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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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领导成员
院 长:张兰田* 李广兴
副院长:刘复本* 孙文清* 夏恒信*
白文道* 徐法利 马庆荣(女) 李方勇
纪检组长:谢风谦* 沈汝浩
执行局长:马 注* 尹洪茂
政治处主任:潘维志* 李乐彬

【机构设置】 县人民法院现有正式干警104人,其中法官71人,本科以上学历81
人。设有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审委办(研究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
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法警队、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
执行二庭、执行三庭)、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民三庭)、城关法庭、杨善法庭、
冶源法庭、九山法庭、营子法庭、卧龙法庭、蒋峪法庭。

【刑事审判】始终把刑事审判作为平安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坚持“严打”方针
不动摇,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151件,判处犯罪分子2825人,其中,盗窃案件约占
23%,故意伤害案件约占22%,交通肇事案件约占20%,抢劫案件约占10%。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 紧紧围绕“平安临朐” 建设,结合当地社会治安实际,
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双抢”、
“打霸治邪”、“打霸治痞”、“迎奥运保平安”百日集中行动等专项斗争,特
别是对有组织的团伙犯罪,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
犯财产犯罪,坚持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依法从重处罚。如林某某等7人抢劫、
盗窃团伙,交叉作案,危害一方,其中4人被分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13年。
认真做好化解矛盾工作 根据交通肇事犯罪和伤害案件相对较多的实际, 始终把
化解矛盾作为刑事审判的目标和着力点,不断探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的
新路子,大力加强附带民事赔偿的调解工作。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调解率达95
%,为被害人及其家属追回赔偿款1.5亿元。
认真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 坚持“教育、 感化、挽救”方针,坚持寓
教于审,惩教结合,不断完善少年法庭工作制度。坚持庭前、庭中、庭后“三步
走”工作法,庭前与被告人及其父母耐心交谈,掌握犯罪原因,对症下药;庭审
中,发挥多方教化功能,给予亲情关怀;庭审后,重视依法对缓刑犯、管制犯的
回访,预防其重新犯罪。量刑上坚持从轻、减轻处罚的原则,尽可能使其回归社
会。由于青少年犯罪审判工作成绩显著,刑事审判庭荣获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
岗”称号。
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在依法严厉惩处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 认真
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当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其当罪,
对具有投案自首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罪犯,对一般民事纠纷激化而引起的普
通案件以及偶犯、初犯案件,多做感化、教育工作,依法予以从轻处理,以教育
挽救犯罪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认真贯彻“打防并举” 的方针,注意抓住对社会影
响大、群众关注的典型案件,大张旗鼓地进行公开审理和公开宣判,充分发挥法
律的威慑、 教育作用。先后组织召开宣判大会18场次,受教育群众5万余人次。
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强化舆论宣传, 先后发表各类“严打”稿件120余篇,营造良
好的“严打”氛围。积极组织刑事法官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活动,
举办法制讲座18次,回访考察“缓、管、免”和刑满释放人员,帮助落实帮教措
施。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口头和书面司法建议39条,促使有关部门
抓好治安防范,完善内部管理。

【民商事审判】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树立“和谐司法”理念,进一步
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 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2796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
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强化保护职能, 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对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益的案
件,坚持查清事实,分清是非,调、判结合,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经济利益。
坚持依法办事与维护良好道德风尚相结合,突出审理好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加
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未成年人等人身权益的保护,不断加大对涉农案件的
审理力度,及时妥善处理土地、山林、果园承包等案件,依法保护农村群众的合
法权益。
强化保障职能, 依法促进经济发展 积极为招商引资提供司法保障,实行优先立
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原则,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积极稳
妥地做好排除妨碍民事案件的先予执行工作,保障招商引资项目、重点工程建设
的正常进行。 依法审理好破产案件,先后审结县水泥厂、县针织厂等4起破产案
件,积极协助政府做好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资产变现等工作,促进企业改制和资
产重组。
强化调节职能, 依法维护社会稳定 对涉及职工下岗、风险金、养老保险金等劳
动争议案件,房屋拆迁、城市规划等容易引发群体性纠纷的案件,把原则性和灵
活性、依法办案和外部协调、适用强制措施和思想教育等结合起来,依法稳妥审
理,避免矛盾激化。结合完善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机制,发挥法庭职能作用,组
织法庭干警定期走访辖区企业、村庄,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化解辖区矛盾纠纷。
大力加强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 把调解作为民商案件的首选结案方式, 认真落实
“能调则调、多调少判”的原则。积极探索调解方法艺术,全面加大调解力度,
全面落实庭前、庭中、庭后全程调解,耐心、恒心、诚心、公心“四心”调解法
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院民商案件调撤率不断提高,2008年达到85.8%。

【行政审判】行政审判已成为有效调节行政法律关系,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
权益和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共办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132
件,连续三年在潍坊中院组织的工作考核中名列第一。
积极依法受理符合条件的行政案件 不断畅通受案渠道, 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起
诉条件,一律依法及时受理,确保将其纳入司法审查范畴。对行政机关申请的非
诉行政执行案件,除明显不当的个别案件外,及时受理执行。
努力化解“官民” 矛盾 积极推行“全程协调、全员协调、全力协调”,建立起
从承办人、合议庭、审判庭、分管院长到院长“五位一体”协调机制,妥善化解
各种矛盾。对于相对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口头提醒、书面建议等形式,
认真负责地剖析行政机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促使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
为,平息干群纠纷。经协调处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逐年上升,2008年案件撤诉
率达97.1%。
积极稳妥地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坚持说服教育和强制执行相结合, 向被执行
人讲法律、讲政策、讲道理,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对拒不自动履行的义务人依
法用足用全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提高案件执结率。执结各类非诉行政案件2347
件,有力地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执行工作】着眼于服务大局、保障权益、促进和谐,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执结
各类案件20200件, 执行案件的质量、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在全市法院执行
工作综合考核中,连续七年居于前二位。
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 中央11号、 中政委52号、省委20号文件以及省人大有关决
议相继发布后,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制作展板、设点咨询、对典型案
例进行新闻曝光等多种措施,做好宣传工作,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生效法律文书必
须得到执行的共识,不断改善执行工作的舆论氛围。
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 果断、及时
地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搜查、划拔、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对隐藏、转移
被保全的财产、抗拒执行的人员,依法坚决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施。对抗拒执
行人员作罚款处理的45人, 予以司法拘留的417人。重点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教
育工作,对一时不能履行完毕的案件,鼓励双方当事人就执行的时间、方式等达
成和解协议。当事人执行和解的5656件,自动履行的4242件,分别占总数的28%
和21%。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创新一系列执行方法,如执行工作“阳光工程”
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审计执行、悬赏执行、以物抵债、债转股、财产审计、
以无形财产抵债、发放债权凭证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如在执行催化剂股份有
限公司职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时,争取县里支持,将催化剂股份有限公
司现有固定资产整体变卖,兑现长期拖欠的近千名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金等款项
800多万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不断加强规范管理 结合上级法院有关要求, 规范执行案件分配管理,出台《关
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操作规程》及《中
止执行案件操作规程》、《发放债权凭证案件操作规程》、《关于执行中更换案
件承办人的规定》等规章制度,建立执行工作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和统一协调机
制,市中院给予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法院推广。推行执行风险告知、执行过程公
开等制度,落实当事人执行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司法救济权、自主选择权
和重大事项决定权,公开、公正执行案件。强化执行监督、规范执行行为和落实
当事人执行“六权”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做法,得到上级法院和市委政法委的肯定。
积极构建“大合唱” 执行格局 2006年,中共临朐县委以文件下发《关于切实解
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意见》,临朐县人大常委会下发《关于依法支持人民法
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临朐县政协下发《关于依法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
的通知》,临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综治办下发《关于建立解决人民法
院执行难联动机制的意见》和《关于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目标考核的通知》。临朐县委政法委还协调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制
定《关于办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初步构建
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大合唱”
执行格局,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奠定良好基础。着力完善多元联动、多纬推进
执行机制,探索建立起法院内外、管人与管案、和解执行与强制执行“三配合”
统筹协调工作格局,发挥多元化主体功能,形成协调联动的执行合力。

【审判管理】坚持制度建院,以制度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管理长效机
制,保障法院工作顺利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工作效能。
建立审判宏观指导机制 强化审委会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宏观指导作用, 定期听取
民事、商事、行政、刑事、执行工作专题汇报,研究部署下步工作重点。组织开
展“优秀法律文书、优秀范例案件”评选和审判实务研讨活动,调动干警学习、
调研的积极性,推动学习型法院建设。组织开展“院庭长办案示范月”活动,分
管院长和业务庭长带头登上审判台,开好示范庭,进一步提升全院审判工作质量。
着力完善审判质量量化考核 以科学的审判质量观为指导, 在全院树立以结案率
高、服判息诉率高、调解率高、案卷评查得分高、上诉率低、发改率低、中止执
行率低、信访上访率低、无超期限案件、无矛盾激化案件、无枉法裁判案件、无
违法执行案件为主要内容的“大质量观”。修订完善《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办法》,
针对不同诉讼案件实际,分类梳理,科学量化,从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
成果5方面, 建立涵盖审判执行全过程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当月考核评比、当
月兑现通报,在全院营造“比办案质量、比办案效率、比办案效果、比纪律作风、
比贡献大小”的良好氛围。这一经验做法,省、市法院分别转发,市中院程茂仁
院长专门批示给予肯定,《人民法院报》在头版头条作报道。
抓好审判质量管理 积极探索审判质量监督管理的新路子, 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
审判质量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审判质量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明确赋予其立案监督、庭前准备和执行前准备监督、庭审活动监督、执行活动监
督以及重大、敏感案件跟踪监督等6项监督权和1项即时处罚实施权,构建起在院
党组和审判委员会领导、指导下,以审判监督庭为质量监督主体,各业务庭共同
参与的审判质量保障体系,实现审判质量监督由事后、被动、单一向动态、立体
和规范监督的转变。积极探索“人机”结合的监督路子,建立起以审监庭为主体,
电子监控网络为补充,立案庭、执行三庭(裁判监督庭)和各审判执行业务庭共
同参加,各司其职的“四横四纵”全方位、立体化监督网。
安装启用数字监控系统 2007年, 投资22万元,安装摄像头31个,启用数字监控
系统。监控系统依托局域网与院领导的微机相连,实施同步声像传输,使全院的
审判活动都显现在监控系统的摄录范围之内,实现对庭审活动的远程“零距离”
监督。摄录的音像资料可保存15天。
强化和完善审判卷宗管理 按照省特级档案管理标准、 最高院《人民法院档案管
理办法》和档案管理升级《五十条》考核标准,有重点、有步骤地做好档案整理、
档案室建设、陈列室建设等具体工作。2008年,县法院档案室被评为省特级档案
室。

【信访工作】把抓好信访工作作为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信访
工作机制,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在奥运安保期间,做到底数清、责任明、措施得
力,确保奥运安保期间在相应领域未出现问题。
建立预防机制 认真推行办案求“公” 、效率求“快”、效果求“稳”、服务求
“优”、作风求“廉”五字工作法,从源头上最大限度消除信访隐患。将案件信
访率纳入审判质量和干警业绩考核奖惩,促使干警耐心细致地做好服判息诉工作,
千方百计把信访苗头化解在初始状态,形成全员、全过程重视信访的良性互动机
制。
实行听证制度 对当事人多次信访、 党委人大关注和上级批办、要报结果等信访
案件,由分管院长召集立案庭、原承办庭室负责人、原承办人及当事人举行信访
听证会,当面陈述各自的事实理由,最后综合分析听证情况,按规定程序决定是
否提起再审。听证制度大大提高工作透明度,赢得当事人各方的信任。
实行院领导接访制度 坚持与时俱进, 勇于创新,于2005年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
实行院领导接访制度,院领导坚持每周一上午到信访室接访。对来访者提出的问
题,由院领导当场进行研究,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即给予明确的答复;对需要调
查核实处理的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并对来访者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当事人、广大群众反映良好。
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来信来访案件处理完结后, 纪检监察部门与立案信访部
门共同分析确认当事人信访的原因,对当事人反映情况属实、信访有理的,查明
具体办案环节、具体责任人的失职责任,由院党组研究落实处罚措施,达到处分
条件的,严格按最高法院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队伍建设】围绕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法官队
伍,结合开展各项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干警整体素质。
狠抓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 强化班子顾全大局、 团结协作观念,积极为干警
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增强班子向心力、凝聚力,保持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良
好精神状态。狠抓班子和中层干部作风建设,要求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要做“敢
于管理、善于管理的表率;既抓业务、又抓队伍的表率;既动手又动脑、带头调
查研究的表率;探索创新的表率;遵纪守法的表率;廉政建设的表率”。在干部
选拔任用方面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对埋头苦干、政绩突出的干警给予重用,2006
年,积极争取县委支持,一次性为14名干部落实科级职级。
狠抓思想建设, 提高队伍政治素质 结合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规范司法
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风建设
年”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等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
律至上,端正执法的指导思想,不断增强干警的政治觉悟和大局意识。
狠抓业务建设, 提高干警司法能力 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规划,通过专家授课、岗
位练兵、脱产培训等途径,实行集中学习与干警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锻
炼相结合,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能力。组织开展“创优秀范例、办精品案件”、
“办案技巧讲用交流会”、“公正高效权威”理论研讨等活动,并通过调研、信
息、宣传工作,加强科学决策与成果转化。在2008年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综合
评比中,被省高院评为先进单位。
狠抓廉政建设, 确保队伍不出问题 高度重视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定期组织干
警学习有关廉政规定、文件、讲话及正反典型事例,警钟常鸣,防患未然。认真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年初组织层层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公正
廉洁执法保证书,建立健全干警廉政执法档案,严格廉政责任追究,确保干警无
违法违纪。
狠抓文化建设, 陶冶干警高尚情操 重点做好三篇文章,即:利用短板效应,做
好因强补弱的文章;利用蝴蝶效应,做好指导引导的文章;利用鲶鱼效应,做好
激发干警活力的文章。在中院组织的“假如我是当事人”大讨论活动中,王泳荣
获三等奖;在廉政文化建设中,殷汉池撰写的《倡树廉政之风,维护司法形象》
一文,中院张爱云院长批转全市法院干警学习、讨论。

【便民服务】坚持以当事人为本,积极推行便民利民,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
做到心中装着群众,感情贴近群众,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受到上级法院的充
分肯定,《人民法院报》在头版头条作报道。完善立案工作机制。实行院机关统
一立案与法庭远程立案相结合的立案“双轨制”,并积极推行电话预约、上门立
案、书信立案等便民立案方式。
完善立案大厅“一站式” 服务 把立案大厅建成集咨询、信访、立案、排期、送
达、收费、结算等为一体的“便民服务中心”。立案、收费、排期、送达和付款
等手续一次办结,专门设立司法救助对象、军人军属、外来投资者等立案窗口,
对特殊群体搞好优先服务。
推行庭前调解制度 在立案庭和法庭设立庭前调解组, 对适用简易程序案件一律
结合送达当即调解或5日内组织当事人庭前调解, 节省司法成本,减轻当事人诉
累。
加大乡镇法庭巡回办案力度 依托远程立案、 法律文书电子印章化等计算机网络
技术,对辖区简单纠纷、比较集中的纠纷及当事人情绪对立、矛盾易激化等纠纷,
实行当即收案、当即送达、当场调解,使大量简易纠纷即收即审即结。
积极实施司法救助。为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对老、弱、病、残及下
岗工人等弱势群体依法实施司法救助, 先后对235名当事人减、缓、免交各类诉
讼费用110万余元。
(撰稿:冯继华 李善文 审稿:徐法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