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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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997年,全市城乡规划工作按照建设现代化大潍坊的目标和要求,坚
持城乡一体,加快城乡规划的编制步伐,强化实施与管理,规划的龙头指导作用
得到了有效发挥,促进了全市经济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健康、协调、快速发展。
以潍坊市城市远景规划为指导,编制了潍坊市旅游发展规划、市区公共交通
规划。专业规划累计完成16项,与现代化城市建设相配套的专业规划基本健全。
有8个县市区全部完成了新一轮跨世纪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其中高密市、临朐
县、昌乐县分别经省政府和市政府批准实施,其余5市上报待批。104个乡镇完成
了新一轮总体规划。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需要,市区完成了中心商务区控制性规
划和白浪河公园广场、人民广场、东苑广场规划及3个城市出入口、3个立交桥绿
化规划,完成了北海路、机场路、长松路、胜利东街、东风西街等主要道路控制
性规划和一批重点工程、重要基础设施规划及市级机关广场的规划设计。市区详
细规划覆盖率达到84%,基本满足了城市建设要求。编制了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近
期建设规划,新规划定点19处农贸市场,使市区达到每万人1处农贸市场的标准。
为尽快改善城市绿化及环境面貌,争创国家级园林城市,编制了中心城区沿街绿
化及围墙改造规划, 确定拆除围墙8293米,建设栅栏9268米,增加绿地5万平方
米。市区建立了重大建设工程规划报审制度,对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标志
性建筑物和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或8层以上的建筑物, 规划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提高了规划管理的权威性。依法实施“一书两证”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年内市区审批建设工程365件,建
筑面积125万平方米。 城市规划执法加强巡回检查,市区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
设案件171件, 依法拆除违法建设35起、3150平方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0起。
潍坊市被省建委、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局授予“全省城市规划执法优秀城市”
称号。
全市1∶10000地形图测绘更新经费汇交和外业测绘工作基本完成。编制完成
了城区1∶25000、1∶20000地图,结束了市区长期以来无系列大比例尺地图的历
史。 完成了市区白浪河以西61平方公里1∶1000地形图测绘成图和中心城区工程
地质勘察图及土地工程能力评价,形成城区较为完整的地质编图。运用GPS技术,
高质量、高标准地开展了县级行政界线勘界,为行政区域边界管理提供了科学依
据。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测量标志管理网络,对测量标志进行了全面普查
维修。开展全市测绘执法大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测绘市场。潍坊市被省人事厅、
省测绘局授予“1997年度测绘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土地管理工作,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关于保护耕地的文件为重心,加
大管理和执法力度,强化耕地保护,土地管理方式和利用方式有了明显转变。潍
坊市委、 市政府结合全市实际, 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中发〔1997〕11号鲁发
〔1997〕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潍发〔1997〕20号),
就统一各级领导的思想认识、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强建设用地审批管理、
严格控制城镇村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继续深化土地使用制度
改革、加强土地管理执法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领导作出了全面
部署。6月3日,潍坊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电话会议,
市、县、乡三级党政主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1200多人参加会议,市委、市政府主
要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全市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冻结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的规
定, 从4月15日起,除安居工程和国家、省重点项目外,停止非农业建设占用耕
地的审批。年内全市依法审批非农业建设用地2181公顷,其中耕地1288公顷,没
有出现突击批地和越权批地等问题。以开展非农业建设用地大清查为契机,全市
加强对中央11号文件和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土地执法检查,土地
违法案件发案率明显降低。组织开展了存量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仅市区就查清城
镇存量可利用土地2.5万亩。对这些土地全部形成一图(位置图)、一表(统计表)、
一书(再利用说明书),根据建设项目需求随时安排。市政府依法收回城区闲置土
地71亩, 首期2幅32.36亩土地于10月9日公开拍卖,除给原用地单位补偿外,收
取土地出让金250多万元。 年内全市利用老场地和闲置土地2100多亩,安排各类
建设项目300多个, 没有因为冻结占用耕地而影响经济发展。为强化对土地利用
的宏观管理,全市认真组织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各县市区大力开展土地
整理, 全市开发复垦增加耕地5.8万亩,实现耕地面积稳中有增。积极推行划拨
土地有偿使用,土地市场进一步规范。按照明晰产权、量化资产、规范管理的原
则,对企业改制、兼并、破产等涉及的土地资产先评估再依法处置,防止了国有
土地资产流失。年内收缴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302万元,促进了城
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青州、昌邑、安丘、昌乐、诸城等
5县市将规划职能、 编制、人员整建制地划归规划国土局,实行规划土地集中统
一管理;全市乡村规划管理职能由建设部门划归规划国土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城
乡规划土地集中统一管理体制,促进了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

【非农业建设用地大清查】 按照中发〔1997〕11号文件要求,从6月开始,全
市对1991年以来的非农业建设用地进行了全面彻底清查,到10月基本结束。市政
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赵凤池任组长,规划国土、建委、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
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查领导小组,在市规划国土局设立了清查办公室。各县市区及
乡镇政府也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挂帅的清查领导机构,从有关部门抽
调人员, 组成专门队伍开展“拉网式”清查。全市参加清查人员达1.1万多人。
安丘、奎文、坊子、昌乐等县市区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了清查目标责任书,保证
了土地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全市共查出各类违法用地31475宗、9256.8公顷,
其中耕地6335.4公顷。到年底依法处理28642宗、11.94万亩,分别占违法用地宗
数和面积的91%和86%,全市依法退还耕地1600多亩,拆除违法建设11.2万平方
米。处理各类土地纠纷620多起,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

【测绘执法大检查】 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1997年7月上旬,潍坊市规
划国土局与市人大和市政府法制局的有关领导带队,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各县市
区测绘执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考核。结合资质证书年检认证,取消了11个无资
质测绘单位的测绘许可证。查处了一批无证编图、无证测绘案件。市规划国土局
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举办了执法检查成果展览。潍坊市被省人事厅、省测绘
局授予“1997年度测绘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规划国土系统推行局长接访日制度】 为及时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规划土地工
作问题,潍坊市规划国土局在全系统推行了局长接访日制度。市局每月10日上午
局长接访,各县市区局(分局)每月25日上午局长接访,星期天、节假日照常接访。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局长当场提出答复意见,确定承办科室和承办人,按时限要
求限期办理。年内全系统局长接访日共接访132件、270人次,处结率98%以上,
有效地控制和减少了越级上访。潍坊市规划国土局被评为全国土地管理系统信访
工作先进单位,被潍坊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潍坊市规划国土局被确定为“全省文明机关示范点”】1997年,潍坊市规划国
土局狠抓干部职工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方式,简化办事程序,
减少收费项目,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在坚持“三公开、五监督”和局
长接访日制度的基础上,又实行了“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的办公制度,
建立了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没有出现行政执法错案、
行政败诉案件。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确定为“全省文明机关示范点”,
并被评为全市“文明杯”跨行业优质服务竞赛十佳单位。
(周书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