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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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局局长:董京信* 王明友
副局长:徐光民* 王明友* 林绍海*

【概述】2001年以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科学发展观,以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
工作中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2001年被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
评为“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2004年被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人民政府
法制办评为“全省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评为
“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2007年被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
办评为“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被潍坊市人民政府评为“全市政
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

【依法行政】随着依法治国方略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深入实施,人民
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依法行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县
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县府办、法制局和
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依法行政
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工作。为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科学规划,在全
县依法行政“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基本完成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临朐县
依法行政“四五”规划(2006~2010)》(临政办发〔2006〕35号),对依法行
政“四五”规划的基本原则、基本目标、主要任务等作出具体部署和要求。为使
依法行政“四五”规划提出的目标真正落到实处,每年年初,县政府都召开专门
会议,研究制定当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以县政府文件下发到全县。2005年,
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
体系” 建设的意见》 ,明确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责任和责任追究规定。
2007年12月,县政府专门聘请三名政府法律顾问,为县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
询。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县委、县政府在出台一些重大决策前,多
方征求意见,通过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书、采取调查问卷、召开社会各界代表会
议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充分论证后,由集体讨论决定。注重发挥政府法制机构
的参谋助手作用。坚持重大事项决策前,必须先过法律关。县城拆迁改造、重大
项目建设、弥河综合开发、城市三轮车整治、环境综合整治、矿产资源整合等重
大事项,都让法制机构提前介入,全程参与研究论证,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通
过依法行使决策权,确保重大决策合法有效。2008年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
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临政发〔2008〕15号),指导全县的依法行政工作。县
政府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建设法治政府的第一责任人,要一级抓
一级,逐级抓落实,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要严肃纪律,追究责任。

【法制宣传培训】县政府把学法培训和法制宣传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常抓不懈。一是层层建立领导学法日制度。每年初,都制定《领导干部学法配档
表》 ,县政府领导每月用1天时间集体学法,每次学习一至二个法律法规。2001
年以来,共集中学法65次,学习有关法律法规74个,利用常务会议、办公会议、
专题会议学法170多个,并结合实际解决“难点”、“热点”问题560多个。各镇
(街道)、各部门也都普遍建立并较好地坚持领导学法日制度。二是采取走出去,
请进来的办法,不断拓宽学法培训渠道。县政府每年都有计划地组织行政执法人
员参加国家、 省、市举办的法律培训班。县府各部门共有800多人次参加市级以
上的培训。为方便大家学法,我们聘请法律方面的专家、教授来临讲学,共举办
法律讲座20期,参训人员达6500人次。
在法制宣传方面,采取开辟专栏、学习辅导、专家报告、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加强法制宣传,
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营造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氛围。2001年以来,全县
共出动法制宣传车60次,上街设立法制咨询点80余次,共发放宣传材料7万余份。

【行政许可】以《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先后对行政许可事项、行政
许可收费、 行政许可主体进行清理规范。一是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对全县480项
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其中保留291项,取消189项。二是清理行政许可收
费。 2004年4月,组织县监察局、物价局、财政局等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
清理,下发《临朐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三是清理行政许可主体。按
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主体法定原则,对全县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行政执法主
体进行全面清理,保留行政许可实施主体54个,行政执法主体56个。在清理规范
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收费、行政许可主体的基础上,着重抓对行政审批工作
的后续监管。县政府明确要求,各部门、单位在审批过程中,要遵循公开、公正、
及时、便民原则,不得吃、拿、卡、要、报,变向审批。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
法》的规定,继续完善行政许可公示制度、听证制度、延期审查制度、一个窗口
办理制度、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完善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健全各项行政许可文书。
在抓好《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的同时,按照省政府的批复精神,临朐县是经省
政府批准成为第一个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县级城市。2003年8月1
日,组建临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06年,按照省市政府关于相对集中行政
处罚权工作向重点镇、中心镇延伸的要求,在冶源镇、辛寨镇、蒋峪镇开展相对
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逐步解决
城镇管理中存在的矛盾与问题,提高城镇现代化管理水平。2007年,经省政府批
准临朐县成为第一个在砂资源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县级城市。

【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完善
制定程序。2007年12月,制定出台《临朐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县政府
令33号),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立项、审查、备案和定期清理等制度。
明确要求,凡未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提交常务会
议研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立项制度。每年年初,要求各级各部门将当年准备
起草、需要由县政府决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提报。根据提报情况并经审查,
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2001年以来,共制定规范性文件62件,并及时进行备
案,备案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的监督指导。为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监督指导,2008年,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规
范性文件备案的通知》 (临政办字〔2008〕281号),对各级各部门自行制定的
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内容、格式和时限进行具体部署,并及时跟上监督检查。2008
年对各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全面检查发文登
记簿上登记文号的文件,对发现的问题,以《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建议书》的形
式及时反馈单位,有力促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开展。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在
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过程中,坚持“立、改、废”相结合的原则,定期对规范性文
件开展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向社会及时公布。2003年,由
县政府法制局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县2002年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
清理,共清理各类规范性文件800多件,废止50件,修改15件。

【行政执法监督】在政府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的重
大举措。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后,在各部门已经初步建立行政
执法责任制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搞好检查,确保落到实处,
2006年4月, 制定下发 《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临政办发
〔2006〕22号),明确要求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组织专门班子,对本单位所执
行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执法依据,及时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法定管理权限,
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权限逐级分解到每个执法岗位,对行政执法实行
量化管理。为明确责任,建立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及评议
考核制度。这几项制度实施几年来,全县没有发生一起重大行政执法违法和徇私
枉法案件。
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基础上,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各类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
动。一是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除认真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人民法院司
法监督外,重点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以办理复议案件为总抓手,通过行政复
议,及时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强化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功能。
二是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每年,认真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2008年2月, 制订出台《临朐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临政办发〔2008〕22
号),对行政机关建立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执法案卷
纳入评查范围, 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08年10月,组织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
集中检查活动, 检查30个重点执法单位,共检查执法案卷100多卷。对检查中发
现的问题,采取下发《行政执法建议书》的形式,及时进行反馈处理。三是积极
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按照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与部署,
2008年9月, 积极组织镇(街道)与执法部门参加在全市范围开展的依法行政工
作示范点创建活动。从文字材料的准备到硬件设施的完善,都坚持高标准,严要
求, 集中精力抓创建。首批上报的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共3个,全部通过市依法
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通过选树一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典型引路,以点
带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2007年11月,制定出台《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意见》(临政
办发〔2007〕 134号),对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工作任务、方法步骤
与完成时限进行具体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再次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 (临政办字〔2008〕293号),全县40多
个执法部门、单位全部完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共梳理执法依据1000
多部。 2009年6月,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公布实施临朐县规
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 (临政办发〔2009〕104号),将全县40多个
执法部门、单位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进行网上公示,进一步规范行政
机关自由裁量权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行政复议】县委、县政府特别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
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把行政复议作为化解社会矛盾、定分止争的有效手段。一是
不断拓宽行政复议渠道。通过上街宣传、设立行政复议知识咨询点等多种方式,
广泛宣传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向公民宣传行政复议制度的优势和特点,不断
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二是不断完善行政复议硬件设施。临朐在机构编制精简压缩
的情况下,2005年成立行政复议办公室,为正科级行政机构,与县政府法制局合
署办公,并在县城主要路段解决办公场所,挂出“临朐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
室”牌子,用来接待复议人员和审理复议案件。为做好对重大、复杂案件的开庭
审理,专门设立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室,保障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所必须的基本条件。
三是坚持把以人为本,复议为民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符
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受理,对受理的案件,坚持秉公办案,狠抓办案质量,该撤
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
权益。2001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65起。
(撰稿:宿万巡 审稿:王明友)
(总审稿:王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