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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辑 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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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是高标准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教委把大力发展特殊教育与巩固提高“普九”成果和水平同步实施,把特殊教
育作为年度工作重点之一,坚持做到与普通教育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
统一发展。
市教委将特殊教育列为对乡镇义务教育实施水平综合评估的重要内容,市乡(镇)
两级教委落实责任制, 市、乡(镇)教委分工1名副主任分管特教工作,业务科
室设立专职干部,教研室有兼职教研员,乡镇有弱智教育辅导员。市聋哑学校严
格按《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的规定进行建设,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按要求开
设课程、安排课时,高起点规范办学行为。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开发学生智力,
进行分类教学,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高年级学生都学到了一至两门
劳动技术。同时,市聋哑学校通过积极探索,走出了一条以职业技术教育为核心,
集“补偿教育—文化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就业安置—职后培训”于一体的办学
路子,培养出一批一专多能的毕业生。目前,已有37人达到四级工,57人达到三
级工。 1996年投资5万元,装备了供学生学习总结鉴定的微机室,2000年又投资
近5万元为7个教室装备7台标准较高的办公用微机,并开通101中学教育网、互联
网。各教室还装备了三机一幕,教学仪器、体育器材、图书等均达到省定标准。
1997年市聋哑学校被确定为《全国盲聋哑学校职业教育研究与实验》课题实验学
校,研究课题为“职业技术教育与市场相结合培养学生的个体经营能力”。
市教委加强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管理工作,每年招生期间都进行认真的调
查摸底,逐一登记,并组织专人进行鉴定,建立残疾儿童档案,积极动员他们入
学。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顺利完成义务教育,1998年,市教委、民政
局、残联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资助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市聋校和随班就读学生的普通学校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杂费、教材费和按人
头收取的费用,民政部门帮助所有寄宿制残疾学生解决日常生活必需品;市教委
投资20万元购置了与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相配套的教学用具。
市聋哑学校设有聋儿康复部、 小学部、初中部、职教部4个教学部,60名教
职工, 到2000年,市聋哑学校共有138名毕业生,并全部得到了就业安置;全市
适龄聋哑儿童入学率95%;弱智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5.3%;盲童入学率达91.6%。
(王金芳 魏秋红 韩艳俊 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