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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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督管理

【全运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市、县两级政府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辖区内所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全部签订了承诺书,强化了责任落实。食品方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等部门紧密协作,开展了以赛场周边、运动员住宿酒店、旅游景区等作为重点区域的餐饮经营单位专项整治,对全运定点蔬菜供应基地和单位进行了资格确认,并加强了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了供应全运食品生产、流通全过程的严密监管。药品方面,先后对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2轮“拉网式”检查,对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开展了3次督查和异地交叉暗访,累计出动检查人员9968人次,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5584家(次),查处违法案件1171起,责令整改948家,立案查处22起。确保了全运期间全市未发生一起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未出现一起负面报道。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合作,扎实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有关部门联合对生产、种植、流通、餐饮等环节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了整治,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9232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4704家次,查获违法农资26.6吨,依法扣押过期及无“食品添加剂”标识的问题产品10.8千克,查处违法添加明矾的粉条生产企业6家。潍坊代表山东省迎接了国家检查验收,得到了充分肯定。

【药品日常监管】(1)按照行政区划将潍坊市辖区划分成1个一级网格、17个二级网格和34个三级网格,将所有监管单位全部纳入网格之中。成立了34支监管分队,由班子成员带队包干,切实落实了监管责任。(2)继续向全市25家生产企业、59家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派驻了44名驻企监督员,认定了25名质量监管授权人,从源头上严把产品质量关。(3)建立起了所有药品、医疗器械单位的安全风险等级档案和数据库,对安全等级、信用等级较低企业的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进行约谈226人次。(4)全面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和市场整治,先后开展了16个专项检查,查办案件2016起,集中销毁了153万元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药品市场秩序更加规范。(5)深入开展文明规范药店创建活动和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活动,完成了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现场检查。(6)加强药品检验,建立了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完成检品2861批,其中评价性抽验400批,不合格23批,不合格率5.8%;针对性抽验2461批,不合格405批,不合格率16.5%。(7)录制电视专题片1部、制作流动宣传展板20块、发放编印宣传画册12000余册,广泛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四进”、“科普惠民、安全健康”科普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等14次大型现场宣传活动。

【药品数字化监管】在广泛考察、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建成开通了食品药品监管数字化监管平台,一次性建成开通了包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药检所和12个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的政务网站群和药品流通企业、药械生产企业实时监控系统,在12个县市区和市属各开发区较大药店设置了17组触摸屏和语音查询机,方便群众查询假劣药品和在线举报,实现了高效有序的数字化监管新格局,大大提升了监管效能。

【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11月29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调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改为县(市)政府管理,市、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列入市、县(市)政府工作部门,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市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区政府双重领导,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为主的体制。11月13日,组织、人事、编办、食品药品监管四部门召开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编制人员划转交接会议,将8个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构、编制、人员移交地方政府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