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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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工作

【概况】2009年,全市法院系统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贴紧市委“一三六三四”工作部署,按照“保障大局效能化、纠纷解决多元化、公信司法满意化、规范管理科学化、科技强院智能化”的总体思路,认真履行司法职责,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均实现了新的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9839件,处结79961件,标的额53.9亿元,为保障党和国家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荣获“全国诉讼调解”、“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19项荣誉称号,各级领导27次作出批示,对潍坊法院“化解社会矛盾”、“加强行政审判”、“完善执行机制”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刑事审判。全面发挥刑罚功能,共判处各类犯罪案件4589案6726人,有力深化了“平安潍坊”建设。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从严从快判处李丽先、张龙飞等8人特大涉黑案件,凌希恩、王淑云非法制造爆炸物致13人死亡等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维护了社会长治久安。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犯罪案件181件,判决有罪230人,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河南省政协副主席孙善武涉嫌巨额受贿案,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促进了未成年犯矫正工作;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604件,回访帮教、参与社区矫正“缓管免”人员2204人次,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违法犯罪的发生。
民事审判。依法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共依法审结涉及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债权债务等各类民事案件26059件,弘扬了团结和睦的社会美德。严格执行省高院《便民诉讼20条》,继续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组织实施“千案千庭下乡”,共对2430起案件实行远程立案和巡回审判,为当事人提供了便捷的司法服务。
商事审判。加大调节经济关系力度,依法审理各类商事案件21730件,标的额26.6亿元。着眼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研究制定了服务全市“三区”建设、“保障农业稳定发展”等多项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企业服务月”、“百名法官联系千家企业”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经济社会管理的司法建议230条。依法审理金元针织等企业破产案件23件,尤其是对国泰医药等5家省管困难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着眼“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251件,通过司法程序确认得利斯集团“北极神”品牌为驰名商标,取得只有省会法院才拥有的“植物新品种案件”管辖权,推动了全市“品牌战略”的实施。
行政审判。强化行政审判职能,依法审结行政案件3894件,审查和执行非诉行政案件2342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0件,既充分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保障了行政部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
执行工作。针对“执行难”问题,深化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共执结各类新收案件19457件,实现合法债权17.6亿元。全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依法执结有财产案件5491件,重点案件2378件,穷尽执行或救助措施对58523件无财产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清理,最大限度兑现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立案、审监和司法救助工作。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强化诉讼指导和立案调解。坚持在“事要解决”上下工夫,努力使当事人息诉罢访;坚持标本兼治,强化信访责任,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发生。圆满完成国庆庆典和“十一运”安保任务。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加大刑事被害人救助、特困申请执行人救助和信访救助力度,共为经济困难的470起案件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53.9万元,发放执行困难救助金15.2万元,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深化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市法院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路径,坚持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立足司法实践,加强调度指导,不遗余力推进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积极向党委建言献策,配合市委召开工作会议、出台深化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使该项机制被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成为全市性重点工作。在实践中,全面推进诉讼与非诉讼“网络衔接”,集聚化解矛盾纠纷的社会合力;全面推进诉讼与非诉讼“职能衔接”,实现矛盾纠纷的梯次过滤;全面推进诉讼与非诉讼“路径衔接”,畅通化解矛盾纠纷的渠道。对这项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省委副书记刘伟、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高新亭、省法院院长周玉华、市委书记张新起等各级领导多次给予批示肯定。2009年5月,省法院专门在潍坊召开现场会,向全省推广“潍坊经验”;11月,潍坊中院在中外协商性纠纷解决机制国际学术研讨会上作了大会主题发言;12月9日,潍坊市委召开了全市深化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工作会议。
【法官队伍建设】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强化司法良知和司法价值观教育,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狠抓司法能力建设。实施“领导示范”工程,落实院长办案和联系点制度,增强把握全局的能力和指导工作的实效。强化法官技能培训,深入开展“法官教法官”活动,组织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不断提高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和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全年举办“法官论坛”11期,办案经验交流会和业务讲座36场次,选派业务骨干外出培训650余人次。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定期组织廉洁办案先进事迹报告会、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入开展“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竞赛活动,在审判、执行、司法鉴定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确保广大法官时刻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各项管理规范有效】规范审判管理机制。落实审判形势分析、审限跟踪管理等措施,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推行审判绩效考评,加强审判组织管理,对审委会工作进行改革,试行专业委员会制度,确保了审判工作有序运行。完善司法公开制度,通过开通民意沟通电子信箱、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措施,做到“阳光司法”;完善以“科学分权、流程管理、内外监督”为核心内容的执行机制,建立执行案件查询系统,请求市人大常委会选聘15名执行监督员,提高了执行工作效能;完善司法鉴定程序,实行微机摇号选择鉴定机构,确保了鉴定结果的公正。完善审判监督机制。坚持关口前移,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对立案、送达、庭审、执行等各个流程节点的动态和即时监控,实现了从“事后监督”到“同步监督”的根本转变。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全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26次,观摩庭审236次,征求意见建议16条。依法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77件,其中维持33件,调解或作其他处理29件;改判15件,占结案总数的0.2‰,保证了法律的正确实施。
【基层基础建设】加大审判指导力度,充分发挥二审和再审监督职能,共处结二审案件3613件,审理再审案件382件。实行质量效率定期通报、改判发回案件逐案评析,提高了基层执法水平。着力推进统筹发展,实行法官遴选和上下交流制度,面向社会招录54名人员充实到基层审判一线,并从基层法院遴选12名优秀人员到中院工作,缓解了“法官断层”问题;加快信息化法院、数字化法庭建设进程,提高科技手段在管理中的应用水平,不断改善执法条件。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编辑出版“潍坊司法系列丛书”,组织廉政格言征集和书画摄影作品展,配合最高法院在潍坊拍摄由潍坊市法官创作的电视连续剧《共和国法官》,成功举办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向祖国报告”文艺晚会,陶冶了干警情操,提升了法院持续发展的软实力。
(徐鑫周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