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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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

【社会救助工作】 全市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387元和每人每年2259元,高出省均17元和45元;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097元和2653元,高出省均153元和10元。制定了《潍坊市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有11个县市区建立了低收入家庭经济收入信息比对系统,低保工作规范化走在了全省前头。寿光、诸城分别被确定为全国、全省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市。

【救灾工作】 制定了《潍坊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组织了防灾减灾宣传,培训镇街和村灾害信息员3400人次,新增全国全省减灾示范社区18个。积极做好“达维”台风救灾工作,多方筹集救灾资金4500多万元。

【社会福利工作】 颁布了《潍坊市城镇“三无”人员供养办法》,首次建立城镇“三无”人员生活救助制度,率先完成市政府10件实事。全市671名社会散居和295名集中供养孤儿实现规范化保障。福利彩票发行量达到11.42亿元,首次跃居全省第二位。

【慈善工作】 全市慈善款物募集超过1亿元,市慈善总会募集达1249万元,同比增长近一倍。为238名大学毕业生发放就业补助金142万元。为2896名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发放助学金884.7万元。全省慈善总会工作会议在潍坊市召开,市慈善总会被表彰为全省慈善工作先进单位。11月份开始,市慈善总会牵头联合10个部门,组织开展了“情暖万家”活动,筹集资金2218万元,春节前资助全市35万名困难群众。

【社区工作】 自主研发了社区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安装使用率达100%,建起了市、县、镇、社区四级信息网络系统。“12343民生万事通”社区便民服务网点城市社区覆盖率达53%以上。改造提升了10%以上的社区基础设施。全省“村改居”工作座谈会在潍坊召开,参观了全市现场。在省政府第23次民政会议上,市政府作了《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典型发言。总结推广了诸城“四务公开、五制管理”、高密“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坊子“一约三会”和寒亭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网站等先进经验。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现场会议在潍坊召开。

【社会组织管理】 以市政府名义发布了《潍坊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在诸城市创新建立了全省第2家孵化基地。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1502个,覆盖率近70%,走在全省最前列。市社会组织党工委被表彰为山东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单位和全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优秀指导单位。

【社会工作】 成立了市社会工作协会,召开了全市优秀社工人才表彰大会,表彰了100名优秀社会工作者。启动了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工程。鼓励资助553人报考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获得证书144人,均居全省第三位。

【优抚安置工作】 按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落实了新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全市平均达到9981元。全市96.5%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实现集中管护,超额完成省厅要求。为100036名优抚对象及时足额发放抚恤金34698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实现全覆盖。优抚工作多次受到省厅领导表扬。接收安置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3845人,发放自主就业补助金6100万元。2922名退役士兵参加“订单式”教育培训,意愿参训率和培训合格率分别达到100%和97%。军休干部接收安置的数量和进度居全省前列。开办了《潍坊军休》专刊,创建了“四个军休”服务品牌。认真做好涉军人员稳定工作,全市没有发生涉军人员进京到省集体上访问题。

【双拥工作】 召开了全市双拥工作表彰大会和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第21次全体会议。协调了沈星烈士追悼大会等一系列重大双拥活动。双拥宣传在全省列第二位。全国双拥模范城实现“四连冠”,10县市区获全省双拥模范县(市、区)称号。市民政局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表彰为山东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养老服务工作。在全省率先建起市、县、镇、社区养老服务四级网络,新建和改扩建养老服务设施58.2万平方米,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58处,社会办养老服务床位10475张。潍坊市经验被《中国社会报》誉为“潍坊模式”。省政府在潍坊召开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
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婚姻登记、救助管理、收养登记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打造了“鸢都温馨驿站”品牌。潍坊市局获2012年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和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贡献突出单位。3个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2个三级救助管理机构获民政部表彰。
殡葬管理服务。11个县市区落实了惠民殡葬政策,为6300多户困难群众免除了基本丧葬费用。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全市殡葬用品公开订货、集中采购,经验在全省推广。
区划地名管理服务。完成了边界联检和“边界和谐走廊”创建活动。《潍坊城市地名总体规划》成为全国样板。
(潍坊市民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