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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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市政府将加快推进
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列入了200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并专门制定下
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意见》(潍政发[2003]68号)和《尽
快启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潍政办发明电[2004]128号),
对开展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
费来源、配套制度建设、组织领导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对各县市城管执法机构的挂
牌启动提出了具体的时限要求,为各县市加快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奠定了政策基础。到2004年6月份,全市四区、六市、两县和两个市属开发区城管执
法机构全部挂牌启动。2004年10月份,山东省政府在潍坊市召开了全省相对集中行政
处罚权工作现场会上,对潍坊市开展这项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
肯定,并要求在全省范围内予以推广。

【城管执法机构的地位不断提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在
全市开展这项工作之初就专门成立了市城管执法局,与市市政管理局合署办公,行使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随着城市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城管执法在城市管理工作中
的作用越来越突出,逐渐成为城市管理工作中一支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2003年底,
市政府从城市管理大局出发,将市城管执法局独立分设,为市政府直接领导的工作机
构,实行局队合一的体制。2004年11月份,又结合市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将市城管
执法局列入市政府序列部门,明确市城管执法局为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主管
部门,进一步提升了城管执法机构的地位。同时,按照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
,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调整市区城市管理体制的意见》(潍政发[2003]84号)、
《关于加强市区城管执法工作的意见》(潍政发[2004]56号)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
理顺了市区城市管理体制,明确了市区两级城管执法机构的职责权限,完善了“两级
执法、双重管理、以区为主”的城管综合执法模式。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市委、市政府
坚持“大建设、大空间、大生态”的城市发展思路,提出了实现城市环境面貌一年大
变样的奋斗目标,并按照坚持大思路、采取大举措、实行大投入的要求,以创建国家
卫生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为契机,以迎接鲁台经贸洽谈会为总抓手,组织开展了新
一轮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充分发挥城管执法队伍在城市管理中的主力军作用,
市政府明确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
工作部署和要求,市城管执法局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巩固好“两街
一路”综合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突出拆旧改丑、拆墙建绿、让路于民、让绿于民的指
导思想,进一步扩大综合整治范围,以市中心区围合区域为重点,按照“一拆、二建
、三包装”的工作思路,全力抓好各项综合整治任务的督促和落实,推动城市环境综
合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共拆除各类沿街破旧建筑物、构筑物18.2万平方米,拆除围
墙(花墙)1万余米,粉刷包装沿街旧建筑物、构筑物17.6万平方米,完成绿化面积22
万平方米,并作为牵头部门,高质量地完成了北宫街综合整治改造工程。同时,市、
区城管执法机构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先后组织开展了违法建设、乱贴乱画、户
外广告、噪声污染、违法占道、乱倒垃圾、乱停乱放等一系列的专项治理活动,解决
了一大批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市区的环境面貌有了明显好转。在2004年
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评中名列前茅,2005年1月被省政府授予“山东省适宜人居
环境奖”荣誉称号。

【城管执法工作得到长足发展】为推动城管执法工作深入开展,全市各级城管执法机
构结合各自实际,相继推行了“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大力开展“城管执法进社区
”,深化“城管执法示范街路”创建活动,初步建立起了城管执法长效机制。通过健
全和完善办案机制、投诉受理机制和信息宣传机制,构建全员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进
一步规范城管执法行为,使城管执法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强化了
经常性的文明执法教育,在2003年市、区城管执法队伍文明执法集中教育活动取得经
验的基础上,2004年在全市城管执法队伍中深入开展了以贯彻落实学习培训、队容风
纪、廉洁自律、禁酒、纪律处分“五项规定”和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责任追究、政务
公开、服务承诺、队列训练、检查考核、年度考核警示等“七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
“创城管执法品牌、树文明执法形象”活动,使全市的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迈上了一个
新的台阶。2004年,市城管执法局及临朐县、高密市城管执法局分别被省建设厅、监
察厅、法制办、文明办四部门联合授予“山东省文明城管监察队伍”荣誉称号。
(刘洪源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