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农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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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996]13号文件精神,
进一步明确党政一把手负责制, 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1997年,全市农民直
接承担的“三提五统(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教育附加费、优抚、道路维修、
民兵训练、计划生育) ”总额为8.09亿元,人均123.29元,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
4.24%。农民家庭承担的“两工(义务工、劳动积累工)”总额为8707.9万个,劳
均23.87个, 比国务院《条例》 规定的最高限额低0.76个百分点, 严格控制在
《条例》规定的范围内。为了促进中央13号文件的全面落实,各级继续对各项达
标升级活动和涉农负担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全面推行“两化(民主化、法制化)”
管理和财务“双代管(代管资金、代管账目) ”制度,进一步推广了寒亭区依法减
负和昌乐县“两公开一监督(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群众监督)”的经验做法,把
农民负担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
纪委、监察局先后三次组织有关部门集中对全市农民负担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巩固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成果。市纪委及有关县区纪委还
严肃查处了坊子区眉村、埠头,临朐县嵩山等乡镇几起有影响的涉农负担案件,
对于转变干部作风、遏制加重农民负担的倾向起到很好的作用,进一步密切了党
群干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