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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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概况】2009年,潍坊市房地产市场运行逆“市”而上,继续保持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供应结构日趋合理,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住宅产业化逐步推广,全面提高了住宅与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品质和竞争力。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96亿元,施工面积2936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135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899万平方米,比上年分别增长55%、60%、51%、35%。其中,市区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37亿元,施工面积1471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607万平方米,竣工面积436万平方米,增长45%、102%、46%、54%。全市共批准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面积1262.98万平方米,完成二手房买卖登记面积295.41万平方米,增长63.28%、79.29%,其中,市区共批准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面积536.51万平方米,完成二手房买卖登记面积141.29万平方米,增长73.27%、69.5%。

【房地产市场管理】出台《潍坊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和《潍坊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通过源头控制、过程监控和终端控制,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闭合式全动态监管模式。全面实行房产业务“分级办理”机制,办理期限和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出台《潍坊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登记管理办法》,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工作进展顺利,市区200余家开发企业全部实行商品房网上备案登记。潍坊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顺利通过住建部验收。继续推进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全市共有2家房产交易机构达到全国先进标准,7家房产交易机构达到省级考核标准。制定实施《潍坊市个人购房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与管理实施细则》,全面开展个人购房补贴资金审核工作,全年共办理并转送现房、二手房申请8521户。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管理,搞好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工作,全市备案中介机构达到100多家。大力开展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全年累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2起,妥善处理群众纠纷45起,暂停营业55家,取缔“黑中介”95家,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住房保障】调整完善政策措施,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提高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标准。全面落实“购租自主、先购后补、先租后补”货币补贴政策,严格保障家庭资格审查,确保政策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积极推进廉租住房中央投资补助项目建设,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规范困难企业集资建房,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全市共落实住房保障3468户,其中累计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147户、851万元,廉租住房、棚改解决住房、困难企业集资建房竣工1252套,发放廉租住房补贴2014户、补贴资金673万元,实物配租55户,有效改善了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出台《潍坊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对市区所有符合预售条件的商品房预售款实施监管。进一步改进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方式,实行行政监管,做到商品房预售款专款专存和专款专用,切实维护了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市区全年共监管楼盘项目186个,监管预售面积460余万平方米,监管商品房4.3万余套,监管预售款总额达43亿余元,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市场预(销)售行为,确保了在建工程如期完工,避免了项目“烂尾”、擅自挪用预售资金等不良问题的发生,有力地推动了房地产市场又好又快发展。

【物业管理】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达到368家,其中一级资质5家、二级资质14家,从业人员1.6万余人,实施物业管理面积4500多万平方米。深入开展前期物业管理工作,市区全年共办理200多个物业管理方案确认手续,从源头上减少了建设环节的遗留问题。新建住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全面建立,至年底,市区累计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0亿余元。大力开展物业管理项目创优达标工作,2个项目获得“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10个项目获得“山东省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称号”,全市累计国优项目达到16个、省优项目达到52个,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住宅品质提升】积极组织开展A级住宅性能认定,“凤凰·太阳城”、“华安·庭岸风景”、“中央生活城”、“左岸绿洲”、“美林御苑”等5个项目先后通过国家A级住宅性能认定初审,进一步提升了住宅建设综合品质,引领带动了全市住宅产业化新发展。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天同·双羊新城”一期工程10万平方米于10月竣工并交付使用。
(高传民张鹏刘庆国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