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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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房产管理局领导成员
局 长:蒋继远* 王成彦* 齐宝金
副局长:杜玉成* 孙兴吉* 井光苓
冯向琳 刘瑞祥
纪检组长:李胜成* 宗传友

【机构设置】临朐县房产管理局成立于1993年11月,是由临朐县房地产管理所和
临朐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而成的, 为副科级事业单位,1997年3
月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挂临朐县房产管理局、临朐县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临
朐县房产交易监理所、 临朐县危房鉴定委员会等4块牌子。2008年局机关内设办
公室、财务科、档案网络科、物业管理办公室、租赁监察科、交易房改科、产权
产籍科、 房产抵押科、驻县行政审批大厅房管局窗口等9个科室。局机关在编人
员10名,县房产交易监理所在编人员16名。县房管局档案管理工作先后被山东省
档案局授予《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目标管理省一级先进单位》、“省一级档案室”、
“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省一级先进单位” ;2002年7月30日,县房管局被山东省
建设厅授予“全省房改与房地产业管理先进单位” ;2008年2月,县房管局被潍
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授予“文明机关”荣誉称号。

【房屋权属管理】2002年1月7日,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县乡机构改革的实施
意见》(临发[2002] 1号),将县建设局承担的乡镇房屋产权管理职能移交给县
房管局。同年5月31日,县政府下发《关于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 的通知》(临政办发[2002]50号),县房管局负责全县
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换发由
县房管局颁发的、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防伪房屋权属证书,到年底,确权发证公
房280处, 私房发证2707户,房改房2100户,换发新证1750本,确权面积92万平
方米。到2008年底,全县共办理房产登记17714宗,面积537.45万平方米。

【房地产市场管理】为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房管局每年都要下发文件,
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自查,然后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整治。
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房地产开发、销售中存在的改变容积率、合同不规范、
面积缩水、虚假广告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重点检查机构资
格、房地产中介服务从业人员资格、房地产中介业务等三个方面。对存在问题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验收不合格的将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
条例》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存在问题的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限期整改并通报,依法取缔无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的中介机
构,从而保证全县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物业管理】根据物业管理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在房管局挂牌成立临朐县物
业管理办公室。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研究制定《临朐县物业管理工作
考核办法》,每季度组织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互检互评活动,对评出的先进单位
进行表彰奖励,规范物业公司的服务行为,这种做法开创潍坊市对物业管理企业
监督考核的先例,考核模式在全市房管系统推广。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
资质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申报资质
等级,并完善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体系建设,建立全县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
员档案,将有关部门和执法机构对物业管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处罚决定、不良行
为记录和履行合同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发挥信用约束和失信惩
戒的作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到2008年底,全县共有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15
个, 从业人员700余人,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40个,市场5个,管理面积270
万平方米。其中被山东省建设厅评为“山东省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的物业服
务企业5个, 被潍坊市房管局评为“潍坊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
企业9个。

【住房保障工作】为促进廉租房制度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根据国家、省、市文件规定,县政府制定出台《临朐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
法》,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政
府将按照规定标准向家庭收入、住房状况方面符合规定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
难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由其通过市场自行承租住房。全县低收入家庭住
房困难情况调查工作从2007年9月开始,2008年已对442户低收入家庭信息进行微
机录入,编制《2008-2010年临朐县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
度计划》,初步建立临朐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到2008年底,全县共发放租赁补贴
22户,补贴资金3.9万元,进一步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
(撰稿:秦良俊 审稿:齐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