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70&A=12&rec=66&run=13

【概况】2003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
领导、监督、指导下,按照“突出两个重点,打牢两个基础,实现一个突破”的
工作思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以创建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为主线,劳教工作实现新的突破。紧紧围绕场
所持续安全稳定和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劳教工作全面发展。
(1) 全面落实教育改造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劳教场所安全稳定。认真落实安全稳
定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坚持安全特别检查制度,严格安全责任追究制,落
实对劳教人员学习、生活、劳动“三大现场”的直接管理,强化对重点人物、重
点物品、重点部位的管控措施,全年未发生劳教人员逃跑事件, 实现了场所安全
工作的“四无”目标。(2) 深入开展创办劳教特色工作。从劳教强制性行政教育
措施的性质出发,积极探索有利于提高教育挽救质量的管理方式和做法,确保了
教育改造的质量和效果。
整合职能, 规范管理,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的发展。认真贯彻中办发
[2002] 23号、鲁办发[2003]4号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的两个《若干
规定》及潍坊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人民调解工
作改革取得初步成效。2003年10月底,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学习推广
昌乐人民调解工作改革的经验。首席调解员、持证上岗、人员培训、等级管理等
制度逐步推广,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五有”、“四落实”和人民调解员证、
调委会标牌、调解徽标及调委会印章“四统一”全面实施。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
中排查调处活动,调处各类纠纷20740件,防止群体性上访297件、2619人,发挥
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对2002年度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进
行了全面排查摸底, 摸清了底数, 为制定安置帮教政策提供了依据。积极做好
“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共办理咨询电话32477个,接待群众来访24024件,
出警提供上门服务27723次, 办理法律服务事项7346件,减少纠纷5044件,避免
民转刑1038件,减少信访3697件,为广大人民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6亿元。
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取得新的进展。(1)抓好普法教育。
坚持“抓好重点对象学法,搞好重点普法活动,以重点突破促工作深化”的工作
思路,各个层次的普法工作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
化,司法、行政执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青少年学生等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教
育得到落实。通过开展法律下乡、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厂企、法律进校园等活动,
提高了公民的法律道德素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总结推广昌乐法信联
姻、服务“三农”的做法,选准了普法依法治理、诚信建设和信贷支农有机结合
的切入点,创出了一条农村法制教育、“双治工程”、“细胞工程”与优化农村
信用环境、拓宽信贷支农渠道互相促进、共同发展、服务“三农”的新路子,提
高了农民的道德法律素质,收到了农民增收、信用社增效和农村稳定的“多赢”
效果,对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行了有益的探索。(2) 大力推进依法治市。认真分
析新形势下依法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秉承“实践中求发展,工作
中求创新”的理念,整体推进依法治理“三大工程”,构筑完善全方位、多层次
依法治市格局。行业依法治理逐步深入。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建立了执法责
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做到了执法责任到位、监督制约
到位、保障措施到位、权利义务到位。区域依法治理有新的进展。以全方位依法
治县(市区)为重点,结合实际,坚持学用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理的方针,不
断强化措施,形成了组织领导、目标、工程、监督制约四个体系,推动了依法治
市的进程。(3) 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针对社
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普
法阵地广造声势,发挥了普法依法治理在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
展、城市管理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

【法律服务工作】强化管理,规范服务,法律服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律师工作,
通过狠抓律师机构和律师队伍建设,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评查和诚
信建设活动,大力开拓业务,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律师队伍不断
发展壮大,执业律师达到423人。积极开拓商品市场、技术市场、金融证券市场、
房地产市场和外商投资企业等领域,律师服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市律师共为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150家,办理刑事案件1651
件,诉讼代理4085件,非诉讼代理2291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0亿多
元。公证工作,制定下发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的意见》,下大力抓
了公证业务拓展、公证质量提高和公证员队伍建设三个重点,各项业务有了新的
发展。安丘、昌邑、潍城等县市区党委政府行文转发关于加强公证工作的意见,
规定了一批必须公证项目,拓展了公证服务的空间,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双丰收。 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9975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113
余万元。法律援助工作,借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机构
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服务领域更加广泛,社会影响越来越大,
在保障受援人合法权益和促进司法公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市、县两级法
律援助机构已全部经编制部门列编并成立, 潍坊市和8个县市区成立了法律援助
委员会,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18
件,义务解答咨询4312人次。努力拓展司法鉴定工作,新组建潍坊建筑工程司法
鉴定所、潍坊龙城司法鉴定所和潍坊卓越司法会计鉴定所,加上原成立的潍坊医
学院附属医院司法鉴定中心,构筑起了全市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框架。通过加强
对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诚信执业教育,法律服务工作水平和
效益有较大提高。

【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建设】全市司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
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警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
针对机关公务员、劳教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三支队伍的不同特点,加强了思
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培训。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
精神武装党员、教育干部,使全系统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人员始终保持正确的政
治方向,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在机关干部职工中开展了为
期一个月的学习教育活动,针对在思想、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下发
了《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全力促进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十项规定》、《公证人员
“五不准”》等制度。扎实推进作风建设。精简审批事项,压缩会议和文件,简
化规范办事程序,推行承诺服务、一站式服务、首问负责制等服务模式,工作质
量和服务效能不断得到提升。

(夏方亮供稿)