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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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8年, 全市老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老龄办的具
体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
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加强养老保障、落实优待政策、
增强老龄宣传和基层老龄工作为重点,强化措施,求真务实,不断创新工作思路,
推动了全市老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老有所养工作。 截至2008年年底,全市老年人口已达127.3万,占全市总人
口的14.7%, 老龄化趋势日益严峻。各级老龄组织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
念,认真抓好养老保障工作,努力提升老年人生活水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进一步健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企业参保人数近98万人,企业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达到99%, 基本养老金全部按时足额发放。积极稳妥地扩大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全市农民参保人数达122万。鼓励支持兴办养老服
务机构。通过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集体、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实体
兴办老年公寓,托老所等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多元化的养老模式。通过努力,全
市养老服务机构得到进一步加强, 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200多处, 入住老人
12300多名。
老有所医工作。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普遍为老年人建立了健康档
案,定期为老年人健康查体。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过程中,逐步扩大对
老年人的优待范围。奎文区、寒亭区拨出专款,对农村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纳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缓解了农村老年人就医看病方面的困难。
老有所为工作。市、县两级都成立了老年人才交流中心,并积极为老有所为
创造条件,鼓励倡导老年人力所能及的参与经济社会建设,为社会继续发挥余热。
(1) 鼓励、引导有专长的老年人参加生产经营和管理,进行二次创业,创办老
年经济实体, 创造经济效益,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2)主动参与村
(居)自治管理和服务,为村(居)委参政议政,荐言献策,为村两委排忧解难,
义务为村民办好事。 (3)发动老专家、老科技工作者参加农业科研生产,倡导
他们在身体力行的前提下积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全市共有五十余
万老年人在科技、教育、医疗事业、企业生产经营等不同领域发挥着他们的聪明
才智。
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工作。为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各地都成立了老
年文体活动组织,并活跃在社区、广场、大街小巷,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老人节期间,全市举办老年文艺会演380场,各类比赛472场次,老年人运动会73
场次。在抓好老年文体活动的同时,注重老年文化、教育、娱乐娱乐场所的建设。
市、县两级都建起了设施齐全的老年人活动中心。集体经济富裕的村,建有集老
年学校、文化娱乐室、健身室和室外活动场地于一体的老年活动中心,配备相关
设施, 满足了老年人的活动需求。全市建有老年大学50所,老年学校106所,不
同类型的学习场所遍布城乡,有近40万老年人求知欲望不减,继续坚持学习各类
知识。

【落实老年法规政策工作】各级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优待老年人政策规定,
通过积极开展老年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依法开展老龄工作,
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老年人得到更多的实惠。2008年,共为217位百岁老
人发放长寿补助金106万元; 为13.2万名老年人发放生活补助金7520万元;救助
老年人2.1万人次,救助金额900多万元;慰问老年人3.6万人次,慰问金额325万
元;57所公园和旅游景点向老年人免费开放;142条公交线路为老年人实行优惠。
全市12个县市区在原有基础上相继提高了百岁老人长寿补助金标准,县级财政每
人每月补助200元至300元不等, 市级财政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建立了高龄老人
生活补贴制度,诸城市、奎文区、寒亭区对9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分别
给予了每人每月40元至60元不等的高龄补助。
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各级老龄组织建立健全了老年法律援助联络中心,
积极主动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2008年,开展法制宣传40多场次,受教育4000
多人次, 优先审理追索赡养费等涉老案件,结案率85%以上,为老年人缓、减、
免缴诉讼费近40万元,有效地缓解了老年人告状难、打官司难的状况。
(市老龄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