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六十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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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6月17日下午召开,市长王大海主持。会议研究了下列事项:
一、关于省政府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潍坊市检查情况的反馈意见。会议确定,
同意将市消防一、二中队消防报警线路联网,以便集中受理火警。
二、关于潍坊市人民政府切实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的实施意见。会议确
定:(1) 原则同意该实施意见。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并组织各县市区
讨论修改后,以市政府文件发布实施。(2) 在政策规定和原则把握上,必须坚持
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原则;坚持农民均有土地承包权的原则;坚持稳定和完
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坚持群众自愿和民主议事的原则。
制定承包办法和土地调整方案,特别是机动田比例的确定,要按照民主程序,召
开村民议事会,征求群众意见,召开村民大会讨论通过,然后报县审批。
三、关于潍坊市农作物种子管理办法。会议确定: 原则同意《潍坊市农作物
种子管理办法》,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以市政府令发布,自发布之
日起施行。
四、关于1997年度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会议确定:(1) 原则
同意1997年度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
后,以市政府文件上报省批准。(2)待省批复后,要积极组织实施。
五、关于全省夏粮收购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会议确定:(1) 关于定购
粮财政补贴问题。1997年全市的粮食定购任务仍按5.9亿斤安排。小麦定购价格,
仍按三等冬小麦每斤0.76元执行。按照谁吃粮谁拿钱、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
财政补贴。城区调入的粮食由市财政补贴,临朐、坊子、海化调入的由上述单位
财政补贴给粮食调出单位,县市区自用的由同级财政补贴给当地粮食企业。统一
按每市斤补贴0.07元计。(2) 关于夏粮收购资金问题。市财政局、市财办、市农
发行、市粮食局、市供销社五部门要齐心协力,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证夏粮收
购的资金需要,绝不能给农民打“白条”。(3) 关于1997年城区调入粮的处理问
题。同意对1997年调入城区定购粮1.4028亿斤计划,只调入城区0.5028亿斤,另
外0.9亿斤在6月底或7月初由有关县市区负责处理, 市财政局、粮食局与有关县
市区协商,给调出单位一定补贴。临朐、坊子、海化调入的粮食,可参照市里的
作法与调出单位协商解决。(4)关于定购粮牌、市差价亏损处理问题。1996年7月
1日至1997年6月30日定购粮市内调拨、加工、销售粮食所发生的差价费用问题,
由市财政与粮食部门研究提出意见,另行确定。(5) 要在保持粮食总产稳定的基
础上,进一步调整粮经种植比例,靠优质高效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对过剩的粮食,
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转化,大力发展畜牧业,实现粮食增值。
六、关于成立“联合国贸易网络潍坊中心”的问题。会议确定:(1) “潍坊
中心”暂定为副县级事业单位, 编制拟定12人。“潍坊中心”可同时挂“中国国
际电子商务中心潍坊分中心”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潍坊中心”
实行财政差额拨款,不足部分允许设立公司,开展经营创收来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