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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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检查工作

【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2月9日,中共潍坊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总结2008年全市反腐倡廉工作,部署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蒋文彩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市委书记张新起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六次全会】6月16日,中共潍坊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对《中共潍坊市纪委常委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检查报告(评议稿)》提出修改意见,并进行了评议。
10月9日,中共潍坊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学习贯彻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分析研究全市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建设面临的形势,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蒋文彩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报告。
【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确保政令畅通】(1)开展了对中央新增投资项目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5月,配合市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全市争取的179个、总投资2300亿元的中央新增投资项目资金拨付和管理使用、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纠正了部分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省调控资金部分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11月份,牵头对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的4批中央投资项目进行了深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2)加强对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清理涉农收费文件7个、项目12个,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规违纪行为,减轻农民负担29.03万元;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82个;查处哄抬农资价格和制售假劣农资问题238个,涉及金额138.53万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13件,对2人进行了责任追究。(3)开展对潍坊市应对金融危机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对70个市直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全市注重金融安全和发展、搞活房地产市场等34个政策文件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涉及64个部门单位的101个问题,责成限期抓好整改。(4)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市拆除或部分拆除违法用地268宗207.1公顷(3106.3亩),退回耕地192.34公顷(2885.1亩),查处土地违法案件43宗20.99公顷,追究党政纪处分47人;对65件次违反环境保护法案件进行通报,对其中24件挂牌督办,对9起违法案件公开曝光,对10家企业实施关停。
【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1)严肃查处“三乱”案件。全市共受理软环境方面投诉举报536件,处理损害软环境机关工作人员429人次,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9人次,免职35人次,辞退8人次,诫勉61人次,其他处理306人次。查处并公开通报曝光典型“三乱”案件87起,兑现奖金258万元。(2)强化对提速和纪律情况的督查。重点对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市直审批服务部门、9个投资审批部门进行了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围绕严肃机关工作纪律、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市县两级“中心”共开展明察暗访186次,对29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免职、辞退、换岗和通报批评等处理。(3)全力支持和服务企业发展。坚持每季度开展1次企业发展环境问题暗访,暗访企业200余家,发现问题90多个,征求意见建议50余条,对暗访发现的问题,实行销号制度。召开重点企业负责人座谈会5次,对企业反映的32个问题,抓好限期解决。市“中心”走访市级重点企业260多家,征求意见建议和反映问题70余个,全部予以解决。(4)加大源头防控力度。在全市设立16个集中评议点,组织3000家企业,对市直113个部门及其在岗工作人员进行评议整改;建成启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四个全程在线监控”,(即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全员监控,对审批环节的全程监控,对审批过错行为的全面监控,对公共资源交易情况的全方位监控)自动发现并及时纠正160件超时限办理事项,对发现的7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作出调离工作岗位、通报批评处理。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1)抓好“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在全市开展了5项大的教育活动:即组织市直部门“一把手”或邀请上级机关部门的领导、专家,为党员干部作反腐倡廉专题报告;举办“做勤廉表率、促科学发展”先进事迹报告会,全市近20万名党员干部收听收看;组织全市1550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观看大型廉政戏剧《儿行千里》;组织举办全市“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演讲比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比赛,荣获三等奖;组织专人创作、编演了大型现代吕剧《情洒北川》。(2)加大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力度。在全市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全国廉政公益广告展播、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征集评比展览展演等活动,举办了“清风颂”廉政文化作品评比颁奖晚会,举办“庆七一、唱红歌”演唱会、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祖国万岁》大型交响音乐会。制定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管理办法,组织对各单位廉政文化建设和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现场点评。(3)认真开展廉洁从政专项清理工作。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查处违规购车16辆。组织全市2634个机关事业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发现“小金库”4个,涉及金额121.53万元;对全市315个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查出“小金库”16个。
【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010件次,立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823起,其中县处级干部案件9件,科级干部案件109件;处分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795人,涉及县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105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5225万元。(1)强化信访举报工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3193件次、到访534批次、举报电话373次、网上举报910件次;通过信访途径筛选案件线索1163条;市县两级纪委主要领导共阅处来信2200件次,接访491批次。全市信访问题处结率达到95%,初信初访一次结案率达到96%,按期优质结案率达到92%。(2)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立查大案要案174起,占立案总量的21%。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自办案件477起,占立案总量的58%。坚持规范办案和文明办案,实现了零违纪、零事故“双零”目标。(3)创新案件审理工作。积极推行审理助辩、助审制度,从市直司法、组织、人事、行政执法和经济管理等24个部门聘请24名人员担任助审员,组建“案件审理助审人才库”,全市实施审理助审的案件占自办案件的20%。(4)开展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成立案件监督管理室,配备3名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并从专业性强、与办案工作联系紧密的单位聘请12名“查办案件特聘检查员”,为案管工作储备专业人才。(5)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全市共受理商业贿赂案件107件,刑事处理37件,行政处罚31件,涉案金额145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专项治理和纠风工作】(1)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全市查处食品安全事件200多件,涉及金额8.7万元;查处药品安全事件2500多件,涉及金额403.9万元,集中销毁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总价值达到150万元;查处公路“三乱”问题6件,10人受到纪律处分和其他处理;集中招标采购药品6.02亿元,省级定价药品降价品种4930个,涉及金额7198.8万元;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管,医务人员上交“红包”、开单提成189人次,涉及金额14.65万元;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涉及金额3.29万元,并已全部清退。(2)健全完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行风在线”工作,“行风在线”共播出21轮1172期,接听群众电话18100多个,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9200多个,按时办结率达98%,群众满意率达97.7%。创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方式,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和领导小组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3)积极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县市区共创建县、乡级示范村484个。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了潍坊市特别是寿光市的做法。
【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1)认真治理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受理3起此类问题的举报,对进入市大厅交易的71项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进行了监督,总中标价达8.5亿余元,节支率达14.4%。(2)积极推进干部人事、行政审批、财税、政府采购等改革。对490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清理、压减、调整事项占26.2%;参与政府采购监督51次,市本级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预算金额2.3亿元,合同金额2亿元,节支率达12.3%。(3)深入推进科技防腐工作。在省纪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读书会上,潍坊市作为3个市级单位之一介绍了“建立科技防腐五个平台,提升反腐倡廉科技含量”的做法。(4)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对32个市级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的督导,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领导干部监督工作】(1)建立健全预警防范机制。实施信访谈话制度,对890名涉信涉访的领导干部实施了信访监督,有382名解决纠正了存在的问题660个,为508名受到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市、县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1501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3546人次,诫勉谈话78人次。严格执行党内监督说明书制度,针对群众反映的廉洁自律问题,向6名县级干部发出《党内监督说明书》。(2)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若干规定》,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各派驻机构积极参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82人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98人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检查17人次。(3)积极推进县乡两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昌乐县开展派驻机构统管和乡镇纪委领导体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做到领导体制、工作机构、人员配备、工作机制、后勤保障“五个到位”,派驻机构统管和乡镇纪委领导体制改革全面推进。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1)健全完善目标任务体系。年初,协助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2009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并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形式下达到12个县市区、5个市属开发区和111个市直部门、单位。(2)健全完善岗位职责体系,做到以岗定责、责任明晰。(3)健全完善检查考核体系。研究制定《200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百分考核实施细则》和《实施方案》,组织对12个县市区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考核,随机抽取24个县(市、区)直部门、24处乡镇(街道)和48个行政村(社区)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对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落实责任制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检查考核结果录入《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和市直部门年度绩效考核。(4)健全完善责任追究体系。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对13名领导干部追究了责任。
【中央纪委干部挂职锻炼服务保障工作】从2009年3月12日起,中央纪委选派28名干部到潍坊市挂职锻炼一年。(1)悉心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成立由市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后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2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服务。建立领导班子成员挂职干部联系点制度,定期到联系点征求意见建议。督促县市区建立挂职干部健康档案,组织开展健康查体和各类文体活动。(2)着力创造最佳锻炼平台和机会。督促市、县两级为挂职干部安排重要工作分工,做到“三个参与”,即参与重大决策、参与重点工作、参与反腐倡廉建设。(3)协助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挂职干部开展调研活动的《参考意见》,确定40多个调研课题,积极协助挂职干部开展调研活动572次,形成优秀调研报告35篇。(4)定期组织参观考察,感受潍坊和山东各地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中央纪委、监察部,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省监察厅的领导专门对潍坊的服务保障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1)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市纪委常委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民主评议满意率达100%。(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提升年”活动。抓好“坚持改革创新、健全惩防体系、服务科学发展”主题调研,召开市纪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读书会,举办全国“党风廉政建设与县域经济发展”理论研讨会,编辑《探索与思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优秀调研报告汇编》,召开优秀调研成果交流会,形成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和调研成果96个,促进了科学决策和工作创新。(3)注重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委局机关通过竞争上岗提拔科级干部25人,轮岗交流9人,考选、选调18人,选派到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帮助工作5人,增强了干部队伍活力;选派81名领导干部参加全国县纪委书记培训班、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业务培训班,对全市219名基层新任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了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唱红歌、打太极拳、乒乓球比赛等活动,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4)着力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发〔2009〕9号、10号和鲁纪发〔2009〕32号文件精神,9个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编制达到30人,7个县市区纪委常委全部解决正科级,9个县市区配备了非中共监察局副局长。昌乐县纪委、监察局新增编制5名,设立正科级规格的干部室和2个正科级规格的纪检监察室,办公经费以高于政法机关10%的标准纳入县财政全额预算。
(王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