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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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领导成员:
局 长:张美春* 朱 骅* 邓世华
党组书记:刘学圣* 张美春*
朱 骅* 邓世华
副局长:鞠凤利* 张 杰(女)* 孟兆庆*
朱 骅* 翟淑法 谭茂村 谭月红(女)
党组副书记:张美春* 石效群
纪检组长:石效群
县会计管理局局长:张美春* 朱 骅
副局长:魏 生* 谭茂村* 张成兵 李元平
县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局局长:
张美春*李吉孝*孟兆庆*谭茂村
副局长:刘文涛 尹焕会 王志勇
县基础设施投资管理中心主任:翟淑法
副主任:翟淑法* 王忠勇
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傅绍祥*
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朱 骅* 谭月红(女)
县财政监督局局长:白凤璞* 谭茂村* 朱志新
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张书法* 王克军
县财税信息中心主任:刘文涛* 王克军
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潘海军
县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冯元民
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张 东
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经理:孟兆庆* 翟淑法* 杨文林

【机构设置】临朐县财政局下设办公室、预算科、税政科、国库科、行政事业科、
农业科、企业科、综合计划科、基建科、社保科10个行政科室,会计管理局、农
业税收征收管理局、 基础设施投资管理中心3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和国有资产管理
局、非税收入管理局、财政监督局、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财税信息中心、政府采
购中心、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经济开发投资公司9个副科级
事业单位,局机关自2003始连年创评为“省级文明机关”。

【综述】2001~2008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分别年均增长10%和4.8
%。 2008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实际完成72505万元,地方财政收入实际完成42114
万元。按照市里要求和应对财政困难县政策,对收入进行调整,调整后全县财政
总收入58417万元, 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8025万元。 全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
86262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支出66276万元。

【财政收支】2001~2008年,临朐县通过发展经济,依法加强征管,确保全县财
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实现财政收支的连续平衡。
2001~2008年全县财政收支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年度 财政总收入 增长% 地方财政收入 增长% 财政支出
增长%
2001 29900 8.6 20210 13.2 28286 12.9
2002 28518 1.1 15567 1.2 29420 8.3
2003 32647 14.6 18708 23.6 33966 15.5
2004 30862 15.9 17258 11.6 35611 4.8
2005 38256 15.9 17833 39.0 41710 17.1
2006 43922 16.5 21623 25.0 52588 26.1
2007 52523 19.6 25377 17.4 70104 33.3
2008 58417 11.2 28025 10.4 86262 23.0
注:①2002年,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收入改革,口径比2001年发生
变化;
②2004年,实施新的保障性和激励性转移支付政策,口径比2003年发生变化。

【镇街财政管理】实施乡财县管改革 2007年6月,临朐县实施乡财乡用县管改革,
主要内容是:在乡镇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主体地位不变、财政资金所有权和使用
权不变、乡镇享有的债权及负担的债务不变的前提下,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
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管理方式,
县级财政部门管理并监督乡镇(街道)财政收支。
镇街财政体制调整 2007年底对县镇(街)财政体制进行调整完善。主要内容有:
(1) 税收实行属地征管。明确税收划分级次,将部分县属企业税收下放属地管
理, 对税收基数进行调整。(2)实行增量分享。对镇(街)确定合理的地方财
政收入基数,超基数部分实行增量分享。(3)均衡镇(街) 财力。对2007年新增
保障性转移支付资金,根据镇(街)人均财力情况,全部落实分配到人均财力平
均水平以下的镇(街),基本实现镇(街)财力均衡。

【县财政统发工资】 自2000年4月起,临朐县对县直行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
员工资实行财政统一发放,按照“编办核实人员、人事核准工资、财政核拨资金、
银行统一发放”的办法进行。统一发放工资项目包括:基本工资、地方福利补贴、
岗位补贴、三次职补、班主任津贴、教护龄津贴、警衔津贴、特岗津贴、住房补
贴。 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个人负担的养老金、失业金、住房公积金等。自2002年4
月起, 将乡镇教师工资全部纳入县财政统一发放。2005年7月起,全县民转公教
师工资全部执行公办教师标准。 2005年9月起,对镇(街)行政及其全额拨款事
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工资全部纳入县财政统一发放。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2007年4月,县财政局设立国库科,为股级行政科室,
同时成立临朐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为副科级事业单位。2007年6月,临朐县全
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概括起来就是“建立一个体系、两
种方式、 三个不变、 四个统一”。“一个体系”就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两种方式”就是财政性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三
个不变”就是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地位不变,单位的资金使用权限不变,单位的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权限不变;“四个统一”就是统一运用财力,统一调度资金,
统一监督管理,统一反馈信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
财政专户,财政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收款人或用款单位,
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预算单位用款更加方便快捷。所有财政性资
金的运动均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得到及时反映,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社会保障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2001年7月1日起,临朐县全面
推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到2008年底,全县实际参保人数7.26万人。自
2005年4月1日起,对全县离休干部医疗费实行统筹,统筹费为每人每年6000元,
到2007年提高到每人每年8000元。 截止到2008年底,全县参加统筹的人数为506
人,统筹资金达到405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04年, 临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纸坊、柳山两
处乡镇先行试点,2006年7月1日在全县推开。2007年,临朐被省政府确定为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农民个人缴纳15元,省、市、县财政补助40元;2008年农
民个人缴纳15元,省、市、县财政补助72元。对优抚对象和五保供养人员参加合
作医疗个人需缴纳部分由县财政统一负担。
五保户供养政策 2005年全面实施以市、 县、乡三级财政为主的五保供养体制,
所有五保对象都得到供养。2007年,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每人每年2050元,分散
供养每人每年1050元;2008年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的供养标准每人每年分别提高
到2200元、1200元,供养费用市县乡分别负担20%、30%、50%。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不断加大财政投入, 健全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确保实现应保尽保,保障标准实现大幅提高。
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情况表
调整时间
调整标准 1999.1 2006.10 2007.1 2008.1 2008.7 2009.1
农村低保标准
(元/人.年) 480 —— 800 900 900 ——
补差标准
(元/人.年) 250 —— 250 480 600 ——
城镇低保标准
(元/人.月) 130 170 —— —— —— 220
补差标准
(元/人.月) —— 70 —— —— —— 150

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政策 (1)差额补助。从2002年9月1日起,按照全市在岗职工
平均工资和退休职工平均养老金标准,对临朐企业军转干部实行差额补助,补助
标准为:连职以下达不到500元补助到500元,营职达不到600元的补助到600元,
团职以上达不到700元的补助到700元。到2008年,根据潍人字〔2008〕45号文件,
提供正常劳动的连职以下由1265元调整为1576元,营职由1295元调整为1606元,
团职以上由1325元调整为1636元。退休的连职以下由1030元调整为1207元,营职
由1060元调整为1237元, 团职以上由1090元调整为1267元。(2)生活补助。根
据鲁人发〔2007〕26号文件精神,从2007年5月1日起给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发生
活补助。 补助标准为师职每月360元,团职每月260元,营职每月200元,连排职
每月160元。
企业离休人员提高待遇政策 2006年7月1日起, 提高企业离休人员工资待遇,将
工资标准与机关离休人员工资标准拉平,并享受10%住房补贴待遇。2007年8月,
住房补贴调整为20%。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从200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临朐县城镇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暂行办法》,按未成年城镇居民、一般城镇居民、老年城镇居民分别参保,
缴纳标准分别是个人缴纳40元、政府补助40元,个人缴纳220元、政府补助60元,
个人缴纳180元、政府补助100元。属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人的,缴纳标准分别是
个人缴纳20元、 政府补助60元,个人缴纳100元、政府补助180元,个人缴纳100
元、政府补助180元。
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 根据 《潍坊市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潍残字〔2007〕 25号)文件要求,从2007开始利用4年时间,对全县贫困残疾
人危房进行改造, 其中:危房户270户,无房户103户。新建补助标准每户2.5万
元,维修改造补助标准每户0.4万元。2007~2008年已新建55户,维修改造105户,
政府投入资金179.5万元。

【实施新财政政策】 财政困难县扶持政策 临朐县从2004年开始纳入中央及省级
财政困难县,主要享受保障性转移支付和激励性转移支付政策。一是保障性转移
支付。省对下保障性转移支付范围是,以2004年为基期,可用财力不能满足基本
支出需求的县(市、 区)。2008年底,全县累计争取保障性转移支付资金21732
万元。 二是激励性转移支付。省对下激励性转移支付政策主要包括:(1)对收
入质量提高的县(市、区),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全省财政困难县每年上缴省级
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比上年增长部分,全额返还;对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
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比2007年提高的县,按主体
税种增收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比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县,按超过部分的5
%给予一次性奖励。(2)对重点支出保障有力的县(市、区),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重点支出(农业、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比上年提
高的县,按照重点支出增加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县,
一次性奖励50万元。(3)对精简机构和人员的地区,给予一次性奖励。(4)对
产粮 (油) 大县给予奖励。 到2008年底, 全县累计争取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
13204万元。
市对下财政体制调整 一般预算收入基数以2005年为基期年, 根据基期年各县市
区一般预算收入决算数和市级下放收入数,按照2006年人代会通过的一般预算收
入增幅和1~9月一般预算收入增幅的平均数计算增长确定收入基数。自2007年起,
超基数部分, 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市级分享比例10%上解市财政。2008年,全县上
解623万元。 根据 《山东省对口支援北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鲁办发
〔2008〕11号)规定,2008~2010年,潍坊市对口支援财政性资金分别按上年地
方一般预算收入的1%筹集。 2008年,全县上解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254万
元。
维修基金政策 2005年县房管局、财政局以临房发〔2005〕9号文件转发《潍坊市
房产管理局、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潍坊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
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式开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凡
在临朐县行政区域内的商品住宅,均应缴纳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缴交比例为购房款的3%,由售房单位向购房户代为收取,并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
的维修基金专用票据。财政部门负责维修基金的专户存储核算及支出监管工作。
维修基金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息。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缴交的维修基金
余额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农村税费改革】 临朐县从2002年3月开始,在全县全面实施以“三取消、两调
整、一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三取消”即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
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
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两调整”即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
农业特产税政策;“一改革”即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农业税计税面积以第
二轮承包土地面积为依据,全县68万亩;计税常年产量按照1994~1998年主要农
作物平均产量和规定的折算比例核定为689公斤/亩;农业税的计税价格按国家规
定的每公斤标准粮1.10元;新的农业税适用税率为6%。改革农业税征收方式,不
再征收实物, 一律征收代金。 2002、2003年全县征收农业税分别是2856万元、
3377万元, 农民人均减负118元。从2004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特产税,农业税
税率降为3%,全县征收农业税1738万元。2005年农业税税率降为1%,全县征收农
业税534万元。 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相比农民人均减轻负
担162元。

【惠农补贴政策】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2004年,临朐县开
始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直接补贴政策;2006年,在对种粮农民进行粮食直补的同
时,实施农资综合直补。
2004~2008年全县粮食直补、综合直补统计表
年度
补贴项目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小麦面积(万亩) 41 46.98 47.67 43.99 47.54
粮食直补标准(元/亩) 13 13 14 14 14
综合直补标准(元/亩) —— —— 14.2 30.5 72.78
发放补贴资金(万元) 533 610.74 1344.37 1958.1 4125.5

家电下乡补贴政策 2007年底, 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宣布,在山东、河南和四川
三省启动“家电下乡”试点,凡是具有农业户口且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农民均
可享受销售价格13%的补贴。 补贴类产品为冰箱(冰柜)、彩电、手机。试点结
束后,在全国全面推广,并在试点基础上增加补贴类产品种类,将洗衣机、电脑、
空调、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也纳入家电下乡补贴范围。2008年,临朐县共销
售22831台,销售金额3631.06万元,累计兑付补贴资金471.34万元,惠及2万余户
农民,补贴家电22552台(部)。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临朐县自2006年第三季度开始发放水库移民后期
扶持资金,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分为个人直补资金和项目资金两部分) ,
连续补贴20年,2006~2008年共发放库区移民补贴资金3929.209万元。上级批复
临朐移民扶持人口指标为29462人,其中16300人采取后期扶持资金全部直接发放
给移民个人的扶持方式,106人采取项目扶持方式,13056人采取资金发放和项目
扶持相结合的方式。
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 自2006年开始,中央对渔业、城市公交、出租车等公
益性行业实行财政补贴政策。下达临朐县石油价格补贴资金2006年为111.82万元,
2007年为166.41万元,2008年为564.98万元。补贴范围涉及六大类:从事近海捕
捞、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含远洋渔业企业),国有林业
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
城市出租车司机。
农业良种、养殖补贴政策 2005年开始按10元/亩标准实施小麦良种补贴,全县每
年300万元; 2008年开始按10元/亩标准实施玉米良种补贴,全县每年250万元。
2007年开始按50元/头标准实施能繁母猪补贴, 2008年提高到100元/头,全县两
年累计发放补贴资金987万元; 2007年开始实施能繁母猪保险政策;2007年开始
对后备母牛实施500元/头的补贴政策, 2007~2008年全县共计发放补贴资金368
万元。

【预算外资金管理】 2001年临朐县财政局以临财外〔2001〕3号文件下发《关于
实施“票款分离”工作的通知》,对各部门、单位的收费项目、银行账户、收费
票据进行集中清理整顿,按照每个单位只保留一个基本支出账户的原则,当年清
理账户181个,其中归并取消14个,保留167个。从2001年4月1日起,县直各部门、
单位按规定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其他预算外资金时,实行资金收
缴和票据开具相分离的制度。对全县124家预算单位的514项收费(基金)项目进
行计算机录入、编码,并上报省财政厅申请票据执行编码,代收网点与各专业银
行实现微机联网。 2008年8月“临朐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更名为“临朐县非税
收入管理局”。
2001~2008年县级预算外资金收支及政府统筹表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收入 支出 政府统筹
2001 9899 8260 1181
2002 10870 8546 1703
2003 12842 11168 2070
2004 9858 9067 1116
2005 10418 9012 1115
2006 12675 10068 1388
2007 12107 10909 2147
2008 12567 9626 1700

【财政融投资】 2007年4月设立临朐县基础设施投资管理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
位, 6月在全县实施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将县直行政
事业单位的土地、房屋产权过户到基础设施投资管理中心名下,受县政府委托管
理运营。同时成立临朐县信和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沂翠环保有限公司、国有
资本运营公司、 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5
家公司, 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注入,注册资本达3.6亿元,打造全
县财政融资平台。积极与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合作,大力开展财政投融资工作,
支持城市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并建立“举债有度、用债有效、还债有信、管理
有力”的投融资管理制度,加强对投放资金的全程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2007~2008年,累计完成财政融资2.93亿元,用于城市建设和重点工程建设。

【政府采购和招投标】2001年以来,政府采购制度不断完善,采购规模逐年扩大,
采购范围涵盖货物、工程、服务三大领域的招标与采购。2007年11月,临朐县政
府制定出台《临朐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中心实行监督管理与采购相
分离,并由股级全额事业单位调整为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具体负责政府采购的
监督和管理工作。通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招标采购的方式,实行招标采购的
市场化运作。2008年全县共完成采购项目19次,累计完成采购合同金额7131万元,
节约资金2210万元,节支率为23.7%。
2001~2008年政府采购规模统计表
单位:万元
年度 采购规模 年度 采购规模
2001 2294 2005 4885
2002 3322 2006 3409
2003 3647 2007 4383
2004 2664 2008 7131

【国有资产管理】根据临发〔1998〕25号文件精神, 继续深化国有、县直集体企
业产权制度改革,2001~2008年先后对临朐县生产资料公司、临朐县广华集团等
19家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根据临事改发〔2003〕1号文件精神,2003~2008年,
先后对临朐县朐山医院、临朐县政府招待所等9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产权制度改革。
在改革改制过程中,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严格把关,保证企业职工利益,防止国有
资产流失。
根据临朐县人民政府2003第29号令精神,加强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购
置、处置、划转以及对外出租、承包等日常管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不断完善。
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布的《国有资产
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有关规定,设立潍坊力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并获得山
东省财政厅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到2008年,全县资产评估从业人员达到11
人。

【财政监督】2001~2008年,财政监督职能不断强化,财政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加
大, 主要开展以下工作:(1)自2004年开始,在全县组织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
作,成立临朐县社会综合治领导小组,在财政局设立综合治税办公室,并在各镇
村设立相应机构,在全县形成涵盖县乡村三级的“领导重视、职责明晰、管理规
范、监督有力”的综合治税网络,建立完善综合治税专项检查机制,制定《临朐
县重点税源企业联系人工作制度》、《临朐县社会综合治税税收协管员管理暂行
办法》、《临朐县社会综合治税信息业务处理规程》等综合治税制度,通过开展
综合治税检查、强化单位协税护税措施,并采取加强财税法规宣传、加强发票管
理和财会人员诚信教育等综合配套措施, 公平企业税负, 促进税收依法征收。
(2) 开展财政内部审计工作,每半年或每年一次对财政局内部各项资金收支活
动进行集中审计, 及时纠正完善不规范问题,提高内部监管水平。(3)搞好行
政事业单位财务检查工作,建立巡回检查长效机制,有计划地每年对三分之一以
上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财务检查, 确保三年全部检查一遍。(4)开展专项资金
检查工作。

【会计管理】临朐会计委派制始于1999年9月, 2003年5月对全县23个行政事业单
位的委派会计人员进行第一次全面轮岗;2007年9月对委派单位进行调整,由23个
单位减少到19个,委派会计人员进行第二次全面轮岗。
会计管理工作 (1)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2003年会计证改称为会计从业资格证。
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由全省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公布分数,每年进行一次
考试。 从2008年1月开始,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考试,每季度一次。考试
合格者,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2008年1月新企业
会计准则在全县贯彻实施。 (3)会计中介机构的管理。2006年开始对全县会计
中介机构实行备案管理。
(撰稿:宋光杰 审稿:石效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