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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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行政程序年建设】 以行政程序年建设为主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首次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观考核范畴。重点围绕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四个方面,规范固化了49个部门2884项行政处罚事项流程,确认了11601项自由裁量标准,搭建了统一的行政程序管理运行平台,在全省率先试点运行。

【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 科学编制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将48个规范性文件列入2012年编制计划。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构建起市直部门“三统一”机构和人员网络体系,把部门规范性文件纳入法制审查范围,共对60件部门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事前审查,对违法违规设置的审批、处罚、收费事项进行剔除,从源头上切断了部门的利益链条。创新规范性文件审查方式,通过采取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实行集体论证等方式,对全市85件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了审查。完善了网上报备即时通报机制,共受理各县级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备案文件39件。

【行政复议裁决体制改革】 深入落实山东省行政复议裁决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将行政复议职权集中到市县两级政府的“潍坊模式”,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县级行政复议裁决体制改革。加强规范化建设,潍坊、寿光、临朐被省政府法制办授予全省第一批“行政复议裁决示范建设单位”。推动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工作创新,发布《潍坊市行政裁决工作规定》和《潍坊市行政调解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全市裁决调解行为。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62起、行政裁决案件9起、落实行政裁决意见5起,运用调解手段化解各类纠纷70多起。

【法制宣传】 加强依法行政信息宣传工作,积极向国务院法制办、省法制办报送法制信息,其中国务院法制办采用信息82篇,省政府法制办采用信息153篇,信息报送数量始终保持全省第一,先后获得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出版发行《潍坊法治》12期。开通潍坊法制办官方微博,发布广播信息332条,收听人数5万余人。举办了4次法制服务进社区巡回宣传活动,组织行政复议、仲裁和律师等专业人员,走进社区,面对面宣传法制常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地化解矛盾,现场解答法制咨询136人次。

【公共行政服务】 (1)加强公共行政服务大厅建设。以政务服务大厅为载体,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行实时监控。2012年共办件65.9万件,同比增长25.1%。(2)推进行政审批机制创新。继续推动相对集中部门内部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深入,深入推进网上审批工作,进一步升级改造网上办公系统,初步建立起覆盖全市、互联互通的电子审批服务平台。从源头上对审批业务办理流程进行进一步梳理,明确各审批环节办理时间及责任人员;对照国内省内先进地区审批时限,对全市21项重要投资审批业务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确保行政审批效能处于先进水平。(3)强化投资创业服务。加强投资项目协调督办,继续推行投资审批绿色通道,推进投资项目同步办理,落实重大项目主任包靠制度,实行投资审批预约制,对特别重大项目实行“保姆式”服务,确保重点项目高效有序推进。今年共召开联审会议16次,涉及投资额16亿多元,办理绿色通道35个,涉及建筑面积759094.8平方米。

【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成立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筹建领导小组,对全市拟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布局设置进行规划,对业务流程进行再造,打造工作流程符合阳光操作、规范操作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仲裁工作】 2012年,潍坊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各类仲裁案件567件,案件标的额3.37亿元,同比增长12%和46%。全面实行“调解优先”原则,在审结的495件案件中,调解率为71%,同比增长11%,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到95%以上。推行“以案释法”“信息反馈”“书面回访”和“跟踪服务”制度,力促当事人化解纠纷。出台了《关于化解房地产纠纷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了化解房地产纠纷专项行动,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王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