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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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6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领导下,坚持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
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
围绕全市又好又快发展和平安潍坊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这条主线,按照“一个全
面加强、两个重点突破、三个显著提高”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项
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5月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了社
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层层制定实施方案,加强领导,认
真组织,整个活动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思想发动到位、计划安排到位、督察指
导到位,为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活动中,采取专题辅导、集中
学习、个人自学、座谈讨论、演讲比赛、笔记评查、组织收看电视讲座等多种形
式加强学习,组织人人参与,圆满完成了各阶段目标任务,促进了司法行政队伍
建设水平的显著提高。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取得新进展。认真开展乡镇(街道)司法
所和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组织机构,改善基础设施,基层工作更加活跃。
市司法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司法所规范
化建设标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考核细则》等文件,指导各县市区司法所规
范化建设。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高密市司法局在仁和镇、夏庄镇、柴沟镇分别
新建三座面积为500~600平米的司法所办公楼,产权归高密市司法局所有, 结束
了全市司法所没有自己的办公场所产权的历史。 9月份,省委副书记高新亭同志
在潍坊进行工作调研时,高度赞扬了潍坊市的司法所建设和基层调解工作。全市
共有128个司法所达到或基本达到省级标准, 占总数的67.3%,位居全省前列。
司法所干警队伍发展到468人,司法行政编制人员316人,有15位司法所长被明确
为副科级。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深化,村有调解组织、乡有调解中心、县有联席会
议的矛盾纠纷“大调解”网络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化解效能进一
步提高。 全年各级调解中心共受理矛盾纠纷5953起,调处成功率96.7%以上,预
防和制止群体性上访113起。 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的衔接管控和动态
管理,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危险性评估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在
部分县市区建立安置帮教基地,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全市共接
收刑释解教人员1364人,已有1322人得到了妥善安置,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
达到90%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劳教场所保持安全稳定。以创建平安劳教所为目标,严格落实劳教场所安全
稳定长效机制,不间断地组织监管秩序整顿、安全生产专项整改和综合整治,不
断加大安全基础设施投入,人防、物防、技防水平明显提升,全年实现了管教安
全“零报警”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三种管理模式,实行建制、区域、处遇、警
戒四分开,坚持不同管理模式实行不同管理措施,保证了“依法、严格、科学、
文明”管理。探索建立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实施劳教人员心理矫治,不断强
化思想、法制和文化技能教育培训,劳教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工作
日趋规范,教育挽救质量不断提高。劳教生产经济效益不断增长,全年劳务总收
入比去年增长140%。
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组织全市律师积极为建
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办实事的意见》,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断拓宽服务领域,
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层次和质量,为农村基层社会稳定搞好服务、为农村民
主法制建设搞好服务、为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搞好服务。重视发挥
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特殊作用,与市信访局联合出台了《潍坊市律师参与涉
法信访工作实施细则》,促进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向县市区一级延伸。不断壮大律
师队伍, 新组建律师机构4个,发展律师30人,全市律师机构达到52个,执业律
师人数达到538人。 全市律师共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担任常年法
律顾问992家, 诉讼代理9817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480件,为有关单位和当事人
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7亿元。认真贯彻落实《公证法》,积极制定公证机构布局
规划方案,稳步推进公证工作改革。全年共办理公证业务30635件,服务收费800
多万元。公证工作积极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涉及标的额20多亿元。加强和改
进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入,法律援助经费和办案数量
有了明显增长, 全市法律援助经费160.7万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60件,同比
分别增长17.7%、30%。深入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建设年”活动,认真做好
审核登记、 建章立制等工作,司法鉴定管理进一步规范。新设立司法鉴定机构4
家,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达到18家,共做鉴定3767件,采信率达98%以上。
认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工作表彰先进的基
础上,市委常委会议、市人大常委会议分别听取了市司法局关于“四五”普法工
作汇报,讨论通过了“五五”普法规划和新的五年依法治市规划,市委、市政府
批转了“五五”普法规划。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和“四五”依法治市规划启动
后,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坚持边规划、边实施,重点抓好领
导干部、青少年、农村“两委”成员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律进
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积极参与潍坊电视台“行风在线”栏目,
组织搞好“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深入推进“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
活动,总结了坊子区村居事务契约化管理等经验做法,把农村各项事务逐步纳入
法制化管理轨道,村级法制化管理水平提高,丰富了以城乡基层为重点的依法治
理实践。 在“四五”普法工作中,昌乐县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县”,全市有2
人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个人,有19个先进集体和20个先进个人受到省普法领导小
组的表彰。

【构建和谐社会法律服务百日行活动】 12月4日,潍坊市司法局举行全市“构建
和谐社会法律服务百日行”活动启动仪式,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法律服务、法
制宣传活动。整个活动从2006年12月开始到2007年3月份结束,利用100天时间,
专门组织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
者组成的法律服务队伍,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部队、敬老院、公共场
所及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提高群
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解决广大群众遇到的法律难题,及时实施法律援助,
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司法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