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及刑侦工作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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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工作改革】1997年,全市派出所工作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公安基层基础
工作得到了加强。(1) 通过采取精简机关、将新警优先充实到派出所等措施,派
出所增加136人,全市各派出所警力全部达到3人以上。(2) 按照“一警一区、一
警多能、责任到人、一包到底”的要求,全市共建警务区678个,划分责任片327
个。(3) 建立健全了派出所、警务区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以
“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为标准,分工明确,职责清楚,把考核与民警的
利益挂钩。(4) 加强派出所的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派出所的人口信息计算机管
理系统逐步完善,业务管理和队伍管理逐步实现正规化、规范化。

【刑侦工作改革】1997年,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全国、全省刑侦改革工作会议部署,
认真总结经验,采取得力措施,全面推进刑侦工作改革。(1) 建立起了覆盖社会
面的刑警队,各县市区全部实行了刑警中队驻片责任制。(2) 理顺刑侦体制,实
现了侦审合一。市局和12个县市区把原预审监管科的预审职能合并到刑侦部门,
实行了侦查、预审、移诉一体化,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能。(3) 改革破案责任制
和激励约束机制。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刑警大队、刑警中队、探组三级管
理模式,实行了大队领导下的中队驻片、探组驻所的包干责任制,制定了科学的
岗位目标、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激发了广大干警的积极性。(4) 加强了刑侦基
础业务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添置了先进仪器,为侦查破案提供了有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