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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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开展对十笏园、市博物馆和青州市博物馆的行政执法工作;
对铁路建设单位毁坏昌邑古文化遗址的事件进行了执法督查,对有关单位给予了
5万元的罚款处罚; 对青州后寺塔林的开发项目进行了执法调研,并根据文物保
护的有关法规就塔林的保护和开发工作提出了意见;对省保、国保单位维修、保
护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组织全市文物收藏单位完成馆藏文物腐蚀
损失情况普查;组织开展了全市文物安全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
出整改意见,确保了文物安全;组织开展5.18国际博物馆日的宣传活动;配合昌
邑、寿光、诸城等铁路工程建设,按法定程序,开展考古调查和发掘;参与协调
解决了青州市博物馆在管理体制变动中存在的问题,青州市博物馆由自收自支改
为全额拨款单位,青州市旅游管理委员会改为文物旅游管理委员会,确保了潍坊
市文物大馆青州市博物馆的稳定和事业的发展;参与制定了《潍坊市城市总体规
划(2005-20 20)》。

【传统文化研究工作】按照文化部结题验收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对《潍坊三百年
文化研究》进行充实、完善、提高,形成了研究专著。组织有关人员到12个县市
区拍摄了《潍坊三百年文化研究》一书的插图。申报“潍县丁氏世家研究”为山
东省艺术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组织专门班子开展研究,形成了专著。

【十笏园古建筑群修复工程】 十笏园东部民居6000平方米、八个院落100余间的
古建房屋修缮工程已基本竣工。关侯庙修缮工程也完成了部分主体建筑。园林区
的修复工程已全面启动。

【筹建潍坊市人文自然遗产促进会】为调动社会各界保护文物的积极性,促进地
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支持有关部门成立了潍坊市人文自然遗产促进会。促进会由
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实业家及热心该项事业的有识之士组成。促进会的基
本任务是:团结带领热心人文自然遗产保护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协助市委、市
政府开展好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的调查研究、咨询论证和规划设计,严格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推进潍坊市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护与开发。
促进会创办会刊《潍坊人文自然遗产》。促进会及其会刊的成立和创办对潍坊市
的文物保护、研究、宣传工作起到了十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