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 狠抓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坚持耕地占补平衡不动摇,土地
开发整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据统计, 自1996年以来,全市共开发整理耕地
7.7万亩,与建设占用土地2万亩相抵,净增耕地5.7万亩,达到了“占一补二”。
2000年, 被评为全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市)。(1)立足市情,科学编制土地开
发整理规划。为了充分利用土地后备资源,组织农业、蔬菜、区划、林业、国土
等部门,对全市土地后备资源的座落位置、权属性质、资源类型、土壤状况、地
貌类型、开发限制因素、改良利用措施、开发中长期展望等进行了详细调查、科
学论证,制订了《寿光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寿光市“三荒”、“四低”研
究》、《寿光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研究》等十几项专项规划,建立详细的开发整
理资料,形成了全市各系列土地分类规划图和开发整理图,对需开发整理的地块
按照规划要求实行跟踪管理,定时监测,做到了有专题研究,有可行性分析,有
开发、 利用、整理规划。(2)因地制宜,建立多种土地开发整理模式。在土地
开发整理的实践中,坚持因地制宜,注重质量和效益,提高改造荒碱地的科技含
量,推广实施了“渔农结合”、“粮棉间作”、“林渔间作”、“科技开发”等
模式,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渔农结合方面,台头镇近几年开发荒
碱地1万亩,水、电、路、渠、桥、林等设施配套齐全,开发后实施“上粮下渔”,
既达到了荒碱地控卤的目的,又增加了水产养殖效益。通过开发,人均增加收入
2500元。在粮棉间作方面,卧铺乡立足土地盐碱,淡水资源缺乏,生产条件差的
实际, 大搞农业综合开发,积极推广粮棉间作。1997年以来,开发荒碱地4.1万
亩(新增耕地2.6万亩) ,形成了一级提水,自流灌溉,旱能浇、涝能排、田成
方、沟成网、林成行、道路四通八达的农田林网新格局。到2000年底,该乡棉花
种植面积达4万亩,亩产皮棉75公斤,总产5.2万担,比开发前增加3.12万担;小
麦种植面积2.2万亩, 单产350公斤,比开发前增加22公斤,总产达670万公斤。
通过土地开发,全乡可增加收入5640多万元。林渔间作方面,市机械林场不断加
大土地综合开发力度,投资4000多万元改造利用荒碱涝洼地4000亩,大胆探索上
林下藕、藕渔蟹套养的立体开发模式,建成以“林渔间作”为主要内容的林海生
态博览园,带动了寿北地区的农业综合开发。“科技开发”方面,组织国土、农
业、蔬菜等部门,从当地实际出发,合理调整土地生产规模,大力推行区域化种
植、专业化生产,努力提高基本农田的产出率和资金回报率。全市先后建成了万
亩长茄、万亩香椿、万亩洋香瓜、万亩韭菜、万亩粮食等成方连片的基本农田保
护区,不仅稳定了耕地面积,而且大幅度提高了农民收入。为推进蔬菜产业升级,
建成了集组织培养、工厂化育苗、试验示范、产品加工销售、科技培训等综合功
能为一体的蔬菜高科技示范园,实现了占一增六,成为带动农民发展特色高效农
业的示范基地。另外,在卧铺乡和营里镇盐碱地建设了无土栽培蔬菜基地和香菇
生产基地, 每个大棚年收入2~3万元, 通过科技治碱,使昔日的废弃地变成了
“聚宝盆” 。(3)政策引导,推进土地开发整理步伐。坚持谁开垦、谁受益的
原则,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发整理土地。设立土地开发整
理基金1600万元,专项用于全市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采取市里拨一块,银行贷一
块,乡镇(街道)扶一块,村民筹一块的办法,以保证开发整理资金到位。同时,
规定对新开垦的土地, 凡从事粮食生产的,3年内不交合同定购任务,返还农业
税; 从事林果业、养殖业等生产的,从有收益之年起,3年内给予返还农业特产
税待遇;金融部门优先对开发整理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贷款支持。对新开发整
理的土地让利于集体的,用新的产出效益逐步还贷。为鼓励先进,市里每年拿出
30万元对土地开发整理好的先进单位进行专项奖励,并在全市通报表彰。从而调
动了各乡镇(街道)大搞土地开发整理的积极性。据不完全统计,自1997年以来,
全市投入土地开发整理资金达1.2亿元,有效地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基本农田保护】 近年来,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高标准、
高质量地完成了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工作中,根据国家、省、潍坊市制定的一系
列耕地保护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寿光市基本农田保护办法》、《寿光市水土
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寿光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
件。同时,严格落实四项制度: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务院《基本农
田保护条例》,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列入市、乡(镇)两级政府的工作职责,签
订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每年进行年度目标考核,确
保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在基
本农田保护区内,一律不安排新建非农业建设项目,现有各类农业建筑物、构筑
物也不得进行改建和扩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
养鱼。基本农田占补挂钩政策。根据耕地占补挂钩原则,按规定申请占用基本农
田的,必须在报批前制定划补基本农田方案,并在制定补充耕地方案时,明确划
补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质量。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地力和农业环境污染的监
测体系。在管理中,对基本农田保护牌定期进行刷新、喷涂,明确责任人和监护
人, 确保了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5年来,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8.86万公顷,
耕地保护率88.6%, 埋设保护牌1612块, 保护界桩5900根, 整理农田保护档案
3010卷,编绘图件3950幅;严格土地执法监察制度。为实现耕地保护动态监测和
执法的有效监督,狠抓土地联动110网络建设和乡(镇)、村两级土地监察工作,
形成了市、乡(镇)、村三级土地监察网络。围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工作,在
全市开展了以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管地、无违法用地的“土地管理模范乡镇”、
“用地模范村”和“用地模范户”创建活动。工作中,本着“预防和查处并举”
的原则,走出一条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路子。根据国土资源
部《关于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实
施了动态巡查责任制,把所管辖的区域分成三级巡查责任区,城乡结合部、主要
公路干线两侧、基本农田保护区为一级巡查责任区,实施重点巡查,把责任落实
到乡镇和监察人员;对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国土部门实施跟踪监督管理,并
建立了严格考核体系;对动态检查不力,致使土地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取
消其评选先进资格。2000年以来,全市各类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达98%,拆
除或没收建筑物9起、1200平方米,退田还耕360亩。调处土地纠纷40起、4000亩。
受理行政听证案件16起,行政复议案件2起,行政拘留3人,纪律处分9人。同时,
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对土地管理工作的监督支持,定期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
员视察《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贯彻实施情况,主动汇报土地
管理工作。对人大、政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积极采纳,限期纠正,
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另外,还聘请了60多名老党员和群众为特邀土地监督员,
定期听取他们对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通过对违法占地的清查处理和有效监督,
维护了《土地管理法》的尊严。
(张文
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