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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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4年,潍坊市粮食系统拥有直属分局1个,县级管理机构10个,独立核算单
位208个,干部职工7769人,固定资产7.73亿元。年内,潍坊市粮食系统实现销售收入
16.2亿元,实现利润254.34元,实际利用外资2033万元。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潍坊市全
面推进以“三放开,四建立,二调整,一锁定,一加快”为主要内容的粮食流通体制
改革。“三放开”,就是全面放开粮食收购,放开粮食价格,放开粮食市场,国有粮
食企业和其他粮食经营者公平进入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四建立”,就是建
立市、县两级粮食储备体系,建立粮食市场预警和应急机制,建立和完善粮食市场流
通体系,建立粮食企业信用体系;“二调整”,就是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方向和规
模,调整粮食补贴方式;“一锁定”,就是锁定政策性库存和政策性挂帐;“一加快
”,就是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步伐。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省政府下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
意见》(鲁政发[2004]57号),对深化粮食企业改革提出了目标要求,国有粮食企业
改革到了最后的攻坚阶段。2月份,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后,潍坊市国有
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即积极着手实施,初步摸清了“老粮”、“老帐”和“老人”三个
家底。诸城、坊子、昌邑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先行一步,为全市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积累
了经验,为下一步全面启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粮食行政执法】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这是全国粮食流通
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行政许可
权、监督检查权和行政处罚权三大执法职能。为切实履行职责,使粮食行政执法程序
化、规范化,潍坊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拟定了《潍坊市粮食流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及相关行政处罚文书,对粮食流通违法案件的处罚从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听
证程序到执行作出了具体规定,为潍坊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社会粮食流通,实施
行政处罚提供了具体法律依据。这项工作,开创了全省粮食行政执法的先河,走在了
全国粮食行政执法的前列。

【粮食安全】2004年初,随着全国范围内的粮食价格上涨,潍坊市也出现波动,部分
地区出现了抢购粮食现象。对此,市粮食局认真分析了全市粮食产需形势,仔细测算
粮食生产、收购、库存和消费四笔账,从实际出发,对全市地方储备粮体系的建立提
出了主导意见,得到了市政府的同意。市政府确定建立全市地方粮食储备规模27.5万
吨,为保障全市粮食安全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粮食收购】粮食放开后,国有粮食企业继续发挥粮食收购主渠道作用,积极推广订
单农业。(1)抓点代面,大力推广。市政府分别两次召开会议,推广了高密等市开展
订单农业的经验。(2)履行合同,诚信经营。2003年秋种期间,粮食购销企业与农民
签订的30万亩订单,履约率达到了90%。(3)实行“一次收购,二次分配”。在市场
价格不能一次确定的情况下,粮食购销企业向农民承诺“一次收购,二次分配”,并
忠实履行诺言,建立了与农民长期共存的合作关系。(4)为农民提供系列化优质服务
。牵着农民的手,跟着市场走,市场需要什么品种,就种什么品种,什么粮食赚钱,
就种什么粮食,确保了收得进、卖得出、不亏损。为了巩固与农民长期共存的合作关
系,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粮食收购中主动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严肃查处
了个别地方代收提留粮和差价款问题,杜绝了违犯粮食收购政策和坑农事件的发生,
保护了农民利益。
(孙宏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