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检察工作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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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加强监督”的工作方针,
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全市检察机关把查办贪污贿赂等大案要案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共立案侦
查贪污贿赂等罪案477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871余万元。(1)立查大案
要案410件,其中贪污贿赂等大案398件,县级领导干部涉嫌经济犯罪的要案12件。
(2) 查处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中的犯
罪案件101件,占21%。(3) 查处危害改革开放和法人犯罪的案件取得新成效。查
处利用增值税发票及其他手段偷税、 骗税、抗税案件137件;查处机关、团体、
企事业单位假冒商标、 制售伪劣商品的案件11件,查获假冒伪劣商品总额141.9
万元;查处金融、证券、房地产等部门法人涉嫌犯罪案件19件。(4) 查处了一批
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干部犯罪案件。查处严重亏损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贪污、贿赂、
挪用公款等案件131件,涉嫌犯罪的工作人员131人;查处农村基层干部涉嫌犯罪
的138人。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全市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
的人犯245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219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犯3234人,经
审查提起公诉2598人, 其中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等人犯264人。
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恶性暴力犯罪、流窜和团伙犯罪,坚持依
法从重从快,共批捕重点案犯1746人,占批捕总数的83%;批捕团伙案犯936人,
占批捕总数的42.1%。 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犯罪和现行犯罪案件,坚持
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预审活动,快捕快诉。全市在审查批捕环节提前介入
786件次,在审查起诉环节提前介入234件次。坚持各项办案制度,强化证据意识
和质量意识,严把批捕起诉关。对于重大疑难案件,除坚持逐级请示汇报外,还
通过召开专题讨论会、提请政法委协调等途径,依法正确处理,保证稳、准、狠
地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执法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1) 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在侦查监督工
作中,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问题。全市对侦查活动中的违
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34件次, 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215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
决定,对51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追捕漏犯27人,追诉漏犯13人。按照修改后的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24件,经审查依法
通知其立案17件、18人。在审判监督工作中,重点监督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以
及轻罪重判的问题, 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09件次,对认为确
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按照上诉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7件。(2)加强
法纪检察工作,积极查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犯罪案件。全市共
受理各类法纪案件193件,立案侦查162件。其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非法拘
禁、刑讯逼供四类重点案件95件,占58.7%;重特大案件49件,占30%;司法和行
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刑讯逼供等10件,占6%。结合办案,配合有关单位妥善处
理不构成犯罪的一般侵权、渎职案件31件,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43项,消除事
故隐患15起,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3)加强对监狱、看守所、
劳教所执法活动的监督。全市对判刑后不按法律规定交付执行以及在减刑、假释、
保外就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提出纠正意见8件次,对监管改造活动中的违法情
况提出纠正意见87件次, 安全检察2043次,提出检察建议177条,消除事故隐患
107起; 查处被监管人员重新犯罪14件、23人;配合监管部门对被监管人进行法
制教育210场次,个别提审2587人次,敦促被监管人员坦白检举犯罪线索161条,
从中破案40件;继续加强看守所羁押期限的监督,全市看守所依照法律规定的期
限羁押人犯,已连续13年无超期羁押。(4) 加强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
全市共受理不服法院民事、 行政、经济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226件,经审查,
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请抗诉69件,其中市检察院向中级法院抗诉14件,提
请省检察院抗诉14件。 (5) 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全市共受理人民来信来访
3041件次, 其中首次信访3009件次,控告检举548件,检察机关处理2554件。查
处不服不捕、不服不诉和不服免予起诉的申诉案件15件,办理涉及刑事赔偿案件
5件,妥善处理集体上访和告急信访173件。受理举报线索2173件,其中经济2026
件、法纪147件;党政、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涉嫌的工作人员208
人,内有县级以上干部22人;初查553件,移送立案100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
济损失200余万元。 (6) 加强检察技术工作。全市共受理各类案件的检验、鉴定
5106件,提供证据3179件,出具检验鉴定书1749份,其中改变原鉴定结论的36件,
提供侦查方向的190件。
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坚持标本兼治,认真落
实在检察环节上的综合治理措施。 共建立预防犯罪联系点176个,向发案单位提
出检察建议300条,帮助整顿经营管理混乱和治安问题较多的单位120个,健全规
章制度2000多条。通过召开案情通报会、上法制课等形式,就案讲法500多场次,
受教育者近百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