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走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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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走私工作

【概况】 2012年,共立案侦查走私犯罪案件6起,案值达1.7亿元人民币,涉税3000万元人民币,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采取强制措施16人次。侦结案件6起,移送起诉5起。立案调查行政案件25起,审理行政案件29起,审结28起,罚没入库152万元;侦办各类涉毒案件185起,抓获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378人,缴获毒品总重约2公斤,成功侦破了省公安厅毒品目标案件——“1·13”刘某特大制贩毒案件;共查获涉烟案件676起,查扣卷烟973万支,涉烟案值517万元,其中查获走私卷烟13.81万支,案值8.3万元。全市没有发生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参与走私或受贿包庇、纵容走私案件,没有发生群体性走私案件以及暴力抗拒执法和哄抢货物等严重阻碍执法事件,没有被上级部门列入年度整改对象的不良问题。

【加强组织领导】 (1)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来对待。2012年先后三次专门听取反走私工作汇报,两次召开由县市区领导参加的工作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切实把反走私工作摆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当做日常要务来抓,做到了领导重视、认识到位、责任落实。(2)组织机构健全。根据打私工作形势和部分领导成员工作调整的新情况,2012年7月,及时调整了全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打私办2名工作人员专职专责,保持相对稳定,没有出现空位现象。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及海关、公安、工商、烟草等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打私工作,分别建立健全了打私领导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从机构、人员、工作机制等方面保证了打私工作的顺利开展。(3)领导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基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细化反走私领导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反走私综合治理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措施,指导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了七项反走私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反走私工作奖惩制度和具体措施,有效调动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4)经费保障到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打私专项业务经费保障,每年将专项经费10万元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保障到位。2012年,市财政专门列支80万元支持海关、公安边防等部门打私工作,边防派出所公安业务经费全部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省打私办拨付的专项经费20万元和配备的打私专用车、笔记本电脑、照相机等器材,做到了专款专用、专物专用,保证了打私业务的正常开展。

【完善长效机制】 (1)完善会议制度。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坚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及时处理打击走私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根据打私工作需要,定期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打私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市打私办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打私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交流打私情报信息,加强联系配合。(2)健全普查制度。责成海关、工商、公安、边防等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定期对辖区进行排查,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建立档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普查,形成普查记录,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监管措施,有效消除了走私隐患。(3)加强协作配合。市打私办严格按照省打私办的要求,制定了《潍坊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联系配合制度》,形成了完善的联系配合规程,与各职能部门建立了固定有效的联络协作方式,坚持重大节日和行动期间24小时值班,确保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处理。海关、公安、边防、工商、烟草等部门建立了反走私协作机制,做到了快速反应、密切配合、协调一致。(4)建立举报制度。在“潍坊反走私在线”网站和潍坊、羊口、下营港广告宣传牌上公布了走私举报电话。保持走私举报渠道畅通,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走私活动,提高了全社会防范走私的能力。

【反走私综合治理】 (1)加强反走私宣传教育。在沿海地区广泛开展了反走私法律法规宣传,在边防辖区出海船舶和渔船民中进行重点宣传。与船长签订反走私责任状1280余份,明确了船长的反走私工作职责。利用冬季和伏夏渔船民教育之机,组织渔船民学习《山东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了出海渔船民的反走私法律意识。海关、外经贸局等部门组织进出口企业开展了4次法规政策培训,并与进出口企业签订了责任状,企业诚信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2)狠抓基层反走私综合治理。在沿海重点村居、港口、码头等治安复杂区域设立警务室12个,安排76名民警充实到警务室,充分发挥了警务室在反走私工作中的管理、服务、防范、打击等职能。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积极发挥治安协防作用,调整完善治保组织39个,新建治保组织5个,充实渔船民义务巡逻队6个、护港队3个,构建起了专群结合、警民联防、覆盖全面的治安防控网络。积极整合沿海技防监控系统建设,将4个海防视频监控站、57套重点部位电子监控系统全部接入地级海防监控中心,实现了对沿海重点海域的24小时动态监控。(3)继续规范企业进出口经营行为。实行重点进出口企业“每日约见”制度,选取全市纳税前30位和报关单量前30位的试点企业,由海关负责,每天到1家企业进行现场调研,先后了解企业在节假日通关、空运属地报关、商品归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35项,帮助解决17项。对高风险加工贸易手册及试点企业进行下厂核查,具体检查料件实际使用及库存情况,对确属无法继续执行的合同,根据企业实际,采取料件征税、退运、销毁等措施进行清理,先后核查企业43家,对10家企业内销征税150万元。继续实施分类管理,加大A类企业评选力度,提高企业自律意识,规范企业财务管理,2012年新申报AA类企业17家,使全市A类管理企业达到了12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