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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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概况】 2012年,全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全部超额完成扩面征缴任务,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30.5万人、148.8万人、72.4万人、120.4万人、70.9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11.9万人、11.8万人、2.9万人、4.5万人和4.1万人。

【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前实现全覆盖,参保人数达到461万人,为128.28万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9.58亿元,市人社局被国务院表彰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着力解决社会保障历史遗留问题,7400多名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原“五七工”“家属工”等群体纳入保障范围。连续八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人均月增养老金234元,增幅达到1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失业保险】 建立失业保险金与物价联动机制,调整提高失业金标准,月人均达到730元,增幅21.7%。全年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72.38万人,比上年增加2.96万人,共征缴失业保险费5.26万元。全年为3.97万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1.91万元。

【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城镇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全面建立,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大病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34.8万元,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由41种增至62种,切实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现全市统筹,制定实施了《潍坊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全市参保女职工可在全市任一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就医,享受同城同等待遇,实现了生育保险参保政策、缴费标准、待遇水平、基金管理、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六统一”。

【工伤保险】 出台了《关于职工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解决了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问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伤医疗信息联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伤医疗信息实现及时联网。按照依法、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全面提升劳动能力鉴定质量,组织鉴定4608人次,打造了阳光鉴定品牌。

【社会保险经办】 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养老和医疗保险异地转移接续网上办理,与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等地实现了参保职工住院就医网上即时结算,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走在全省前列。不断扩展完善社保卡服务功能,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医疗报销费用、工伤抚恤金、生育补贴等实现了社保卡发放,发卡量达到205万张,居全省前列。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 健全社保基金监管制度,开展了以工伤保险基金为重点的社保基金专项检查,共检查经办机构30家,医疗机构32家,延伸检查企业208家,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配合审计部门搞好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基金监管工作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
(刘先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