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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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工作综述】 全区共有少数民族22个,797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0.25%。
其中,人口较多的是满族357人,回族245人,朝鲜族74人,蒙古族58人。对全区
少数民族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档案,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少数民族方面的情
况;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
月活动,印发学习宣传材料,会同教育部门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
育;为少数民族考生搞好资格审查和认定工作;及时妥善地做好“阳信事件”期
间回族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排查不安定因素,积极做好防范工作,维
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2000年奎文区教委被评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1名少数民族干部被评为先进个人。

【宗教工作综述】 全区有基督教、天主教、佛教、伊斯兰教4种宗教,信教群
众2500人, 占全区人口总数的0.69%。其中基督教信徒最多,1720人,设有区基
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有依法登记的基督教活动场所11处,其中教堂2处、
聚会点9处, 教职人员10人。全区宗教工作,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关于宗教工作
的“三句话”和“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指示精神,加强网络建设,发挥网络作用,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确保了宗教领域的稳
定。 (1)建立和完善三级行政管理网络、宗教内部管理网络和信息网络,层层
落实了责任制。区、街道、村(居)成立了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
和具体负责人员,制定了《关于明确区、街道、村(居)宗教工作职责范围的意
见》,把宗教工作纳入分级目标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在全区上下形成了逐级
有人抓, 层层有人管的宗教管理网络。(2)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召开座谈会、
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加强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教育。集中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月和知识竞答活动,全区分管领导、
宗教干部和信教群众积极参与, 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3)开展宗教调研。对
全区宗教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建档立卡,认真排查不安定因素,发现问题及时
采取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依法整顿了基督教活动秩序,抵御境外宗教
渗透, 打击非法活动,对乱建庙宇和露天佛像进行了专项检查和治理,对全区5
处依法登记的家庭活动点进行了合理调整、布局,促进了全区宗教活动正常、有
序开展。 (4)狠抓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的自身建设。对全区11
处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年检,合格率达100%;每年举办培训班,指导、
帮助他们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和约束能力;在宗教界开展国旗
进教堂活动、争创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和五好教徒活动,加强对信教群众的爱国主
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一活动先后在《中国统
一战线》、《山东统一战线》、《民族与宗教》等刊物上介绍,起到了较好影响。
2000年,区政府民族宗教局被评为全市整顿基督教活动秩序先进单位和全市宗教
事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01年全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现场会,与会领导到
东关教堂进行了参观,区宗教局以《发挥网络作用,依法加强管理》为题作了经
验介绍,受到好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