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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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

【概况】 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商业贿赂职务犯罪案件64件66人、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5件33人、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76件110人、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9件53人,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批准逮捕255人、提起公诉505人,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围绕“蓝黄”两区建设,在青临高速公路、南水北调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职务犯罪同步预防36项,涉及建设资金200余亿元,营造了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深入开展“进乡村、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大走访活动,广泛了解国家惠民利民政策落实情况,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开展送政策、送法律、送信息、送建议下乡活动229次,联系基层单位1251个,走访农户3242家,征求意见建议647条,帮助解决问题578个,撰写“民情日记”1955篇。用心办好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妥善处理热线诉求5268件。全市检察机关有16个集体、11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全国优秀公诉人”、诸城市检察院尹丽玮被推选为第二届“感动齐鲁政法人物”候选人;市检察院隋宝玲被评为潍坊市“十大法治人物”。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全年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23件165人,其中大案要案118件159人,立查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39件53人,其中重特大案件37件49人。突出查办了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原局长冯越欣(正县级)等人系列受贿案,潍坊市白浪河水库管理局原局长庄某某(副县级)等5人职务犯罪窝案,潍坊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原专职副主任张某某(副县级)滥用职权、挪用公款案,寿光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蔡某某和潍坊市国土资源局滨海开发区分局原局长王某某特大受贿案。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创新打造警示教育流动展览室和网上数字化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1461次,接受教育者92500余人;联合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开办“检察官说法”等10个法制宣传栏目;联合移动、网通等通讯公司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廉政短信平台;利用网络媒体开通“职务犯罪预防”微博,营造了清正廉明的社会氛围。

【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844人,提起公诉7087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对896名轻微犯罪人员作出不捕或不诉决定,对210起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建议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大力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共帮教救助197人,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协管共管”工作格局,将全市580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全部纳入有效监管体系。探索实行未成年人犯罪分案起诉以及有条件封存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制度,加强了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对潍坊某学院6名女学生猥亵侮辱本校同学案的不起诉处理被评为全省优秀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

【加强诉讼监督】 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1件,监督撤案38件,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的依法追捕、追诉387人,立案监督、追捕、追诉的案犯中有32人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强化审判监督,抗诉刑事案件35件,法院已改判和发回重审共17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88件,办理督促起诉、行政执法监督等新类型案件441件,为国家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3.3亿元。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16件次,保持了全市看守所连续28年无超期羁押。注意从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的背后深挖司法腐败犯罪,先后立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针对征地拆迁中的腐败问题,查办贪污、截留、挪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和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案件22件35人;针对教育、医疗卫生领域中的腐败问题,查办学校招生录取、教学设备和教材资料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8件10人;针对国有企业负责人员侵占国家利益和侵害职工权益的腐败问题,查办在企业重组改制、资产评估、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职务犯罪案件16件27人;针对基层干部以权谋私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办贪污、挪用、私分惠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和社保基金等职务犯罪案件42件64人;针对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办了执法不公、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职务犯罪案件24件30人。不断健全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通过设立派驻检察室、检察服务站和聘请民生检察联络员等方式,畅通便民诉求“绿色通道”。组织开展“访基层、结案件”活动,排查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纠纷和妥善处置各类信访案件1427件。

【基层基础建设】 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接地气”,完善上级院领导包院帮扶、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制度,基层基础工作得到了新的发展,全市8个基层检察院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突出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两级检察机关投资3000余万元,用于机房升级改造,顺利完成了全市检察专线网的双百兆扩容,以及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单位监控联网。强化信息化应用,探索构建“刑事司法共享平台”和“自侦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刑事案件的侦查、公诉、审判、刑罚执行网上流转及自侦案件基础社会数据即时采集,检察信息化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积极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在各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共设立标准化基层检察院派驻检察室26个,打造了关注保障民生的新平台。
(孙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