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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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寿光市人民检察院,设15个科室(局、处、队) 和大洼、羊口2处乡镇检
察室, 在职人员129名,党组成员7名。2001~2005年,连续5年被最高人民检察
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1次(2001),
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次(2003、2005) ,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
为先进检察院2次(2002、2004) ,2004年监所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国家一
级规范化检察室”荣誉称号,2003、2005年,控申科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
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2 001~2005年有16个科室被潍坊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
进集体,24人被潍坊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反贪局长、副检察
长李俊杰2004年被省院荣记个人一等功,监所科王风火2005年被潍坊市团市委等
16家单位授予第三届“潍坊市优秀青年卫士” 称号。5年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
察长贾春旺、副检察长赵登举、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高新亭、山东省检察院
检察长国家森等先后来寿光检察院视察指导工作,对各项检察工作都给予了高度
评价。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1)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5年来,立案侦
查贪污贿赂类职务犯罪案件87件104人,其中贪污案38件54人,贿赂案23件23人,
挪用公款案26件27人;大案75件,占立案总数的86%。立查渎职侵权类案件16件16
人,全部是大案。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755万元。(2) 改进办
案方式,提高办案质量。坚持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依法办案与服
务发展相统一,制定了《寿光市人民检察院为全市社会经济建设服务的十项措施》
和《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服务经济发展软环境40条措施》,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
限,慎重对待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维
护发案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 对经查确属错告诬告的,及时澄清事
实,挽回影响; 当事人及其家属对案件处理结果有疑问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严格掌握立案条件,健全办案工作考评机制,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加强执法规
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有罪判决数占立案数的比例达到95%。(3)立足检
察职能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开展发案单位个案预防、重点行业系统
预防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加强对职务犯罪规律、特点和对策研究,有
针对性地向党委、 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建议,从源头上减少和防范腐败犯罪。5
年来,共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25件,协助建章立制609条,开展预防宣传32次,以
案讲法8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9万余人,节省工程建设资金7900万元。(4)着眼于
建立有效的职务犯罪外部监督机制,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根据高检院
和省院、 市院的部署,从2004年4月份,全面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通
过规范程序将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案件逮捕、撤案、不起诉等三个重要环节置
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从制度上保证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正确行使。根据高检院和
上级院规定的标准和条件, 聘任了5位人民监督员,对3件不服逮捕决定、2件拟
不起诉的案件进行了监督。试点工作改变了自侦案件封闭式的办案方式,防止了
办案中的随意性,干警的责任心和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质量意识明显增强,消
除了群众对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担忧和误解,也减少了外界干扰和办关系案、人
情案的发生。

【刑事检察工作】(1)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抢劫、
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与侦查机
关、审判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中严
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稳、准、狠地打击犯罪。积极参
加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坚
决惩治制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促进形成
诚信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5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534件2245人,提
起公诉2003件2938人。批准逮捕杀人、爆炸、抢劫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多
发性犯罪等“严打”三类重点案件775件1345人,提起公诉995件1085人,稳、准、
狠地打击了犯罪。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123件145人,提起公诉
147件179人。(2)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区别对待,对严重刑事犯
罪坚决严厉打击,依法快捕快诉,做到该严则严; 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
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和过失犯,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慎重逮捕和
起诉,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做到当宽则宽。(3) 积极参加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对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的集中整治,及时排
查调处矛盾纠纷,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平安菜乡”建设。运用包括刑罚在内
的多种手段,加强犯罪的预防和控制,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预防和
减少违法犯罪。

【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检察部门对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特别是严重影
响发展稳定、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有关部门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
依法坚决监督纠正; 同时对不该立案而立案、违法插手经济纠纷、枉法追诉的,
也要依法监督纠正。加强对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的立案监督,维护良
好的市场经济秩序。5年来,共受理立案监督线索147件,对应当立案侦查而没有
立案的案件,依法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07件115人,侦查机关直接立案
107件115人,依法不批准逮捕205人,不起诉33人,追捕漏犯87人,追诉漏犯133
人,追诉漏罪88条。同时,注重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对侦查活动中的违
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5次。

【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坚持依法抗诉的原则,以抗诉带动审判
监督工作的全面开展。对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等严重错误案件,依法提出
抗诉,促进和维护定罪量刑的统一。强化对审判程序的监督,对审理期限和审理
过程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 依法监督纠正。5年来,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
出纠正意见18件次,对适用法律不当的判决提出抗诉1件,改判1件。

【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加强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的监督,依
法监督纠正和防范问题的发生。加强对监外罪犯执行情况的监督,增强监管改造
的质量和效果,努力防范又犯罪问题。加强对监管场所日常管理活动的监督,开
发了《驻看守所检察系统软件》,强化微机跟踪预警监督,维护被监管人员的正
当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举视察监所工作时对该软件给予了高度评
价。 5年来,共对监管改造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89次,进行安全防范
检查1399次, 消除事故隐患145起。结合开展“严打”斗争,协同有关部门召开
法律教育、宽严大会26次,对人犯个别教育2356人次,督促在押人犯坦白交待、
检举揭发犯罪线索467件, 查办被监管人员重新犯罪案件38件38人,寿光市看守
所保持了连续21年无超期羁押。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充分运用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手段,大力开展民行
检察工作,对明显不公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尤其因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
重违反法定程序,以及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导致的错误裁判,依法进
行监督。5年来,共受理不服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142件,立案审查86
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请或建议提请抗诉67件,对一些案件建
议法院自行启动再审程序,共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1件。对正确的判决(裁定),认
真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共息诉59件,维护了司法权威。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1) 实行“一把手”工程,强化全院“一盘棋”,形成
“检察长直接抓,各部门各负其责,控申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对上访案件,
实行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和包处理、包息诉的“四定两包”责任制。
(2) 以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为重点,坚持全部有理全部解决,部分有理部分
解决,无理缠访缠诉的采取公开听证答询等方式,以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诚意
化解矛盾, 取信于民,做好息访息诉工作。共接待群众控告来访137件,妥善处
理告急访、群体访22件; 召开听证答询会8次,使16名长期缠访者息诉罢访。(3)
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探索建立了以预防控制、快速反应、协调配
合、公开听证答询等为主要内容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有问题及时发现、快速处
置,坚决把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控制在当地。同时,积极参与了市委统一组织
的信访问题处理工作,抽调干警75人次,参加了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工
作。

【检察队伍建设工作】(1)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活动,
着力解决影响公正执法的突出问题。把深化教育活动与争创先进检察院、开展岗
位大练兵等活动有机结合,认真解决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中存在的监督不到位、
执法不公正、作风不文明等问题。坚持把理论武装贯穿教育活动的始终; 坚持典
型引路,学习牛玉儒、任长霞等模范党员干部及方工、白云等模范检察官的先进
事迹,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和激励干警; 坚持查摆问题,完善机制,开展了不
起诉案件专项复查、职务犯罪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和集中纠正违法插手经
济纠纷清理工作,深入查找执法观念、执法作风和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2)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寿光时的讲话,
查找与党的先进性要求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
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活动中,向
驻寿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市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380封,登门走访260人次,
征求意见建议10条, 查找出了在执法办案、队伍管理和机关事务管理等6个方面
的22个问题,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狠抓了整改落实,全体干警的
党性意识得到加强。(3) 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
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把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和
控告申诉检察等执法环节作为整改的重点,针对检察环节存在的证据审查不细、
把关不严、监督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检查,针对查摆出来的执法不文明、不公正
和违法违规办案等问题,逐一制定措施,限期进行了整改。在此基础上,对原有
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制定和完善了一批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责任、加强
监督制约的规章制度。广大检察人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队伍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有了新的提高。5年来,共有29个集体和118名
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4)加强规范化建设。制定了《检察工作制度规范手册》,
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制定了考勤、卫生、车辆、财务、赃款赃物和着装、礼仪接
待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推行定置管理,为健全保障机制,形成文明工作习惯,
保持全院正规化工作秩序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制定《检察业务工作规范手册》,
规范了办案程序和责任,达到了各部门、各环节的业务工作程序明晰、责任明确。
根据各个岗位、各项工作的性质、职责和特点,在目标量化、工作细化的基础上,
全面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年度工作计分考核办法》,并引入竞争激励机
制,坚持奖优罚劣。(5) 积极参与党委、政府统一组织的招商引资、包村扶贫、
救助弱势群体等活动,共引进项目6个,引进资金5000万元;结对帮扶贫困村8个,
为帮扶村联系致富项目30多个,引进资金3 00多万元; 积极帮扶下岗职工和失学
儿童,为社会弱势群体捐款6万元。(6)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以争创学习型检察院、
争做学者型检察官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及优秀检察干警评
比等活动,提高了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技能。共组织359人次参加了业务培训,
37名干警通过了学历升级教育, 评选出26名优秀干警,有2名干警分别获得全省
“优秀侦查员”和“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

(撰稿人:梁德光 崔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