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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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工作

【概况】2011年,潍坊市老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以大力开展“银龄幸福和谐工程”为主线,以开展“老龄工作机制创新年”活动为主题,以实现“六个老有”为目标,全市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得到创新发展。
各级对老龄工作重视程度显著提高。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潍发〔2011〕29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全市老龄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老人节期间,时任市委副书记、市长许立全同志亲自为全市孝文化寿文化书画展题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科学推进老龄事业”。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老龄工作表彰大会,对近年来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岗同志亲自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对创新做好老龄工作,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9月30日,《潍坊日报》发表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岗同志“科学发展老龄事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为题的答记者问文章。敬老月期间,全市有700多名市县两级领导对高龄老人、百岁老人和特困老人进行了走访慰问,赠送慰问品、慰问金合计800余万元。

【银龄幸福和谐工程】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得到按时足额发放。全市新农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全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集中供养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制度在全市实现全覆盖。
广泛开展“银龄救助”活动,对全市600余名特困老人每人发放救助金500元;在建立完善百岁老人长寿补贴、免费查体和节日走访制度的基础上,又逐步建立了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奎文、寒亭、诸城、青州、临朐等县市区对90—99岁高龄老人实行高龄补贴,高新区对86岁以上老年人实行高龄补贴;诸城市实行救助特困老年人制度,每位特困老年人每年给予300元生活补贴;寿光市建立“夕阳扶老”基金,对特困老人进行救助。
积极推进银龄安康工程。全市各级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采取“政府送、社会捐、子女赠、个人买”等途径,进一步加大工程实施力度,截至2011年12月底,近40万老年人参加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占全市老年人总数的33%;保费总额同比增长90%,承保金额为61.7亿元;赔付案例1100余件,赔付金额达404万元,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老年人保健水平,促进家庭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2011年,全市保费总额列年度全省第二位,并被评为2011年度全省实施银龄安康工程先进单位。

【养老服务业】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要求,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全市养老服务业进入加快发展时期,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达200多家,床位达3万多张。潍城区成立了潍坊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和潍城区开心服务家政中心,开通了“12343”家政服务和“160333”综合服务热线。根据省政府和省老龄办统一部署,市老龄委制定了《关于实施“银龄居家乐”工程试点方案》,整合社区、基层卫生机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及相关服务单位等社会资源,积极推进覆盖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网络建设,并确定奎文、潍城两区的10个社区作为试点单位,率先在全省开展了试点工作。省老龄办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专门在潍坊市召开现场会,多家省、市新闻媒体进行了连续报道。
老有所为工作取得突破。在“双城”同创工作中,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以市老龄委和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成立潍坊市老年市民巡访团的决定》、《潍坊市老年市民巡访团章程》等文件,成立了潍坊市老年市民巡访团及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和高新分团,全市近500名老年市民巡访员活跃在社区、公园、街头等公共场所,为“双城”同创发挥了积极作用。成立潍坊市银龄爱心志愿团,引导低龄老年人和有行为能力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和无行为能力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努力构筑了良好的社会互助体系。

【老龄信息宣传和文化建设】为强化老龄宣传和信息工作,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考核办法,明确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强了调度和督导。2011年在省级以上内部刊物、网站发表老龄信息205篇,荣获全省老龄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印发各类文件100余件,编发《潍坊老龄工作》简报20期,国家、省、市三级报刊刊登文章300余篇(次)。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系列活动中,会同市委宣传部、体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了系列庆祝活动。继续开展“孝文化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大力推广青州市“以孝治村”经验,为推进全市老龄事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房孝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