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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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

【民族工作】潍坊市召开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13个模范集体受到了表彰。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和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召开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了创建工作经验;开展了全市第11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举行了“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邀请了省民委主任马文艺同志为全市领导干部作了民族宗教工作形势报告;分片召开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座谈会。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加大了对少数民族村居的扶持力度,争取上级专项资金80万元,扶持少数民族村居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和满族特色村居文化保护工程。为民品企业(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争取国家贴息贷款6900万元,企业受惠200万元。建立了“中国(寿光)少数民族蔬菜大棚技术培训基地”,搭建起了东西部地区民族团结的友谊平台,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极大地促进作用。在全市设立了13个城市民族工作示范窗口,进一步健全了城市少数民族服务和管理体系,促进了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就业、住房、子女入学及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的解决。省民委来潍坊市专题调研城市民族工作,并召开了座谈会,对潍坊市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市局“城市伊斯兰教工作”获“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奖”。进一步繁荣发展了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事业,组团参加了山东省第八届少数民族运动会,获得表演项目一等奖和优秀组织奖。按照“早控制、准定性、多疏导、靠法治”的原则,采取“三、六、五”工作法妥善解决了8起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法律尊严,维护了民族团结。

【宗教工作】潍坊市扎实开展了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全市共有99个“全省和谐宗教活动场所”。认真开展了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个专项工作,完成了首批108名教职人员的备案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初步完成了宗教基础信息的采集工作。完善了《潍坊市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考核办法》,组织对全市性宗教团体领导班子进行了考核;建立了全市性宗教团体工作汇报制度,分教别召开了宗教团体工作汇报会,有效地促进了宗教团体建设。在宗教界开展了“同心同行”主题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指导市天主教两会、市基督教两会举办了5期堂点负责人培训班,指导市佛教协会健全了领导班子,选派10名比丘参加了省佛协的培训。对考入神学院的4名基督教神学生、义工培训班和圣乐培训班的学员进行了政审。依法审批了临朐法云寺、诸城万佛寺、寿光慈圆寺3处佛教活动场所,全市五大宗教活动场所达到了333处。认真开展了治理乱建寺庙、滥塑露天宗教造像工作,依法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了分类处理。
(房光明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