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70&A=24&rec=22&run=13

综述

【概况】2011年,全市政法系统紧紧围绕市委的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继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工作创新,加强基层基础,不断深化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政法系统群众工作。大力宣传了全国模范法官马海兰、全国特级优秀公安民警沈开未、全国优秀律师高明芹和山东省优秀女检察官闫晓君等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激发了广大干警干事创业、争创一流的工作热情。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呈现出健康发展态势,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1月,全省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经验交流会议在潍坊召开,推广潍坊的典型经验。潍坊市创新农村基层社会管理的做法得到中央、省委领导的肯定。12月,诸城市被中央综治委确定为全国从整体上创新社会管理典型培育地区。市委政法委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被省文明委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

【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政法系统强化信息预警研判工作,高度重视网上斗争,加强重点群体稳控工作,有效预防了各类事件的发生。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相继开展了道路交通秩序、校园及周边秩序、非法宗教活动、企业恶意欠薪等方面的整治活动,组织开展了“打黑恶、反盗抢”安民行动、“亮剑”行动等专项行动,年内侦破经济案件346起,破获刑事案件2.1万起,查处治安案件8.2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241人。将军地平安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制定实行军警民联防联治、军地互涉案件侦办、边海防协调管控等7项机制,推动了平安潍坊建设深入开展。加大维稳投入,全市组建起1100多人的防暴处突专门力量,购置12辆装甲防暴车、15辆应急指挥车,提高了应急处突保障能力。

【加强基层基础】全市政法系统建立完善四级综治维稳体系,在县级层面,建立综治维稳中心,把大量不稳定因素解决在了县域内;在镇街层面,完善镇街综治维稳中心,整合综治、维稳、信访、派出所、司法所等综治维稳力量,形成了解决问题的合力;在社区层面,加强社区综治工作站建设,配齐、配强了社区综治工作力量;在村级层面,重点抓好信息员的布建和培训工作,确保了涉稳信息及时上报。进一步强化基层责任,市综治委把健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完善四级综治维稳体系、深化严打防控体系建设等“十项”重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责任书》,实行百分制考核,年终以各地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为系数,得分达不到60分的,实行“一票否决”,强化了县级党委政府抓综治工作的责任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制定出台了《关于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状况差的镇(街道)实行黄牌警告的实施意见》,对年内发生恶性刑事案件、进京非正常访和群体性事件等情形的9个镇街实施了黄牌警告,强化了镇街一级的责任意识。

【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全市政法系统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年内全市共实施稳定风险评估事项268件,有效防范重大矛盾纠纷55起。规范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合一的“大调解”体系,组织实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司法、住建、卫生等部门共建立行业性调解组织117个,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58件。扎实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深化综合治理】市综治办牵头,针对道路交通问题突出、导致交通事故增多情况,制定了《关于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意见》;针对非法宗教活动抬头,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情况,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领域相关工作的意见》;针对企业恶意欠薪问题突出,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情况,出台了《关于对企业恶意欠薪问题实施综合整治的意见》;为加大学校治安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等,并组织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专项整治,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推进工作创新】创新市委政法委员会的领导体制,确定由市公、检、法“三长”兼任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形成了更加有利于推动政法工作的领导体制。创新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中共潍坊市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通过案件评查、专项执法检查、建立执法档案等办法,加强了对政法部门的执法监督。创新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工作,在全市范围推广诸城市以农村社区为平台、整体提升农村基层社会管理水平的做法,实现了农村各类事务的社区化管理。11月和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连续两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推广。创新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在法院系统建立诉讼诚信体系的基础上,市综治委出台了《关于以诉讼诚信体系建设为切入点加快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督促、协调有关部门扎实做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在全市初步建立起“部门联动、信息互享、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社会诚信体系。年内,20个综治委成员单位建立起诚信管理体系,相互提供诚信信息3.6万余条,实施监管惩戒3000余次。
(张伟强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