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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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信访局领导成员
局 长:林 军* 窦 超
副局长:陈 强* 井光益* 马洪振*
马绍友* 张克玲(女)* 谭光利
王元文 张瑞平(女)

【机构设置】 1997年3月,根据潍坊市编委潍编字[1996]48号文件精神,中共
临朐县委、临朐县人民政府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更名为中共临朐县委、临朐县人
民政府信访局,由县委办公室、县府办公室管理,以县委办公室管理为主。增加
行政编制3人, (信访局行政编制总数由7人增至10人),其中工勤编制1人。内
设办公室、 接访室、处信查办科3个股级中层机构。主要职责是受理来信、接待
来访、承办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指导镇(街道)、县直部门信访工作,向有关
镇(街道)、部门转办、立案交办、督办信访案件。2002年机构改革,信访局增
设县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县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为信访局内部科室,使用事业
编制, 定编3人。2007年10月,县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划归县政府办公室,由县
政府办公室管理。

【概述】县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信访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党
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平安临朐”、“和谐临朐”
为目标,扎实开展工作。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2007年被山东省委、省政府
授予“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奥运安保先
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工作机制】一、健全完善排查预防制度。建立健全县、镇(街道)、村不安定
因素排查网络,坚持日排查、周分析、月汇总上报的逐级排查汇报制度。县信访
局对每月排查出的企业改制、资源开采、征地补偿、宅基地纠纷、涉军问题、库
区移民、辞退民师、干部作风等不安定因素,进行分门别类及时交办;对复杂疑
难问题和重点案件,县信访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介入查处,防止事态扩大,
争取工作主动权,确保化解在当地。
二、健全完善信访查办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办信、处访、督查三项工作规程,严
格结案标准, 提高案件查办时效和质量,信访问题按期处结率达到98%以上。认
真落实办信“三见面” 制度,办信“三见面”合格率达到100%;大力实施“绿
色邮政” ,群众“绿色邮政”来信达到42%。在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对排查的
重点信访问题和上访老户,县里从有关部门抽调得力人员组成督导组,加强督导
督查,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随时派员督查,减少越级、重复信访。
三、健全完善信访通报制度。在坚持落实每日来访情况报告、重点信访事项专报、
重大不安定因素预报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情况公开通报制度。对发生
的群众到市去省进京越级上访,全部通报给镇(街道)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
对发生的重大上访案件,随时进行通报;对其中的进京非正常上访及重点信访事
项实行专题通报。
四、健全完善检查考评制度。在对信访情况一月一考核、每季度一通报的基础上,
实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对年度信访工作综合考核不达标的单位,实行“一票
否决”,取消一切评先树优资格;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督查督办】一、县级领导督查。县级领导按照督查分工,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
的重点案件进行督办督查, 按期优质处结率达到90%以上,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
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二、督导组督查。督导组深入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
对信访案件进行督查,促进基层的办案质量和效率。三、协会审督查。对其中不
符合结案标准的案件,退回承办单位责令重新进行查处。四、调研督查。积极向
上级机关和领导提供信访调研材料,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维护群众利益,保持
社会稳定。

【专项治理】 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从2008年5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广泛
开展重复信访和非正常上访专项治理活动,成立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
发实施意见,召开由各镇(街道)党委书记、分管书记,县直各部门分管负责人,
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结合开展去省进京重复信访
和非正常上访专项治理活动,对2006年以来发生的去省进京上访、集体上访、重
复信访和非正常上访以及上访老户、涉企人员、涉军人员、涉法涉诉、辞退民师
等特殊群体,逐案逐人进行梳理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案件,按照县级领导“一
岗双责”和所分管镇(街道)、县直部门,一案一组,全部落实县级包案领导、
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逐案建立工作台账,交办到有关责任镇(街道)和县直
部门,并实行动态管理,结服的案件在台账中予以销号。各镇(街道)各部门对
辖区内和主管范围内的不安定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再排查,并按照“四定
两包”(定包案领导、定工作人员、定处理方案、定结案期限,包处理、包稳控)
的要求,抓好落实,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疏导教育到位,行为违法
的严肃处理到位。对上访人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本着要求合理的给予解
决,无政策可落实的做好解释,确有困难的给予适当救济的原则,切实做好上访
人的思想及稳控工作,杜绝上访人在奥运会期间外出缠访闹访、丢丑滋事现象的
发生。

【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 2008年6月28日,全国全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
事件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 临朐县从2008年7月开始,组织实施县委书记大接访
活动。确定每月第一周、第三周的周一为县委书记公开接访日,每月第二周、第
四周的周一为县长公开接访日, 每个工作日2名县级领导公开接访。其他有关部
门密切配合,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等部
门负责同志陪同接访。当日接访案件所涉及的其他部门、单位的负责人要随叫随
到。县信访局根据县委研究的意见,制定大接访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协调县
级领导公开接访。接访时,对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当场答复解决的要当场答
复解决,不能当场答复或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落实承办单位,告知上访群众答复
和解决的具体时限。对群众反映需立案查处的问题,接访领导及时责成有关单位
限期调查处理。在现场接访中,对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涉及多个环节需多方协
调的重点信访案件,予以包案处理,县级领导公开接访的案件,实行“谁接访、
谁牵头处理、一包到底”责任制。责成调查处理有关问题的部门,查处完毕后向
接访领导及时报告查处落实情况,同时将查处材料报县信访局,备案存档。县委
书记、县长及其他县级领导公开接访的案件,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
信访局负责督查处理,确保领导接访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通过大
接访活动集中解决一批重信重访问题。

【分类施治】为确保解决问题,取得实效,对排查的重点案件分门别类,因案施
治。不服案件抓复查。对重复信访老户,不限原调查处理结论,重新听取上访人
申诉、重新调查复议、重新研究处理。有理案件抓解决。对确有实际问题要解决
的上访老户,组成专门工作组,落实责任,限期解决。已结案件抓巩固。通过回
访、座谈、慰问等形式,对已处结的案件搞好回访,巩固成果。对特殊户进行特
殊处理,防止出现反复,收到良好效果,他们对此表示满意。无理重访抓稳控。
对无实际问题可解决和信访人要求明显过高无理的,千方百计抓稳控。落实专人
靠上做工作,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用
真情去感化他们,使其不再上访。
(撰稿:王元文 刘娜 审稿:窦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