左右设1名调解员的标准配备了63208名人民调解员。大力推进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全市专业性调委会达到149个。开展了规范化调委会评选活动和人民调解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采取邀请专家、组团培训、宣讲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召开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培训会议,邀请司法部领导作专题辅导,效果良好。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入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8094起,调处成功率达97.8%。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创新普法理念。提出了“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普法宣传责任落实到各县市区和各执法单位,强化了普法办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职能。制定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分工,将117部常用法律法规的宣传责任逐一明确到41个成员部门,并对依法治理工作群众满意度和专门法群众知晓率作出了明确规定。(2)创新工作机制。建立普法联席会议制度,搭建了条块结合的协调推进平台。建立了重点事项督办制度,对年内19件重点事项实行项目化管理,跟进督查督办。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真实可信,市普法办将普法依法治理成效测评委托给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这一中介单位进行,分时段、按区域随机拨打市民的电话,调查对各部法律的知晓程度以及相关部门执法水平和文明程度。4月份,组织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环保法等12部常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情况进行了民意测评,测评结果全市通报,有效调动了各级各部门普法工作的积极性。(3)创新载体方式。利用电视台、报社、网站以及城区33条线路、500辆公交车显示屏、大型商场、公园、广场、人员聚集区等为平台,布建了一批标准醒目、内容丰富的公益法制宣传广告或标识,增强了宣传效果。在全市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共设置宣传站860个,出动法制宣传人员3580人,发放宣传资料38.4万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5600余人次。扎实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深化法治创建工作,营造了浓厚氛围。6月7日《法制日报》头版头条以“谁来普法、如何落实、怎样评定——潍坊创新‘全程普法’三大平台”为题刊发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做法。

【法律服务工作】 市委、市政府“两办”转发了加强和改进律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开展了“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推动律师事务所完善了决策程序、人员管理、风险控制、质量控制、收益分配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狠抓教育培训,广大律师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发展壮大律师机构队伍,全市律师执业机构达到93家,执业律师达到951人。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和方式,全市律师共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309家,代理诉讼、非诉案件9354件。制定了《潍坊市公证质量监督检查办法》,实行严格的公证质量标准和责任追究机制,开展了“零错证、零投诉、零上访”活动,公证质量和公信力明显提高。全年共办理公证事项45849件,业务收费912万元。制定了《潍坊市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约谈制度》,加强日常监管、投诉查处和年度考核,促进了司法鉴定工作的依法规范发展,全年共完成司法鉴定案件9391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举办了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培训班和新录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岗前培训班。全市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163家,执业人员810名。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简化程序,降低门槛,提高质量,为弱势群体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劳教工作扎实开展】 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健全权责明确的安全目标责任体系,强化所情研判和隐患排查,实行重点人员情况每周通报和“全方位动态联组联号”制度,有针对性地落实管控措施。开展了“百日安全排查整治”活动,针对25项重点制度、25类重点人员和25个重点环节全面排查,抓好整改落实。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了场所安全稳定。加强入所集中教育和认错教育,经常性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增强了教育矫治的针对性。

【法律援助案件监督】 制定了《潍坊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办法》,设立监督岗位,配备监督员,对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实行100%跟踪监督,监督评定情况与办案补贴发放、评先树优相挂钩。通过参加审理旁听、调查处理投诉、审查案卷、质量评议和情况通报、发放“案件质量反馈卡”以及走访受援人等方式,真正反映受援群众的内在需求,形成对案件最直观、最准确的质量判断,确保每件案件都让群众满意。全年共办理援助案件4840件,增长26.9%,全部落实监督回访措施,群众满意率达98%,基本满意率达2%,受到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潍坊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 为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潍坊”建设,从5月份开始,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潍坊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各县市区、市普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评选原则和条件,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把关的方式,共推荐上报候选人建议人选93名。经过资格审查、考察测评、投票公示等环节,最终,马庆丰、庄新波、隋宝玲、沈开未、张子辉、刘文喜、王新民、宋兆文、马志坚、巴维干等10人入选“潍坊市十大法治人物”。11月30日,在潍坊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了隆重的颁奖典礼,市委副书记、市全民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献玲出席典礼并为获奖人巴维干颁奖,市委常委、副市长孙起生,市人大副主任花兆贤,市政协副主席王卫东等出席典礼。

【法律服务专项活动】 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发挥法律服务优势,成立专业团队、开展专项活动,为“蓝黄”战略实施、保障改善民生、重大项目建设等提供全方位、专业化服务,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选拔27名律师成立了“滨海区律师服务团”,为滨海区加快发展提供法律支持。与市妇联联合成立了“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选拔23名律师为妇女维权提供法律服务。6月至10月,开展了“律师进百企包千村联万户”活动,全市89家律师事务所与533家企业、1029个村居和10300户村居民结成帮扶对子,共入企开展法律培训180次,参与项目洽谈、合同审查2600余份,提出法律建议541条,协助修改村规民约162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6件。从4月份开始,开展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民生年”活动,为基层和广大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至年底,共建立联系点3243个,担任村居法律顾问5352家,发放便民联系卡38000余张,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51件,办理民生法律事务5016件,开展法律体检2509次,解答法律咨询42955人次,提出法律建议1890条。转变作风,创新方式,在全市公证机构中推行双休日和节假日办证制度,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做好“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安排专业律师24小时值班,全年共解答法律咨询43500余人次,无一投诉。

【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2012年,将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大局,健全了市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的潍坊考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领导体系。搭建规范运作平台,从思想、制度、工作等方面从严治考,为考生提供热情周到服务。9月份,召开了2012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潍坊考区联席会议,公安、教育等各成员部门根据分工,全力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确保了考试任务平稳、安全、顺利、高效完成,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领导高度评价,潍坊考区被省司法厅评为“试卷管理无差错”考区。在司法部召开的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表彰会议上,潍坊市司法局被授予“全国司法考试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作为全国唯一发言单位介绍了经验做法。
(王跟良 李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