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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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1)认真贯彻潍坊市政府《关于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育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地税局、财政局、物价
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吸引社会资金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
意见》,制定了一系列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涉及征用土地和建设配套等各
项税费的减免、选聘教师、对口支援、政府经费扶持等。(2)落实名校办民校责任制
。市教育局机关副科长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共48人,每人包两所学校。局
领导每人包两个县市区。主要帮助学校把握政策、排忧解难,对所包县市区和学校的
名校办民校负有重要责任。对所包学校完成名校办民校工作的,按引进资金情况进行
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或办学达不到一定规模的在年终个人评奖和所在单位评奖时实
行一票否决,并通报批评。(3)开展全市民办教育大点评。为督促落实民办教育发展
的要求,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领导班子和各县市区教育局长为成员的检查组,对县市区
民办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一次“点评”活动。参加点评人员通过察看材料和现场,对
21所学校的材料和12所学校的现场进行了察看。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县市区民
办学校建设情况进行综合打分,点评结果通过文件和新闻媒体向全市进行了公布。(
4)组织县市区教育局长到外地考察民办教育。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长到浙江等地考察
,学习总结先进民办教育理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解放思想,为发展民
办教育注入思想动力。(5)把民办教育作为重点督导评估的内容。加大民办教育在县
市区教育工作评估督导中的权重,在2004年的督导评估中,将民办教育分数增加到3
00分,占全部分数的近三分之一。(6)组建民办学校支教团。为提高民办学校的教学
质量和管理水平,市教育局抽调各级教学能手6人,组成潍坊市民办教育“助教团”
,到东方外国语学校和潍坊旅游学校等进行助学活动。(7)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
理。对所有3800多所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进行重新审核,统一备案管理,换发新的
办学许可证。

【民办教育快速发展】到2004年底,全市民办幼儿园达到813处;民办全日制中小学
校达到84处,在校生达到10.8万人。其中,民办高中(包括职业高中)25所,在校生5
.8万人;民办初中35所,在校生2.2万人;民办小学24处,在校生2.4万人。办学体制
与形式呈现多元化。国办民助、民办公助、个人独资、股份制、合作办学等办学形式
并存,互为补充、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基本形成。社会资金多方投入教育。2004年,协
议利用外资15.8亿元,实际到位资金12.4亿元,投资过亿元的项目有8处。投资方式
更加灵活。校企联合办学,学校改制实行公办民助,政府用担保或贴息向银行贷款,
股份制合作办学,教师入股,BOT方式等投资方式被广泛灵活应用。
(徐友礼 郭治平 王志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