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辑 盐及盐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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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1997年是全国盐业供销体制实施重大改革的第二年。全市盐业系统进一
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机遇,着眼发展,在全行业形势仍然十分困难的情
况下,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均居全省同行业之首,
主要产品的产销量创出历史最好水平。全年生产原盐568.78万吨,同比增长20.9
%;销售原盐514.6万吨,比上年增加38.6万吨,同比增长8.1%。到年底,全市存
盐373.6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生产溴素34103吨,比上年增加6535吨,同比增
长23.7%;销售溴素33734吨,比上年增加6662吨,同比增长24.6%,创历史最高
记录。生产元明粉17331吨,同比增长5.2%。生产氯化镁39843吨,同比增长11.2
%。年内,全市盐业系统内县属以上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不变价)47065万元,同
比增长22.7%;实现销售产值35776万元,同比增长8.4%;完成销售收入35596万
元,同比增长10%;完成工业增加值20077万元;实现利税5907万元,同比增长
13.2%,其中实现利润857.4万元,同比增长47.6%。

【食盐专营管理体制理顺】1997年7月23日,潍坊市人民政府以潍政发〔1997〕
58号文件发出了《关于确定食盐专营管理体制的通知》,确定潍坊市盐务局为市
政府的盐业主管机构,统一负责全市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
政管理工作。产盐区寿光、昌邑、寒亭3市区的食盐专营行政管理工作由其盐业
主管机构负责;非产盐区诸城、高密、安丘、青州、昌乐、临朐、坊子7县市区
的食盐专营行政管理及盐政执法工作授权其供销合作社承担;潍城、奎文两区
(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食盐专营行政管理及盐政执法工作授权城区盐政管
理办公室承担。食盐生产、批发、运输必须持有盐业主管机构核发的有关证件。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由市盐务局负责审核,报上级盐业主管机构审批;
《食盐批发许可证》由市盐务局负责审核,报省盐务局审定核发;《食盐运输准
运证》由市盐务局核发。食盐的分配调拨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全市食盐生产和
分配调拨计划,由市计委负责下达,市盐务局会同市供销社组织编报,并由市盐
务局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组织供应和统一结算。国家碘盐基金的收取,由市盐务
局会同市供销社集中统一上缴。1997年9月19日,市政府办公室以潍政办发
〔1997〕105号文件印发了《潍坊市盐业公司职能配置、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方
案》,潍坊市盐业公司保留盐务局牌子,市政府授权行使有关行政管理职能,隶
属潍坊市经济贸易委员会。通过落实两个文件的精神,盐业行政管理、食盐专营、
盐政执法工作中的一些职责不清、关系不顺、职能交叉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盐业行政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潍坊市盐务局配合食盐专营工作的开展,进一
步加大了全民食用加碘盐、消除碘缺乏危害病意义的宣传力度,同时加强了盐业
行政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市盐务局与有关部门先后下发了《关于使用碘盐防伪
标志的通知》、《关于控制市外进盐的通知》、《加强食盐专营工作的通知》和
《食盐零售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文件。1997年10月,市盐务局会同工商、技术监
督、物价等部门,对8个非产盐县市区的食盐批发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全市盐
业系统组织盐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制定了《集港站盐管理办法》,对小工业
盐和集港站盐实行了证件管理;建立健全了执法文书、盐政内勤执法人员岗位职
责、盐政缉查车辆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两处私盐市场进行了3次清理,对私
盐加工点和贩卖私盐问题进行了严格查处和重点整治,端掉私盐窝点16个,没收
盐产品800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级盐政部门共查处盐业违法案件2643起,
办结2386起,查获盐产品9663吨,没收盐产品2612吨,有力地打击了不法分子的
违法活动,规范了市场秩序。

【调整产品结构】全市盐业系统认真贯彻了以盐为基础,盐化并举、突出优势、
扬长避短、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加大了产品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了盐化工。
对原有的盐化工产品狠抓节能降耗、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和促销工作,努力提高
经济效益;对在建项目节约投资,加快了建设进度。1997年,盐化工产品实现利
润占全行业总利润的63%。五溴二苯醚、无水亚硫酸钠、高效增稠剂、高纯氢溴
酸等项目列入全国轻工总会攻关项目;高纯超细钛钡粉、高纯溴化氢气体、无水
溴化锂、溴化三甲基苯胺4个项目列入省一轻总会等部门项目建设计划。
(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