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审判工作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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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全市法院审判工作成效显著,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内部管理日趋完
善,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各项建设迅速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44463件,
审结43222件, 分别比上年增长20.8%和21.4%。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各
项审判工作继续走在全省法院前列。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记集体二等功;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山东省“精神文明单位”称号,
连续11年保持了这一荣誉; 4月30日,在山东省召开的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工程新
闻发布会上,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省100个精神文明行业示范点之一,
成为全省中级法院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刑事审判。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344件,审结2278件。其中,判处贪污、
受贿、挪用公款(资金)等经济犯罪案件198件、231人;判处金融诈骗、虚开增值
税发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案件10件、15人。在判决生效案件中,处死刑、
死缓、无期徒刑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112人,占40.1%。通过追缴赃款、赃物、
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等,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71.97万元。
民事审判。 全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1259件,其中一审20591件、二审631
件, 分别比上年上升了30.8%和61%。开展了“文明执法先进法庭”创建活动;
加强了中心法庭的建设,使中心法庭从建设标准、配套设施及规范管理等方面都
有了很大发展;开展了民事审判大检阅、大练兵活动,实行了排期开庭,制定了
全市法院民事审判规范等。全市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有了较大发展,在全省民事
审判工作考核中位居第三名。
经济审判。针对企业改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了调查研究和为国
有大中型企业、农村工作和金融部门服务的力度。突出了各种新类型案件的法律
适用研究和审理。全年共审结各类经济纠纷案件18934件,其中一审18259件,比
上年增长21.6%。 在一审审结的案件中,经济合同纠纷案18047件、经济损害赔
偿和经济权属纠纷案14件、交通运输经济纠纷案67件、破产案29件、其他经济纠
纷案102件。
行政审判。 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756件,比上年增长55.2%,完成
了省法院任务指标的两倍多。在审理案件的同时,严格审查,依法办理了1201件
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 为行政机关培训执法人员7期1000余人;在
全省行政审判考核中位居第三名。
执行工作。全年共执行各类案件10441件,执行标的额4.8亿元。工作中,坚
持从解决“执行难”抓起,紧紧围绕政治、经济、社会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注重
从全局上把握案件,特别在使用强制措施上严格纪律。执行工作得到省高级法院、
地方党委、人大和政府的充分肯定及外地法院的好评。在省法院召开的执行工作
表彰大会上,潍坊市中级法院受到表彰,并被推荐为受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的单位。
立案工作。围绕方便群众诉讼,解决“告状难”,狠抓了告诉立案工作,加
强了接访室的规范化建设,保证了院领导轮流接访制度的落实。突出抓了上访老
户的息诉息访和各类管辖案件,超审限案件及各级领导机关过问、批转和要报结
果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 全年共立案8813件,审结管辖权异议案232件,处理来
信来访案件18946件次, 处结上级要报结果案件55件,在全省立案工作考核中位
居第二名。
审判监督工作。 全年共审结再审案件145件,评查卷宗32221件、48851册。
进行了对抗诉案件审理的试点,总结推广了基层法院实行“主体监督”、“流程
监督”和“档案监督”的做法,对审判监督工作产生了积极影响,其工作经验在
全省法院立案、审监工作会议上作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