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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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

【概况】2011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全面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完成了既定工作目标。潍坊市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市司法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市直部门综合考核先进单位”、“平安潍坊建设先进单位”。有16个集体、39名个人分别受到司法部、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的表彰奖励。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和印发《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潍坊市2011—2015年依法治市规划》,启动了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通过开办普法专栏、播放法制广告和普法栏目剧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与通讯公司合作,定期向广大手机用户发送法律知识;与公交公司合作,利用公交车电子显示屏进行公益法制宣传;编印130多万份宣传手册,组织学生、保洁人员、抄表员准确分发到每家每户,有效扩大了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全年共举办法制讲座459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493次、送法下乡1542次。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等创建活动,组织对全市各县市区及各单位法治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促进了法治创建活动的蓬勃开展。
基层基础工作。积极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依托司法所有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设立社区司法服务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将司法行政工作伸到群众身边。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大力开展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下发了《潍坊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标准》,开展了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评选活动,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纠纷409960起,成功率达98%。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和规范了55处过渡性安置基地,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了综合性服务平台。加强与民政、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为550名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了责任田,为29名刑释解教人员办理了低保,及时为有就业意愿的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培训和指导。积极推行社区矫正工作,全市12个县市区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充实了工作人员。组织开展了非监禁刑判前社会调查工作,为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法律服务工作。创新了执业律师年度考核形式,采取抽查案件、现场观摩点评、走访当事人等方式,全面准确掌握律师执业情况。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组织开展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千名律师赶大集”等系列活动,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全市律师执业机构共办理法律服务事项25285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8.2亿余元。建立了公证质量管理、执业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开展了“零错证、零投诉、零上访”竞赛活动,公证质量和公信力不断提升。全年共办理公证事项47194件,涉及金额110亿元。加强了司法鉴定执业监管和业务指导,开展了司法鉴定机构延续登记和认证认可工作,促进了司法鉴定工作顺利开展。各司法鉴定机构共完成鉴定案件10779件,采信率达98%。在全市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加强质量审查和工作考核,提高了办案质量。开通了市“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由市直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轮流值班接听群众咨询电话,开辟了群众对法律服务诉求的绿色通道。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90件,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开展了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得到了有效规范。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共办理法律服务事项21893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8亿元。
劳教工作。市劳教所不断完善安全防控、安全排查、应急处置、领导责任“四项机制”,强化人防、物防、技防“三道防线”,健全场所安全防控长效机制。不断强化警示教育,通过上下岗警示提示、警务督察等多种方式和“规范化管理年”、“安全警示教育月”等活动,强化警示效果。开展精细式、参与式、考核式、抽查式、复查式督察,以警察执法行为、教育矫治、习艺劳动和所政管理、生活卫生管理及警容风纪等为重点,共组织督察130余次,印发通报82期,促进了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成立了“指挥中心”,建立应急机动中队,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积极开展劳教人员心理矫治和心理危机干预,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有322名劳教人员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提高了劳教人员教育挽救质量。认真组织实施新所建设,新所主体工程建设按期推进,确保新所如期投入使用。

【“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启动】9月23日,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崔建平出席并讲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邹庆忠主持会议。市领导李本跃、刘伟、满郭强和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卫东等出席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宣读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表彰2006—2010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对实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律师服务企业月活动】7月29日,市司法局召开了“律师服务企业月”活动动员大会,对在全市开展“律师服务企业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活动中,专门成立公司业务、金融业务、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业务、知识产权业务、人力资源业务等5个特色法律服务团,为全市各类企业发展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共有780名律师与企业结成“一对一”服务对子,深入企业走访2400余次,帮助企业排查法律风险和问题2106个,为370家企业完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为42家企业出具融资规划报告,审查企业购销合同1700余份,出具“法律风险提示函”或法律意见80余份,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班12期,培训人员1000余人次。

【人民调解“三化”建设】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以贯彻《人民调解法》为契机,积极实施人民调解“三化”建设:(1)实现基础建设标准化。科学设立人民调解组织,全市131个镇街、8239个村居、852个企事业单位依法建立了调委会,并建立了117个行业调委会,形成了健全的组织网络。按照农村每30户、城镇每50户设1名调解员的比例推选配备调解员,全市共配备59638名调解员。按“五有”、“五统一”标准建设办公场所。即有固定办公场所、有必备办公设施、有明显标识标牌、有调解组织印章、有完整工作台账;调解组织名称统一、标牌印章统一、调解徽章统一、工作制度统一、公示内容统一。(2)实现工作管理制度化。建立健全工作例会、社情分析、登记统计、矛盾纠纷排查等制度,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3)实现工作运转经常化。加大矛盾排查密度,村级每日、镇级每5天、县级每10天开展1次集中排查,努力把矛盾纠纷消灭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定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及时更新知识,提高技能。定期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监督考核,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徐卫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