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2006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领导下,坚持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
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
围绕全市又好又快发展和平安潍坊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这条主线,按照“一个全
面加强、两个重点突破、三个显著提高”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项
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5月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了社
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层层制定实施方案,加强领导,认
真组织,整个活动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思想发动到位、计划安排到位、督察指
导到位,为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活动中,采取专题辅导、集中
学习、个人自学、座谈讨论、演讲比赛、笔记评查、组织收看电视讲座等多种形
式加强学习,组织人人参与,圆满完成了各阶段目标任务,促进了司法行政队伍
建设水平的显著提高。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取得新进展。认真开展乡镇(街道)司法
所和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组织机构,改善基础设施,基层工作更加活跃。
市司法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司法所规范
化建设标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考核细则》等文件,指导各县市区司法所规
范化建设。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高密市司法局在仁和镇、夏庄镇、柴沟镇分别
新建三座面积为500~600平米的司法所办公楼,产权归高密市司法局所有, 结束
了全市司法所没有自己的办公场所产权的历史。 9月份,省委副书记高新亭同志
在潍坊进行工作调研时,高度赞扬了潍坊市的司法所建设和基层调解工作。全市
共有128个司法所达到或基本达到省级标准, 占总数的67.3%,位居全省前列。
司法所干警队伍发展到468人,司法行政编制人员316人,有15位司法所长被明确
为副科级。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深化,村有调解组织、乡有调解中心、县有联席会
议的矛盾纠纷“大调解”网络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化解效能进一
步提高。 全年各级调解中心共受理矛盾纠纷5953起,调处成功率96.7%以上,预
防和制止群体性上访113起。 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的衔接管控和动态
管理,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危险性评估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在
部分县市区建立安置帮教基地,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全市共接
收刑释解教人员1364人,已有1322人得到了妥善安置,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
达到90%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劳教场所保持安全稳定。以创建平安劳教所为目标,严格落实劳教场所安全
稳定长效机制,不间断地组织监管秩序整顿、安全生产专项整改和综合整治,不
断加大安全基础设施投入,人防、物防、技防水平明显提升,全年实现了管教安
全“零报警”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三种管理模式,实行建制、区域、处遇、警
戒四分开,坚持不同管理模式实行不同管理措施,保证了“依法、严格、科学、
文明”管理。探索建立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实施劳教人员心理矫治,不断强
化思想、法制和文化技能教育培训,劳教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工作
日趋规范,教育挽救质量不断提高。劳教生产经济效益不断增长,全年劳务总收
入比去年增长140%。
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组织全市律师积极为建
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办实事的意见》,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断拓宽服务领域,
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层次和质量,为农村基层社会稳定搞好服务、为农村民
主法制建设搞好服务、为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搞好服务。重视发挥
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特殊作用,与市信访局联合出台了《潍坊市律师参与涉
法信访工作实施细则》,促进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向县市区一级延伸。不断壮大律
师队伍, 新组建律师机构4个,发展律师30人,全市律师机构达到52个,执业律
师人数达到538人。 全市律师共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担任常年法
律顾问992家, 诉讼代理9817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480件,为有关单位和当事人
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7亿元。认真贯彻落实《公证法》,积极制定公证机构布局
规划方案,稳步推进公证工作改革。全年共办理公证业务30635件,服务收费800
多万元。公证工作积极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涉及标的额20多亿元。加强和改
进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入,法律援助经费和办案数量
有了明显增长, 全市法律援助经费160.7万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60件,同比
分别增长17.7%、30%。深入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建设年”活动,认真做好
审核登记、 建章立制等工作,司法鉴定管理进一步规范。新设立司法鉴定机构4
家,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达到18家,共做鉴定3767件,采信率达98%以上。
认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工作表彰先进的基
础上,市委常委会议、市人大常委会议分别听取了市司法局关于“四五”普法工
作汇报,讨论通过了“五五”普法规划和新的五年依法治市规划,市委、市政府
批转了“五五”普法规划。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和“四五”依法治市规划启动
后,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坚持边规划、边实施,重点抓好领
导干部、青少年、农村“两委”成员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律进
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积极参与潍坊电视台“行风在线”栏目,
组织搞好“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深入推进“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
活动,总结了坊子区村居事务契约化管理等经验做法,把农村各项事务逐步纳入
法制化管理轨道,村级法制化管理水平提高,丰富了以城乡基层为重点的依法治
理实践。 在“四五”普法工作中,昌乐县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县”,全市有2
人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个人,有19个先进集体和20个先进个人受到省普法领导小
组的表彰。
【构建和谐社会法律服务百日行活动】 12月4日,潍坊市司法局举行全市“构建
和谐社会法律服务百日行”活动启动仪式,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法律服务、法
制宣传活动。整个活动从2006年12月开始到2007年3月份结束,利用100天时间,
专门组织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
者组成的法律服务队伍,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部队、敬老院、公共场
所及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提高群
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解决广大群众遇到的法律难题,及时实施法律援助,
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司法局办公室供稿)
司法行政
视图
【概况】2006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领导下,坚持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
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
围绕全市又好又快发展和平安潍坊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这条主线,按照“一个全
面加强、两个重点突破、三个显著提高”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项
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5月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了社
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层层制定实施方案,加强领导,认
真组织,整个活动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思想发动到位、计划安排到位、督察指
导到位,为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活动中,采取专题辅导、集中
学习、个人自学、座谈讨论、演讲比赛、笔记评查、组织收看电视讲座等多种形
式加强学习,组织人人参与,圆满完成了各阶段目标任务,促进了司法行政队伍
建设水平的显著提高。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取得新进展。认真开展乡镇(街道)司法
所和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组织机构,改善基础设施,基层工作更加活跃。
市司法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司法所规范
化建设标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考核细则》等文件,指导各县市区司法所规
范化建设。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高密市司法局在仁和镇、夏庄镇、柴沟镇分别
新建三座面积为500~600平米的司法所办公楼,产权归高密市司法局所有, 结束
了全市司法所没有自己的办公场所产权的历史。 9月份,省委副书记高新亭同志
在潍坊进行工作调研时,高度赞扬了潍坊市的司法所建设和基层调解工作。全市
共有128个司法所达到或基本达到省级标准, 占总数的67.3%,位居全省前列。
司法所干警队伍发展到468人,司法行政编制人员316人,有15位司法所长被明确
为副科级。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深化,村有调解组织、乡有调解中心、县有联席会
议的矛盾纠纷“大调解”网络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化解效能进一
步提高。 全年各级调解中心共受理矛盾纠纷5953起,调处成功率96.7%以上,预
防和制止群体性上访113起。 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的衔接管控和动态
管理,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危险性评估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在
部分县市区建立安置帮教基地,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全市共接
收刑释解教人员1364人,已有1322人得到了妥善安置,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
达到90%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劳教场所保持安全稳定。以创建平安劳教所为目标,严格落实劳教场所安全
稳定长效机制,不间断地组织监管秩序整顿、安全生产专项整改和综合整治,不
断加大安全基础设施投入,人防、物防、技防水平明显提升,全年实现了管教安
全“零报警”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三种管理模式,实行建制、区域、处遇、警
戒四分开,坚持不同管理模式实行不同管理措施,保证了“依法、严格、科学、
文明”管理。探索建立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实施劳教人员心理矫治,不断强
化思想、法制和文化技能教育培训,劳教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工作
日趋规范,教育挽救质量不断提高。劳教生产经济效益不断增长,全年劳务总收
入比去年增长140%。
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组织全市律师积极为建
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办实事的意见》,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断拓宽服务领域,
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层次和质量,为农村基层社会稳定搞好服务、为农村民
主法制建设搞好服务、为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搞好服务。重视发挥
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特殊作用,与市信访局联合出台了《潍坊市律师参与涉
法信访工作实施细则》,促进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向县市区一级延伸。不断壮大律
师队伍, 新组建律师机构4个,发展律师30人,全市律师机构达到52个,执业律
师人数达到538人。 全市律师共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担任常年法
律顾问992家, 诉讼代理9817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480件,为有关单位和当事人
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7亿元。认真贯彻落实《公证法》,积极制定公证机构布局
规划方案,稳步推进公证工作改革。全年共办理公证业务30635件,服务收费800
多万元。公证工作积极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涉及标的额20多亿元。加强和改
进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入,法律援助经费和办案数量
有了明显增长, 全市法律援助经费160.7万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60件,同比
分别增长17.7%、30%。深入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建设年”活动,认真做好
审核登记、 建章立制等工作,司法鉴定管理进一步规范。新设立司法鉴定机构4
家,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达到18家,共做鉴定3767件,采信率达98%以上。
认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工作表彰先进的基
础上,市委常委会议、市人大常委会议分别听取了市司法局关于“四五”普法工
作汇报,讨论通过了“五五”普法规划和新的五年依法治市规划,市委、市政府
批转了“五五”普法规划。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和“四五”依法治市规划启动
后,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坚持边规划、边实施,重点抓好领
导干部、青少年、农村“两委”成员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律进
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积极参与潍坊电视台“行风在线”栏目,
组织搞好“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深入推进“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
活动,总结了坊子区村居事务契约化管理等经验做法,把农村各项事务逐步纳入
法制化管理轨道,村级法制化管理水平提高,丰富了以城乡基层为重点的依法治
理实践。 在“四五”普法工作中,昌乐县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县”,全市有2
人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个人,有19个先进集体和20个先进个人受到省普法领导小
组的表彰。
【构建和谐社会法律服务百日行活动】 12月4日,潍坊市司法局举行全市“构建
和谐社会法律服务百日行”活动启动仪式,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法律服务、法
制宣传活动。整个活动从2006年12月开始到2007年3月份结束,利用100天时间,
专门组织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
者组成的法律服务队伍,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部队、敬老院、公共场
所及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提高群
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解决广大群众遇到的法律难题,及时实施法律援助,
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司法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