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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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反腐败
斗争的部署,强化措施,加大力度,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突出查办国家工作
人员贪污受贿、 渎职侵权大案要案。 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
122件180人;立查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重特大案件28件48人。如立查的潍坊监狱原
监狱长邵 XX(正县级) 、原副监狱长沈XX(正县级)等8人受贿窝案;原山
东潍坊贸易学校校长丁XX(正县级) 受贿案;潍坊第二中学原党委书记孙XX(正县
级)受贿案;青州市朱良镇政府杨XX等4人非法拘禁案等,都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
反响。集中力量查办群众反映强烈、容易激化矛盾、影响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
如立查的昌乐县针织厂留守处负责人杨XX贪污、挪用下岗职工生活费、特困救济
金、 离退休职工医疗费22.6万余元案,杨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维护了下岗
工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行与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侦查
工作一体化工作机制,案件动态全程监控体系,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办案质量稳步提升,办案效果进一步增强。立查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
罪案件, 已侦查终结189件273人,提起公诉179件258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168
件239人, 案件侦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都有新的提升。省检察院指定管辖
由市检察院公诉的济宁市原副市长李信受贿案公诉庭,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
国检察机关“十佳”公诉庭。坚持惩防并举,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采取
以案释法、建立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开通“声讯警示
教育信息台”等形式,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自
觉性。在教育、卫生、税务、电力、交通、银行等14个系统32个重点行业部门,
共同开展了系统预防工作,建立了经常性的预防工作机制。结合办案,对发案单
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11份,协助建章立制261项;积极推行行贿档案查
询工作,全年提供查询49次,被查询单位381个,被查询人员127人,对推动惩治
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
务,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批准逮
捕和提起公诉职能,严厉打击暴力犯罪、“两抢一盗”多发性犯罪等严重刑事犯
罪活动,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
3882人,起诉6802人。其中批捕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
1051人,起诉1235人。办案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效果进一步增强。同时
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轻微刑事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依法
从轻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全年依法从轻处理未成年人犯及其他轻微
刑事罪犯374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律宣
传服务,广泛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在金融、证券、财税、商贸等
重点领域,重点打击走私、金融诈骗、偷税骗税、制假售假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
秩序的犯罪,共批捕上述各类犯罪嫌疑人41人,起诉92人。积极开展查办破坏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查15件22人,有力维护了全市经济
秩序的健康发展。立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82人,其中涉及教育、医疗、建筑、土
地征用、房屋拆迁等事关民生领域的案件41件。依法打击侵害“三农”案件,突
出查办农村和基层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查基层乡镇站所、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
案件46件68人。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全年共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43件,均依法作出妥善处理。认真开展信访集中整治专项活
动, 对排查出的8件重点案件,全面落实“四定两包”责任制,年内全部息访息
诉。

【诉讼监督工作】全市检察机关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
不公等突出问题,依法开展诉讼监督工作。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坚决纠正有罪不
究、以罚代刑、不该立案而立案等问题,共监督立案188件,监督撤销案件14件,
使有罪者受到惩处,无罪者得到保护。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对不构成犯罪、不符
合逮捕、 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批准逮捕380人,不起诉29人。对应当批捕、起诉
而未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的,依法追捕132人,追诉279人。追捕的漏犯中有18人
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追诉的漏犯中有51人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
罚。加强刑罚执行监督。批捕又犯罪案件74件129人,起诉又犯罪案件87件184人。
对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以及虐待被监管人、刑期计算错误等问题,依法监
督纠正9件。 落实预防超期羁押的各项措施,保持了全市看守所连续22年无超期
羁押,依法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审判监督。对认为不当的刑事判决
裁定,依法提出抗诉7件,法院已改判和发回重审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
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95件,人民法院改判、调解结案4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77件,法院采纳50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对不服人民法院正确裁判的167件申诉, 逐一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化解
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

【检务公开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措施,
将人民检察院的性质、职权、机构设置,立案范围、标准,办案工作程序,诉讼
参与人的权利义务,检察工作纪律,检察官廉洁自律规定等内容以便捷的形式向
社会公开,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增加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把
检察工作置于党委、人大和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积极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年内人民监督员监督“三类案件”27件,监
督“五种情形” 6件,强化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和监督,在规范检察机
关执法行为、保证办案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检察队伍建设】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
绩”的目标,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决定》,大力加强检察队伍自身建设。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结
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万人评、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召
开析案明理现场会、开展警示教育、进行赃款赃物专项检查等活动,坚持边学习
边整改,认真查找和解决与之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进一步促进了严格、公正、
规范、 文明执法。市委政法委先后在寒亭、安丘、临朐等3个基层检察院召开了
教育活动现场观摩会;省委副书记高新亭到青州市院检查指导工作时,对该院开
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以迎接省检察
院检查点评为契机,大力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修订编印了《全市检察机关规范
化建设制度汇编》,统一规范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及业务工作流程;整理、规
范了2004年以来各类卷宗2137卷;投资建成高标准的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和办案
工作区,机关整体面貌明显改观,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在省检察院组织对市
级院的检查点评中,成绩名列前茅,受到了省院领导和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以
公正执法为核心、专业化建设为方向,进一步加强业务建设。通过组织岗位练兵
活动、聘请专家学者讲座、选派业务骨干深造、举办案例抗辩赛等方式,对1093
名干警进行了正规化业务培训,对97名未取得法律职称人员进行专项培训,进一
步提高了干警的专业技能和执法水平。坚持“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普遍建立起干警执法档案,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全市检察干警没
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潍坊市院被高检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
先进集体。 全市有40个集体和137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多名干警被授
予全省“十佳”基层检察长、全省“公正执法标兵”、山东省“优秀青年卫士”、
全国民事行政检察先进个人等荣誉。安丘市院被高检院表彰为“全国模范检察院”,
并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寿光市院被高检院表彰
为“全国先进检察院”。

(王俊丽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