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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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98~2002年,区计生局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
素质”的工作目标,不断加大基层基础工作力度,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利益导向
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层层落实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强化优质服务,强化队伍建
设,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确保了人口责任目标的全面实现,全
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就,为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五年间,全区人口出生率均控制在11.71‰以下,计划生育率均达到99%以上,晚
婚晚育率均达到98.8%以上,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均达到98%以上,《流动人口婚
育证明》 发证率、验证率和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建档率均达到95%以上,以上各项
指标均达到省、 市考核要求。奎文区连续5年获得潍坊市人口目标责任达标一等
奖。区计生局连年被市计生委评为先进单位;2001年,被国家计生委评为全国计
划生育/生殖健康调查优秀县级调查单位; 1998年、2002年,被区委、区政府评
为区级文明单位。
一、落实人口目标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始终把计划生育列
入责任目标考核和重要事项督查范围,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实行综合决策,进一步加强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 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定期调度,及时听取计划生育
工作汇报。在历次召开的全区性综合会议上,区委、区政府都明确要求各街道各
部门提高认识,认清形势,牢固树立“抓经济勿忘抓计划生育”的思想。区人大、
区政协多次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计生工作进行视察,对解决计划生育热点、
难点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各街道、各部门党政领导也都能做到自觉抓、亲
自管,保证了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区委、区政府每年都与各街道、区直有关部门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
目标管理责任书》,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各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政绩的重
要依据。同时,严格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离职审计、追踪奖惩等制度,对计
生工作出现重大责任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到位。
(3) 逐步加大对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区委、区政府对计划生育事业费的
投入一直给予了较大倾斜, 并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建设予以保证。
1999年人均3.6元, 2000年人均4元,2001年人均5.2元,2002年人均5.85元。街
道用于计划生育的经费全部落实到位。对自愿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终身只要一个女
孩的家庭,都落实了奖励政策;农村每月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也都以现金
形式予以兑现。 自2001年10月1日起,对农村育龄夫妻施行男扎、女扎、放环、
流产等四术全部落实了免费服务。为方便郊区农村的育龄妇女查体,区里拨专款
为区计生服务站配备了流动服务车,技术人员登门为群众提供服务。区计生局和
各街道全部配备了高性能微机,保证了计划生育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转,提高了行
政效率。
(4) 进一步加强了计生队伍建设。修订完善机关作风、纪律等工作制度,
规范了机关人员的行为。制定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对各科室的业务工作、招商引
资等完成情况实行百分考核,明确奖惩措施,激发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
性。对村级计生工作队伍进行了适当调整,大多数村级计生干部达到了要求。村
级计生干部应当享受的各种补贴、津贴等待遇,也都全部按规定落实到位。举办
业务培训班,对街道、村(居)、企事业单位的计生干部进行系统的业务知识培
训,共计2100多人(次)。在全区计生系统深入扎实地开展了讲团结,顾大局;
讲纪律,有秩序;讲奉献,做贡献;学业务,做行家;学经济,做通才;学方法,
会工作的“三讲、三学”教育整顿活动,广大计生干部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有
了明显转变,政策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为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在
机构改革中,本着“保证、加强”的原则,对区计生队伍进行了充实,街道计生
人员编制保持不变。各村(居)也都配备了专(兼)职计生主任、统计员、宣传
员和药管员,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责任。
二、坚持综合治理,形成抓计划生育工作的合力。每年年初,区委、区政府
分别与公安、 工商、 民政、劳动、卫生、建设、贸易、财政、农林等部门签订
《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为综合治理人
口问题打下了坚实基础。落实区直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职责》,明确了各部门
在计划生育工作上的具体职责、任务目标和考核办法,完善了齐抓共管机制。坚
持定期联系制度,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协调调度,各部门抓计生工作的自觉性明显
提高,在全区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干部提高
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教育群众在
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和生育权的同时,依法承担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政务公开,
定期向群众公开生育审批计划、避孕措施落实、病残儿鉴定、独生子女待遇落实
等情况,发动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计生局与计
生服务站和各街道签订了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责任书,落实了执法责任制。加大了
信访查处力度,严格按照“七个不准”规定办事,杜绝行政侵权行为。加强收费
管理,与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计划生育收费管理制止乱收费的通知》,
进一步加大了对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的查处、整治力度,清理不合理收费,禁
止任何形式的乱罚款。对继续乱收费、乱罚款或违法行政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
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同时,推行规范的合同化管理,与每对育龄夫妇签订计
划生育合同,用合同规范行政行为和群众的生育行为。
四、完善管理机制,提升城市社区计生工作水平。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积极
探索城市计划生育工作新路子。2001年,召开全区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现场会,推
广了广文街道的“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潍州路街道的“齐抓共管、
综合治理”、东关街道的“单位负责,社区管理”、北苑街道的“计划生育区域
化管理”的经验做法,初步探索出了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城市计划生育工作新路
子,有力地促进了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2002年,在城区实施了以
定性管理、定位管理、定岗管理、访查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三定一访”工作模式,
建立了区域长、楼长、单元长“三长”负责制,落实具体的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人,
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
五、完善服务体系,提高群众满意度。贴近群众需求、贴近部门职能、贴近
本地实际,大力开展以宣传教育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产生活服务为主要
内容的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区计生局建立了综合办公大厅,提供一条龙服务,方
便了群众,提高了效率。计生服务站通过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严格节育手术
操作规程,开展登门查体活动,加强药具管理等措施,大力开展了避孕节育、优
生优育、生殖保健、知情选择等技术服务,满足了群众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需
求, 确保了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全区共开展优生优育咨询4万多人(次),诊
治各类妇科疾病2万多例,健康查体6万多人(次)。积极开展生产、生活、生育
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六、加强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学习、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
育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进村、
婚育新风进家”和“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建立文明幸福家庭”活动,引导群众树
立新型婚育观念。 举办文艺演出100多场次,出宣传栏、黑板报1200余期,发放
各种宣传材料10万余份。 强化新闻宣传报道, 全区计生系统在《潍坊日报》、
《奎文报》 等新闻媒体上发表各类稿件共计400余篇,较好地宣传了全区计生工
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典型人物。
七、加强组织建设,计生协会工作有了新进展。健全协会组织,发挥职能作
用,组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把群众性的计划生育
工作逐步推向深入。2002年底,全区实现自治的村、居达到128个,占总数的95%;
推行知情选择的村、居达到126个,占总数的94%。加大计生系列化保险工作力度,
全区独生子女两全保险投保额超过1000万元,母婴安康保险投保额达40余万元,
农村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投保额达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