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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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管理

【文物保护】2011年,组织开展了对新修订、颁布的《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积极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加强文物保护队伍建设,落实文物保护责任制。组织开展《条例》贯彻落实专项检查,对文物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财政投入、文物保护员聘用、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促进《条例》得到有效落实。举办《条例》学习班、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广大文物工作者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进文物安全监管日常化和规范化。
  组织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遗址类博物馆内经营性活动调查工作。与发改委联合组织申报5个“全国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规划项目”。组织补充完善第7批国保单位申报材料。制定全市十二五文物保护规划,完成《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文物保护部分的编制工作。组织申报2010年度全省文物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潍坊市1个单位、3位个人获奖。修订《潍坊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强化文物执法检查,搞好大型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组织好联合打击文物犯罪活动,督促各县市区上报防范打击文物犯罪自查报告,配合省文物局和公安部门开展了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了4起文物违法犯罪行为,并对3位涉案人员追究了刑事责任。

【文物普查】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补查和数据终核,全市补查出不可移动文物600余处,按时报送补查和终核数据。组织拍摄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视频资料。组织完成文物普查专著《山东文化遗产》潍坊稿件的组稿工作。组织报送参加“山东省文物保护成果展”的图片资料。组织编写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按照国家文物局普查办二审批复意见统一进行文物普查数据整改,进一步完善文物普查数据、照片。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齐长城监测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监测试点单位申报工作。组织完成省文物局要求的潍坊市内国保单位、省保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GPS数据资料。

【博物馆建设】组织开展全市文博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活动,评出文博科研先进单位5个、获奖成果56项。组织报送馆藏文物修复方案、十二五文物征集清单、馆文物修复结项报告。组织申报全国文化遗产科学技术课题。组织参加国家文物局举办的竹木漆器丝织品类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培训班。圆满完成省讲解员大赛,参加省讲解员大赛的潍坊代表队取得3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团体名次列参赛队伍第4名,为潍坊文博系统争得了荣誉。贯彻落实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博物馆安全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博物馆安全大检查。
(马道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