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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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市台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做好台湾人民的工作”和江泽民主席关
于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的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各项
对台工作的开展。(1)完成了第四届鲁台经贸洽谈会的各项工作。到会客商926名,
来自21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台商740多人,占与会客商的80%;全国17个省、市、
自治区及本省15个地市组团参会。 签订合同、协议126个;合同、协议台、外资
额4.2亿美元。 其中合同57个, 合同台、外资1.5亿美元;外贸出口成交合同额
8037万美元;对外承包劳务合同6个,合同额847万美元。(2)潍台经贸稳定增长。
1997年全市新批台资企业36家,合同台资额5844.4万美元,台资企业总投资额、
合同台资额、实际利用台资额均居全省前列。(3)交往交流向纵深发展。1997年,
全市接待台胞2512人次, 因私赴台120人次,为17名台胞办理了在潍定居手续,
促成了两个考察团组入台交流,结交了一批在经济上有实力、政治上有影响的台
湾中、上层人士,为今后开展深层次的交流奠定了基础。(4) 对台宣传和涉台教
育不断深入。1997年组织了对台宣传稿件200多篇,制作发放宣传品1万多份。台
湾《工商时报》图文并茂、大篇幅报道了第四届潍坊鲁台会的盛况;台湾非凡电
视台制作了潍坊专题片,长时间在岛内播放;高密等县市也在台湾报纸刊登了专
版。采取形势报告会、党校讲课等形式,加强涉台教育工作,增强了广大干部群
众对和平统一祖国的信心,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对台工作的良好氛围。
(张明太 李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