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市中级法院在全市法院开展了“司法效益年”活动。该活动以邓小
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针,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核心,以实现公正、廉
洁、文明、高效执法,达到法律效果与政治、经济、社会效果相统一为目的。在
服务大局、提高效率、保证质量、文明执法、拓宽服务五个方面明确了活动内容,
并狠抓了保障措施的落实。(1) 把讲求司法效益作为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的总抓手抓实抓好,使司法效益观念扎根于干警的思想中,体现到执法活动上,
成为每个干警的自觉行动。(2)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在全体干警中形成“讲政治,
讲学习,讲正气”的氛围。(3) 以审判方式改革为重点,继续抓好服务方式、工
作方式、管理方式及人事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使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
科学化的轨道。(4) 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违法办案与错案追究制度,对执法中
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5) 自觉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独立审判,为依法
正确行使审判权、实现司法工作最佳社会效益提供了保证。
(张长秀)
“司法效益年”活动
1997年,市中级法院在全市法院开展了“司法效益年”活动。该活动以邓小
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针,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核心,以实现公正、廉
洁、文明、高效执法,达到法律效果与政治、经济、社会效果相统一为目的。在
服务大局、提高效率、保证质量、文明执法、拓宽服务五个方面明确了活动内容,
并狠抓了保障措施的落实。(1) 把讲求司法效益作为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的总抓手抓实抓好,使司法效益观念扎根于干警的思想中,体现到执法活动上,
成为每个干警的自觉行动。(2)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在全体干警中形成“讲政治,
讲学习,讲正气”的氛围。(3) 以审判方式改革为重点,继续抓好服务方式、工
作方式、管理方式及人事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使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
科学化的轨道。(4) 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违法办案与错案追究制度,对执法中
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5) 自觉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独立审判,为依法
正确行使审判权、实现司法工作最佳社会效益提供了保证。
(张长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