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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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寿光市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取得长足发展。(1) 耕地保护工作。在城市化
和工业化大量占地的情况下,全市耕地面积保持了总量动态平衡。特别是加强基
本农田保护工作,实现了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保护面积始终保持
在8.86万公顷,保护率达到88.6%以上。(2) 土地开发整理。先后投资8100多万
元, 开发省、潍坊和寿光市级项目148个,新增耕地面积2532公顷,确保了全市
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3) 供地保障。供应各类建设用地1765.9公顷,其中占用
耕地1016.3公顷,以每年35 3公顷的供地量,基本满足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
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加快旧城旧村改造步伐,推进土地利用方式由扩张增量向挖
掘存量转变,提高了土地利用率。(4) 土地储备经营。通过“招拍挂”出让经营
性用地,5年间增加土地收益7亿多元,被评为“全国土地资产经营先进单位”。
(5) 土地市场秩序管理。通过三年治理整顿,刹住了乱圈乱占土地的现象,依法
管地、 依法用地成为人们的共识, 寿光市被评为“山东省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
(市) ”。(6)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国土资源局限制并逐步实施关停粘土砖、
矿沙开采企业,对寿北卤水资源开采秩序进行了专项整治,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
率有明显提高。(7) 基础业务工作。地籍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荣获“全国地
籍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实施了“数字寿光”建设,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初
见成效。(8) 依法行政工作。国土资源局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
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 被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
“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9) 补偿费清理整顿。为维护社会稳定,开展
了拖欠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费的清理整顿工作,维护了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积极稳妥地处理了多起土地权属纠纷,维护了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0)
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创建群
众满意机关等活动有明显提高。完成了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增强了基层工作
力量,初步建立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体制、新机制。

【资源储量与分布】 寿光市土地资源总面积3451037.5亩。 其中: 农用地
2113910.2亩, 建设用地868170.7亩, 未利用地468956.6亩。 (1) 农用地
2113910.2亩,其中:耕地1509668.0亩,含水浇地846845.4亩,旱地474859.0亩,
菜地187963.6亩; 园地16747 9.6亩 (全部为果园) ; 林地31117.6亩,含有林地
22955.3亩, 灌木林2558.0亩, 疏林地3420.0亩, 未成林造林951.7亩, 苗圃
1232.6亩;牧草地3201.2亩(全为人工草地);其他农用地402443.8亩,含畜禽饲养
地1949.0亩, 设施农业用地190.4亩,农村道路87 501.9亩,坑塘水面152273.5
亩, 养殖水面22.7亩,农用水利用地159524.7亩,晒谷场用地981.6亩,未利用
地468956.6亩。(2) 建设用地868170.7亩,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814759.0亩,
含城市用地13497.0亩, 建制镇36660.5亩, 农村居民点234125.6亩,独立工矿
67727.9亩,盐田456143.3亩,特殊用地6604.7亩; 交通用地33094.2亩,含铁路
用地4373.4亩,公路用地28015.5亩,港口码头705.3亩;水利设施用地20317.5亩,
含水库水面7182.2亩,水工建筑13135.3亩。(3)未利用地468956.6亩,其中:未
利用土地167797.7,含荒草地3074.4亩,盐碱地159020.2亩,其它未利用5703.1
亩; 其它土地301158.9亩, 含河流水面55999.2亩, 苇地63692.9亩, 滩涂
181466.8亩。
寿光市已发现矿产资源10种,占潍坊市已发现矿产的12.5%;探明储量的7种,
占潍坊市已探明储量矿产的15.2%;保有资源储量居潍坊市前10位的矿产有石油、
地热、天然卤水、溴、地下水等5种。(1)石油主要集中分布在寿光市北部莱州湾
南岸地区, 羊口镇以西的小清河、八面河一带。已探明中小型油田各1处,即八
面河油田和羊角沟油田。八面河油田主要集中分布于羊口镇以西的八面河一带,
即小清河与新塌河之间三角地带,油田面积3140公顷,探明石油储量6684万吨,
埋深960~1490米, 属中型油田。羊角沟油田位于寿光与广饶交界处,小清河入
海口北侧,油田面积590公顷,探明地质储量350万吨,埋深1600~2100米。 (2)
地热主要分布在圣城街道、洛城街道一带和北部的羊口镇、上口镇至侯镇北部断
裂带上。 地热资源受沂沭断裂控制,目前已查明地热露头3处,均属于低温地热
资源。已开发利用的地热资源有寿光市机械林场地下热水、羊口镇杨庄地下热水
和寿光开发区地下热水。(3) 含煤预测区隐伏于寿光市西北部的八面河一带,属
广饶北部含煤预测区的一部分,总面积373.3平方公里,寿光市境内187平方公里,
煤层赋存于石炭--二叠系中,预测埋深约2010米。因其埋藏较深,煤层较薄,未
开发利用。(4) 天然卤水(含溴、钾盐、镁盐)分布在北部沿海一带。天然卤水面
积约932平方公里, 储量约40.2亿立方米,可采储量约24.1 8亿立方米。其中:
氯化钠可采储量20590万吨,溴可采储量52.16万吨,氯化镁可采储量3884.5万吨,
氯化钾可采储量309万吨。(5)建筑用砂、河砂主要分布于弥河沿岸,地下砂主要
分布于洛城、上口、侯镇、圣城、古城、田柳等镇(街道) 。(6)砖瓦用粘土全市
均有分布。(7) 地下水资源丰富,有地下水水源地4处,其中大、中型水源地各1
处、小型水源地2处,地下水可采资源量达2.39亿立方米/年。

【机构沿革与设置】2001年12月,根据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撤销寿光市规划国土
局,设置寿光市国土资源局,作为市政府主管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工作部门。
2002年7月,为理顺对上工作关系,更名为寿光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2005年2月,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将原承担的规划职能划出,恢复名称为寿光市国土资源
局,作为市政府主管全市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以及勘查测绘行业管理的工作部门。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调整省以下国土资源
主管部门干部管理体制的通知》要求,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体
制,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党委管理为主,地方党委协助管理。
市国土资源局内设8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耕地
保护科、 地籍管理科、土地利用管理科、矿产开发管理科、测绘管理科。7个事
业单位:其中,正科级事业单位3个,即市矿产资源开发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即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股
级事业单位3个, 即市土地勘测规划站、市土地评估所、市土地整理中心。16个
镇(街道)国土资源管理所。

【基本农田保护】认真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规定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
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确保了全市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2005年
底,全市耕地总面积达10.1万公顷,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8.86万公顷,保护率达
到88.6%。(1)领导机构与目标责任。寿光市成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国土、农业、发改、林业、建设、交通等有
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市国土资源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
基本农田保护的组织实施。各镇(街道)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做
到组织、人员、措施“三到位”。市政府与各镇(街道)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
任书》,将基本农田保护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作为考核工作成绩和干部政绩的重
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2)建章立制,舆论宣传。印制《土地管理法》、
《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宣传手册1万余份,发送到企业、农户和相关单位。
制定出台了《寿光市基本农田保护办法》、《寿光市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保护管
理办法》、《寿光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寿光市基本农田地力与施
肥效益监测制度》等地方性规章制度,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
宣传,广造舆论声势。召开会议,举办土地法律法规培训班和基本农田保护知识
讲座,提高全市上下依法保护基本农田的意识。在主要道路沿线、村庄和集镇周
边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设立明显保护标志,向社会公示责任人、保护措施
和保护面积,认真接受群众监督。(3) 明确目标,强化管理。2005年底,全市拥
有基本农田保护区16个、 保护片283个、保护块4765个,保护总面积达到8.86万
公顷。建立完善以图管地资料档案,编制了基本农田保护图、基本农田地力图和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图,在基本农田保护图上标出基本农田地块位置和地块编号,
并按地块登记造册,建立起包括面积、地类、权属、利用现状、土地质量等级、
承包人、保护责任人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农田保护台帐。健全管理网络,逐级落实
保护责任。市政府与各镇(街道),各镇(街道)与村,各村与户之间逐级签订基本
农田保护责任书,聘请基本农田管护员,建立起了市、镇、村、农户四级基本农
田管理网络,初步形成了绩效挂钩、主体明确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体系。(4) 提
高耕地质量。建立健全了多渠道投入机制,从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土地复
垦费、土地出让金和有偿使用费地方留存部分中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基本农田建设。
积极推行新型耕作制度,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农业,培肥地力,改善土壤墒
情,提高了土地质量,增加了土地产值。(5) 实行全面监管。在严格执行国务院
关于基本农田“五不准”的基础上,出台了基本农田“八不准”制度,即不准搞
非农业建筑设施,不准毁田挖土制坯烧窑,不准葬坟,不准弃耕抛荒破坏地力,
不准开挖鱼塘,不准擅自造林、植果,不准破坏水利设施毁坏田容地貌,不准向
基本农田排放污染物。 目前, “八不准”已成为保护耕地的一道“生命线”和
“红线”。同时,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强化动态巡查和举报查处,对发现的
问题及时查处纠正。为鼓励举报侵占或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在全市公布了举报
电话,设立了举报箱,对举报人实行重奖。此外,还聘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
委员为基本农田保护区特邀监督员,强化管理,严格监督,从而使全市基本农田
保护工作基本走向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土地开发整理】(1)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2002年,对全市耕地后备资源进行调
查评价, 查明耕地后备资源面积100867.3亩,涉及432个图斑,并划分32个调查
区编绘了寿光市耕地后备资源分布评价图,建立起了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
库,彻底摸清了全市耕地后备资源状况。(2) 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在2001年
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寿光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2001~
2010) 。该规划充分考虑了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坚持以增加农用地,特
别是以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在规划期内共计安排土地开发整理
复垦项目480个。 该规划的实施,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土地开发整理项
目库, 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91478亩,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做到了有
章可循(3) 土地开发整理。市政府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国土、财政、水利、
农业、审计、物价等部门共同参与,推行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招投标制,实施“阳
光”操作,保证了工程质量。出台了《寿光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管理办法》,建
立了《寿光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储备登记簿》、《耕地储备台帐》、《耕地占补
平衡台帐》,严把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质量和验收标准。市财政建立土地开发整理
专项资金帐户,建设用地项目统一交纳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纳入专项资金管理。2001年以来,抓住国家鼓励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政策机遇,
以财政投资为主,借助于政策资金投入,多方筹措资金8100多万元,开发省、潍
坊和寿光市级项目148个, 实现新增耕地面积2532公顷。加大对砖瓦窑场等工矿
废弃地的改造利用,通过土地平整、打井上电,使废弃工矿用地变成了高产、稳
产的水浇地。

【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1) 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
市长任副组长,国土、发改、监察、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主要负
责人为成员的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
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两名副局长任副主任,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
员,具体负责全市治理整顿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内设法规监督、规划实施与
土地审批管理、土地市场管理、财务管理和土地执法监察五个工作小组,并制定
了工作职责,明确了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各镇(街道)
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在全市形成了以国土资源部门为主,有关
部门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保证了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2)
统一认识。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统一思想,研
究措施。组织市镇村三级干部2000多人收听收看了全国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
视电话会议,并召开了全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动员大会。利用报纸、电
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明确了治理整顿的重
要性,为治理整顿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3) 落实措施。市政府先后
制定出台了《寿光市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实施意见》、《寿光市人民政府关
于私设园区和违法占地问题整改处理的意见》,转发了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
市场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处理意见的通知》、《关于切实抓紧从严整顿和规范土地
市场秩序的通知》等文件,为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制定了
工作报告、工作调度、工作通报和统计分析等制度下发到各镇 (街道) 。建立了
《治理整顿土地市场工作日志》 , 固定专人记录每天工作情况。市政府与各镇
(街道)签订了《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目标责任书》,将治理整顿工作纳入政府
目标管理,作为考核工作成绩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从
国土、监察、计划、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抽调得力人员,成立了国土资源
综合执法办公室,集中查处各类违法占地案件。各镇(街道)也从国土资源所、司
法所、派出所、财政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了专门清查队伍,逐村逐单位进行
实地核查。组织了7个督导组,分赴全市16处镇(街道) 进行督促指导。市治理整
顿办公室分别向各镇(街道)下达了《突出问题的整改意见》,坚持一天一调度,
一周一汇报,及时研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还定期编发简报,及时通报督促
整改情况;设立了举报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4)工作效果。
各开发区得到规范整顿。通过整合后,全市符合国家和省两级审批规定予以保留
的开发区1个, 即山东寿光经济开发区。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拟保留的工业
园区2个, 即台头镇民营经济园、鲁丽工业园。属县级政府批准设立,予以撤消
的工业园区7个。 通过整合,共核减各类开发区面积2423.1公顷,达到了国务院
关于各类开发园区面积必须核减50%以上的要求。 在开发区用地方面,由政府统
一管理。违法占地案件得到严肃查处。治理整顿期间,共查出各类违法用地行为
946件、面积864.4公顷,对查出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对能够完善
用地手续的,在依法处理后补办用地手续。同时,坚持巡回检查、局长接访、重
大案件集体会审、跟踪回访等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治理整顿期间全市没
有出现边整边犯的重大土地违法行为。征地、安置、补偿政策落实到位。市政府
转发了国土、监察等部门的《关于对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
专次检查的方案》,并建立了由监察、国土、审计、经管、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
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对全市1999年以来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
进行清查,未发现征地补偿费低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现象。在征地补偿费
的管理、使用方面,一直实行征地补偿费村有镇管的办法,征地补偿费由村委会
申请、镇政府批准后才能使用。凡是被征地村,其到位补偿资金全部纳入村帐管
理,并按补偿安置政策对有关农户进行补偿。在管理使用过程中,镇、村征地补
偿费的帐目处理程序严密、合法,村民主理财小组参与了民主管理,记帐及时,
补偿过程透明,所涉帐目都进行了公开,保障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合
理分配,进一步完善了征地程序,对征地行为进行前置把关审查。

【土地市场建设】设立了土地有形交易市场,成立了土地储备中心,建立了土地
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城市建设用地集中供应、基准地价定期
更新和公布、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等制度。制定了关于
对经营性用地“招拍挂”过程中违纪行为的处罚规定。国土、监察部门建立了联
合督查制度,规范协议出让土地行为,严格执行协议出让最低限价制度,防止了
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 办理协议出让土地237宗、 面积2383.8亩, 收取出让金
2393.1万元; 转让土地654宗、 面积2951.2亩; 办理土地抵押登记1139宗、面积
53637.9亩。搞好土地资产的评估,完成各类土地评估3500宗。

【土地储备经营】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高度垄断,规范了国土资源出让、转让、
抵押等行为。对经营性用地实行“一个池子蓄、一个口子出”,对城区内的工业
企业实行“退城进园”、“退二进三”。结合本市实际,探索创新经营性用地出
让模式,按照“立项→规划→拆迁→整理→拍卖”的路子,在县级市中较早将国
有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权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权捆绑在一起向社会公开“招标
拍卖挂牌”出让,减省了开发商办理手续的繁琐,吸引了大批外地开发商前来投
资开发,提升了土地价值,增加了政府收益,被评为“全国土地资产经营工作先
进单位” 。自2001年以来,共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35宗,出让面积达1373.91
亩,累计实现成交额7.73亿元,其中,对市林业局沿街楼0.88亩土地实施“三权”
公开招标拍卖, 拍出了377万元的潍坊地区第一价。 通过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
“招拍挂”出让,先后搬迁了华源凯马、中密度纤维板厂、市人造板厂、华银食
品厂、华麟面业、副食品加工厂、植物油厂、新华印业、千榕家纺、仙霞服装厂
等10家城区污染企业,以市场化运作手段将这些企业的土地出让给开发商,利用
拍卖获取的土地收益,不仅帮助企业更新了生产设备,安置企业困难职工千余人,
还为企业减轻了负担并注入新的活力,达到了既能改善城区环境质量又帮助企业
减负的“双赢”目的,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同时
以地招商,吸引了浙江、北京、青岛、东营、淄博等地的房地产开发商来寿光投
资兴业,开发建设了寿光商业步行街、圣城中央花园、现代商城、群利购物广场、
大唐芙蓉园等房地产开发项目。

【国土资源保障服务】2001年以来,先后38次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调
整土地面积达30410亩,其中涉及调整基本农田17640亩。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供
地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严把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查报批关, 为符
合供地条件的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保障和优质服务。在国家实行适度从紧的土地供
应政策情况下, 积极组织报批建设项目用地, 五年间累计供应各类建设用地
26488.51亩,其中涉及占用耕地15244.70亩,确保了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落地,
没有因土地问题制约寿光的发展。在建设用地预审、审批和供地过程中,严格执
行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和土地投资强度指标,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为寿光的经济建设
服务。
【测绘管理】(1) 测绘单位的管理。在寿光市内实施测绘的单位,必须在施测前
到市国土资源局进行测绘项目登记,填写测绘项目登记表,提交有关材料、证书、
证明等。由市国土资源局对测绘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测绘项目技术设计书、工
作人员名单及测绘作业证等进行审核,并准予登记后,测绘单位方可开展测绘工
作。(2) 测量标志的保护与管理。对全市11个C级GPS控制网点、30个D级GPS控制
网点、105个E级GPS控制网点及8个水准点,层层签订了保护责任书,明确了职责
任务,建立健全了测量标志保护档案,并定期组织普查和维护。(3)“数字寿光”
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在全市开展了C级、D级、E级GPS控制网建设工作,结合各镇
(街道)建设规划,合理布设各级控制网点,从严把关,加强了测绘基础控制网建
设和监督工作。

【矿产资源管理】(1) 地质勘查。2001年,在田柳镇以南区域开展了农业地质调
查,查清了该区域内土壤类型、结构、成份,圈划出了主要蔬菜品种的适宜种植
区,为全市农业结构调整和蔬菜生产布局提供了科学依据。2002年,在洛城街道、
羊口镇及机械林场一带开展了地热资源普查,经综合手段推断,在南马范--北齐
疃--河东隅一带、卧铺和机械林场一带都储有良好的地热资源,具有较好的开发
利用价值。 2004年,在寿光市北部约930平方公里区域开展了卤水资源勘查,进
一步查明了区内地质特征、卤水分布范围、空间形态、产状和卤水资源储量,推
断天然卤水的内蕴经济资源量为25.9万立方米。2005年,在弥河沿岸的纪台、孙
集、圣城、洛城、古城、上口等镇(街道)的部分区域开展了砂矿资源普查,查清
了全市建筑用砂的分布范围、产状和资源储量,为今后合理开发矿砂资源提供了
科学依据。
(2) 矿业秩序整顿。2005年7月份,利用1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了整顿规范卤水
资源开采秩序工作, 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发布实施了《寿光市卤水
资源管理规定》,成立了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召开
了动员大会。重点整顿未批先建、无证采矿和浪费卤水资源现象,对违法建设、
采矿的卤水企业及时进行了查处。整顿期间,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就卤水资源开采
问题开展了《矿产资源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市政协也组织了视察调研,有力
地打击了违法开采卤水资源现象,遏制了擅自建设溴素厂、盐场行为。从2005年
11月份开始,按照国务院、省和潍坊市政府要求,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整顿规
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
政府与各镇(街道)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召开了动员大会,并利用报纸、广播、电
视等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
(3) 规范地矿行政管理。采矿许可证的发放,采取三级把关。搞好矿山企业
年检,每年第一季度对全市矿产企业的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凡存在
资源利用率低、破坏浪费现象的,一律不再换发采矿许可证。2003年,聘请专家
编制了《寿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为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以
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成为寿光市2001~2010年矿产资源管理工
作的纲领性文件,获得了国土资源部优秀成果二等奖和省国土资源厅优秀成果奖。
不断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每年都与较大矿产企业签订《保护
地质环境责任书》,开展地质环境调查,防止破坏地质环境现象的发生。制定了
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加强日常预防,减少地质灾害发生。加强矿费征收管理,
2004年6月被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授予“山东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工作先进单位”
称号。

【基础业务工作】(1) 地籍管理。扩大土地登记发证覆盖面,完成国有土地使用
权登记发证16000宗,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10000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
证800宗, 维护了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搞好土地变更调查,全市共
调查土地345.1万亩,变化图斑1183个,变更土地1.3万亩。完成了土地利用现状
更新调查,确保了全市土地利用数据的准确性。加强地籍档案管理,整理权属资
料26800多卷, 提供地籍档案查询2000余次。依法调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30起,
维护了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1年荣获“全国地籍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称号。(2) 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农村宅基地15000宗,面积382.5万平方米。本
着积极稳妥的原则, 调处宅基地纠纷200多起,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对羊口、
营里、田马等镇个别村的宅基地进行了招标试点,在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开辟新
财源的同时,迈出了全市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新步伐。(3) 国土资源信息化
建设。投资100多万元,历时2年时间,在完成外业现状调绘、权属调查、内业矢
量成图、数据库集成等阶段的工作后,建立了寿光市土地利用数据库。依托中国
土地市场网的土地市场信息发布系统,将土地二级市场信息、集体建设用地、土
地招拍挂公告等信息发布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方便了群众上网查询土地交易信
息,为政府实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宏观调控提供了重要依据。(4) 城区基准地
价的修编。 2002年8月,寿光市与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合作开展了寿光市城
区基准地价修编工作,制定了《寿光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方案》、《寿光市
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方案》 ,调查样点1486个,调查土地39.77平方公里,将
市区土地划为5个级别, 并制定了相应级别不同用途的基准地价。完成了《寿光
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更新报告》,绘制了寿光市城区土地级别图、寿
光市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图、城区样点地价分布图。2003年6月1日,新调整的城区
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经市政府公布后正式施行。(5) 农用地分等定级样点调查。
全市分析样点20个, 成为潍坊市最早完成的单位,为考核耕地质量和改革征地补
偿制度提供了有利条件。

【国土资源信访】加强土地信访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专职信访人员和信访车,
设立了接访室,公布了信访电话,对重大信访案件落实领导包案制度,为信访群
众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建立健全了群众逐级上访、信访排查调度、处理督查、
信访户回访、目标责任制、领导包案、信访通报、重大信访信息报告等制度,形
成了比较完善的信访工作预测、信访问题处理、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的制度体系。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2003年6月,成立正科级编制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下设4个中队和监察科、办公室,配备了8部执法监察专用车辆,进一步加大了土
地执法监察力度。具体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
的方针,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1) 明确执法监察责任。执法
监察大队负责全市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下属的4个监察中队按区域分工具
体的执法监察任务。各国土所守土有责,负有协助案件查处和日常执法巡查的职
责。通过明确分工,使执法监察工作实现了到边到沿,不留死角。(2) 建立动态
巡查机制。各中队坚持每周巡查4天以上,每月不少于2次大巡查,各国土资源所
坚持每周不少于3次巡查。 通过巡查,及时发现非法占地和非法开采行为,并采
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3)健全执法监察信息网络。
在全市范围内聘请1000多名土地管理信息员,达到村村都有信息员,畅通了信息
渠道,便于及时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4)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国土、公安、
法院、供电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维护了全市正常
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2004年寿光市被授予“山东省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市)”
称号。

【国土资源依法行政】2001年以来,寿光市先后制订出台了《寿光市建设用地统
一征用暂行办法》、《寿光市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寿光市城镇国有土地
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土地审批行为。加强
法制机构建设,搞好行政复议和听证工作,组织了“土地日”、“法制日”等宣
传活动,发放材料20000份,悬挂标语500多幅,接受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被评
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搞好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
《行政许可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把审批业务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细化了服务承诺措施,增强了行政审批的透明度。设立了法律咨询热线和机关效
能监督电话,及时受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畅通了与群众联系交流的通道。加强
土地收费管理,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虚心接受社会监督,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2005年12月被评为“全国国土资源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国
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积极参加“行风热线”和“窗口对话交流”
活动,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为民“十项措施”和“五条禁令”,进一步规
范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完善窗口办文制度,实行“一门受理、联合审批,一口
收费、限时办结”的一站式服务,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多次被评为“红旗窗口”。
对符合法律和规划的重大紧急项目用地,设立快速审批的“绿色通道”,提高了
办事效率,赢得了用地单位的好评,荣获“潍坊市文明单位”、“寿光市群众满
意机关”称号。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化理论学习和政治思想教育,开展了保持
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了党员的整体
素质,连续多年被评为“寿光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制,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从源头遏制腐败行为,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
能力,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完成了国土资源体制改革任务,理顺了工作职能,
国土资源所机构、人员、编制全部落实到位,增添了基层工作力量。

(刘洪祥 钟云山)

国土资源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名录
局长:李丰国(2001.12离任)
蔡书文(2001.12~2005.11)
刘洪祥(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