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70&A=25&rec=12&run=13

精神文明建设

【概述】 2012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统领,以“修身律己,做文明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突破点,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推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普及,提升了城乡文明程度。经中央文明委同意,潍坊市进入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范围,在2012年度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中,成绩分别列全国同类城市第6名和第2名,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加强文明单位建设管理,研发了文明创建网上动态管理系统,探索建立日常管理为主的文明单位管理考核机制。市文明办与市直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文明交通示范街(路、站)创建活动”、文明交通“彩虹行动”、“争创文明诚信窗口,争当文明诚信标兵”活动、文明餐桌行动等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有效提升了市民文明素质和行业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实施“乡村文明行动”,寿光、昌邑两市被表彰为首批“乡村文明行动”省级示范县(市、区),5个乡镇被评为省级示范镇。

【文明城市创建】 2012年8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施意见》,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全面部署。8月24日,市委、市政府召开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社区环境、校园周边、社会文化环境和窗口服务行业为重点开展集中排查和整治行动,集中解决了一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车站和校园周边等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了城市品质。8月29日-31日,中央文明办派出测评组对潍坊市进行了测评。12月初,中央文明委公布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成绩,潍坊市两项测评成绩分别位居全国同类城市第6名和第2名。12月27日,中央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刊发市委书记许立全同志署名文章《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幸福潍坊》,介绍潍坊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验做法。

【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3月5日,市文明委在人民广场隆重举行“修身律己,做文明人”暨“学雷锋,做志愿者”活动启动仪式,潍坊市委副书记王献玲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创新开展“修身律己,做文明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大规模的教育培训、道德实践、市民行为评议等活动,集中解决市民在道德理念、礼仪常识、行为规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012年,建成各类道德讲堂695个,开展活动3200余场次,直接参与群众超过30万人次;评选产生“潍坊好人”205名,推荐上报“山东好人”43名,其中,5人入选“山东好人——每周之星”,2人被评为“中国好人”;建立“乡村学校少年宫”808个,其中20个进入中央和省财政扶持名单。

【志愿服务】 依托市家政服务中心“12343”民生服务平台,建立市志愿服务协调中心,成立了潍坊市学雷锋志愿服务总队,以县市区、市委各直属党(工)委、大中型企业、党群组织、行业组织和驻潍部队为依托,建立志愿服务大队48支、中队712个、分队1597个,“学雷锋志愿服务站”227个,民间志愿者组织53个,潍坊市注册志愿者总数达67万余人。承办了中央文明办“三关爱”启动仪式,向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捐助资金111万元。全市涌现出了一批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1人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志愿者,3名志愿者和2个志愿服务组织被表彰为全省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
(李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